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名称核算方式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 独立核算 非独立核算从业人数 其中外籍人数 适用会计制度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 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生产经营地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办税人员 身份证件种类 身份证件号码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财务负责人 身份证件种类 身份证件号码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税务代理人信息纳税人识别号 名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情况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 代扣代缴
2、、代收代缴税款业务内容经办人签章:年 月 日纳税人公章:年 月 日国标行业(主) 主行业明细行业国标行业(附) 国标行业(附)明细行业纳税人所处街乡 隶属关系 国地管户类型国税主管税务局 国税主管税务所 (科、分局)地税主管税务局 地税主管税务所 (科、分局)经办人 信息采集日期填表说明:1 本表由已办理“一照一码 ”纳税人在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或者纳税人本表相关内容发生变更时使用,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供资料填写,并打印交纳税人确认。当纳税人本表相关内容发生变化时,仅填报变化栏目即可。2.“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栏仅在纳税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填写。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填写纳税人办理 “一照一码” 证照时工商机关赋予的社会信用代码。4 “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办理 “一照一码”证照时的名称。5 “核算方式”栏选择纳税人会计核算方式,分为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6 “适用会计制度”栏选择纳税人适用的会计制度,在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选择其一。7 “国标行业(主) ”“主行业明细行业 ”“国标行业(附) ”“国标行业(附)明细行业”栏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进行填写。8本表一式一份,税务机关留存;纳税人如需留存,请自行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