1、1山东联通运行维护专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Q/LTL G28.02201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集团公司中国联通职位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联通集团2010107 号)、 中国联通运行维护专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联通集团2012217 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专业资格认证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一一 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绩效为导向;一一一 能上能下,动态管理;一一一 公平公开,客观公正。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从事运行维护工作的合同制员工,管理序列员工不参加专业资格认证。第二章 专业资格认证内容第四条 运行维护专业资格由资格标准、资格认证和资格日常管理三部分构成。(
2、一)资格标准是指运行维护各专业、各职级岗位的关键职责及其应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素质标准;(二)资格认证是指评价员工知识技能、素质能力、工作2业绩等的测评程序和方法;(三)资格日常管理是指运行维护专业资格在岗位设置、岗位聘任、员工培训等中的应用和管理。第三章 专业资格标准第五条 专业资格从高到低分为“资深技术经理、高级技术经理、技术经理、高级技术主管、技术主管、技术助理” 六个级别。每个级别与现行的职位层级相对应。不同级别专业资格具备不同的任职资格标准要求,详见附件 1。第六条 专业资格按技术类别划分为移动、传输、维护管理、数据、接入网、业务平台、交换、线路、网络服务、IT、动力环境及配套、资源管理
3、十二个专业,各专业设置若干关键职责,详见附件 2。第七条 各专业关键职责根据技术复杂程度、影响范围、价值贡献等因素,决定了岗位相对价值,体现在不同资格等级或职级带宽上,详见附件 5。第八条 不同级别专业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知识技能和达到相应的能力素质标准,详见附件 3、附件 4。第四章 专业资格认证第九条 员工参加专业资格认证前,应按照培训课程设置参加对应的专业知识培训和设备操作培训,并在完成必修3培训课程后,参加考试。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实操技术考试等。员工通过全部课程培训及考试后,方可申报相应专业资格。资格认证由低到高逐级进行。第十条 认证方式(一)考试。员工参加学习培训后,进行资格认证考试,
4、考试合格,即可通过考试认证;(二)评审。员工通过认证考试后,提交个人申请材料,由相应级别专业评审委员会对其基本条件、过往工作业绩进行评定,达到计分标准的,即可通过评审认证。见附件 6(三)答辩。员工在考试和评审通过后,由专业评审委员会通过组织答辩,进一步评价员工专业能力和当场论证的能力。超过半数评审委员投赞成票的员工通过答辩认证。第十一条 “技术助理” 、“技术主管”级别采用考试认证方式, “高 级技 术主管”、 “技术经理”级别采用考 试加评审认证方式。专业评审委员会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可组织答辩认证。第十二条 认证流程(一)员工所在单位根据员工所属专业和承担的关键职责,协助员工制定个人发展规
5、划和专业资格认证计划;(二)员工对应所报专业资格等级,参加必要的学习和培训后,参加考试;(三)考试合格,员工填写专业资格认证申请表(见附件 7),从基本条件、工作绩效、专业回馈三个部分如实填写4本人情况,提交给相应级别专业评审委员会;(四)各级专业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认证方式对员工进行资格认证。通过认证的员工获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五)“技术经 理” 及以上 级别专业资格候 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须在员工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六)员工对本人认证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专业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由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复核。第十三条 认证周期。 “技术助理” 、“技术主管
6、”资格认证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 “高级技术主管” 、“技术经理”资格认证每两年组织一次。第五章 管理与应用第十四条 专业资格实行年审制度。年审与专业知识更新、员工年度综合考评结果挂钩。员工每年参加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和培训,且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在“称职” 及以上的,可通过年审。 第十五条 员工年度 综合考评为“不称职”的,不能通过年审,取消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变为下一级证书。 第十六条 年度综 合考评结果为“基本称职”的,如第二年仍没有提升,则取消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同时变为下一级证书。5第十七条 员工持有专业资格证书,三年内未能被聘任至相应职位等级岗位的,须重新申请认证。第十八条 员工参加资格认证时
7、,应将本人毕业证书、培训经历、获奖证明、论文发表、案例提交、参与或主持项目总结、专业资格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报送人力资源部。 第十九条 公司在推荐各类技术人才外出培训或对外交流等工作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得专业认证资格的员工。第二十条 人力资源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对员工进行岗位及职级聘任。第二十一条 员工职级晋升计入本公司统一职级晋升比例进行管理。对具备专业资格的员工,在本公司总体职级晋升比例范围内优先晋升。第二十二条 开放与管理序列岗位相同的高职位等级,积极推动依据专业资格和专业能力评价体系的员工多通道发展。第二十三条 员工所在单位有其他职级或薪档调整办法的,可在引入运行维护专业资格管理的基础
8、上,按照有利于激励的原则择优使用。第六章 职责分工第二十四条 省公司负责制定本省运行维护专业资格实6施方案,开展相关认证及管理工作;负责专业资格等级标准和认证程序的细化实施,同时负责培训课程开发、试题库完善、案例收集等工作;负责组建省级专业评审委员会,负责本省“ 技 术经 理” 级别及省分本部各 级别的 专业资格认证和日常管理。第二十五条 市分公司负责本市运行维护专业资格认证的相关工作;负责培训课程开发、试题库完善、案例收集;负责组建市级专业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 高级技术主管” 及以下级别的专业资格认证和日常管理。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专业资格管理工作的总体组织和职数等的综合平衡;
9、负责与同级网络公司共同组建专业评审委员会,共同对下一级公司专业资格认证评审工作提供指导,同时人力资源部门应为专业资格认证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认证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结合实际情况对专业资格认证结果进行岗位及职级聘任。第七章 认证组织机构第二十七条 认证领导小组。公司领导任组长,成员为人力资源部、监察室、运维部、网络综合部、网优中心、网管中心、线路维护中心负责人。负责对涉及资格认证工作的重大原则问题进行决策及对认证资格的最终审核和确定。第二十八条 认证工作小组。人力资源部是组长单位,成7员为人力资源部、监察室、运行维护部、网络综合部、网优中心、网管中心、线路维护中心、培训中心。(一)人力资源部、网络综
10、合部负责专业资格认证项目的沟通协调、宣贯解释、考试组织等;(二)运维部、网优中心、网管中心、线路维护中心、培训中心负责考试大纲、命题标准的编写,案例收集、题库建设、出题组卷、阅卷等;(三)监察室负责认证过程的监督。第二十九条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由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专业经验、作风正派、办事公正的行业专家组成,委员会原则上应不少于 9 人,召开评审会议时,应不低于 7人出席。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员工提交的资格认证申请审核评定,对评审结果提出意见。同时,委员会还应根据技术发展和业务需要,不断完善认证标准,并对今后的认证培训考试提出指导建议。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和网络综合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附件:1专业资格分级及基本要求82专业设置与关键职责3知识技能要点4能力素质标准5各关键职责职级带宽6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标准7专业资格认证申请表8专业资格认证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