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XX 区迎接“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 验收工作方案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是区政府 2010 年重点工作之一。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创建工作正按方案在进行之中。最近,接省、市残联通知,全国示范区验收时间提前到 2010 年 7 月份,比原计划提前了半年。目前,各项工作到了关键时期,必须加快进行。为进一步做好创建和迎接验收工作,近期,区残联对下辖 11 个街道创建工作进行了调研,制定了迎接全国验收工作方案。为确保实现创建全国示范区的目标,现将迎检工作方案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一、确保创建经费落实全区各项创建经费预算总额 43.35 万元。主要包括:1、各种康复站建设、康复器材
2、维修、康复档案表格、康复宣传资料、人员培训、会议接待等 10 万元。2、根据全国示范区评分标准, “区财政按照辖区覆盖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 0.30 元安排社区康复工作经费” ,全区按常住人口 43.5 万人计算,需配套康复经费 13.05 万元。3、为保持我区残疾人工作信息化在全省领先地位和创建工作需要,给每个社区残协配备一台电脑。0.35 万元 x58=20.3 万元二、尽快解决残联综合服务楼2根据国家发改委对中残联“十一五” 地方残疾人 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规划( 中残联函 2006223 号)批复意 见,以及安徽省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事业“ 十一五” 发展纲要的通知 (皖政2006101 号
3、),要求县( 区)残联应兴建一座 500 平方米以上的残联综合服务楼,并作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的评分内容之一。关于此事,我们曾多次向区发改委、国资办等相关部门打报告和反映,请区政府及时加以解决。三、与区卫生局协调解决1、两个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根据全国示范区评分标准要求,要成立 6 个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即六种残疾类型),占 6 分。我区现只有镜湖区分院 1 家,内、外环境基本可以,有部分康复服务记录。下一步主要是充实软件资料,特别是对康复员每年 120 学时培训、康复知识普及、咨询转介等方面的资料。镜湖区医院康复中心问题很大,至今无场地、无活动、无资料,希望区政府督促尽快解决。2、部
4、分社区反映,康复员与社区协调需要进一步加强。根据国家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中规定,“残疾康复指 导和康复 训练” 本应是社区 卫生服务站的职责之一。希望政府出面协调,一是要卫生局制定措施,对不配合的康复员加强管理,主要是把残疾人康复工作列为卫生服务站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根据政府“花钱买 服务” 的奖励政策,加大 对社区康复站的经费补偿力度,调动他们的积极性。3四、社区康复站总数和面积不足我区现有 56 个社区,外加 2 个行政村。在 2008 年底创建省级示范区的时候,共建立 49 个社区康复站,超过了全国示范区标准80%(45 个) 。其中建在社区 卫生服务站的 2
5、5 个,建在社区居委会的24 个。目前主要问题有:一是由于旧城区改造,少部分康复站已经停用或合并。二是近半数的康复站面积达不到 30 平方米。有的社居委和卫生服务站本身场地就非常小,只能挤出一点地方摆放康复器具。有的社区康复站就挪到了架空层、车库,有的只好花钱租房。如拆迁比较多的赭山、赭麓街道,以及大花园社区、健康路卫生服务站、红星社区、车站社区等等。建议解决的办法有三条:一是加快新康复站的搬迁,如汀棠的香樟花园、红梅,北京路的洗布山、张家山。二是与文化站、居家养老中心等合用,建成多功能活动室,如大砻坊、王家巷、陡门口、红梅等。三是对于确实没有场地的社区康复站,可以临时租用场地,政府给予房租补
6、贴。五、加强相关部门的分工协作创建全国示范区涉及到几个部门,请政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及时提供所需材料。为此,我们制定了镜湖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部门任务分工细则,请各部门加以落实,比如:区政府办公室提供政府的年度工作计划;区财政局提供康复经费支出资料;区卫生局提供专业培训资料等。4六、迎接全国验收工作的四点措施根据三月底的调研,区残联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办法,制定了详细的迎接全国验收的方案,已上报市残联。主要有四点措施:一是要求做到及时补缺补差,责任到人;二是在 6 月底上报验收之前,再安排 2 次检查,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力争在硬件改善、资料规范、康复训练等三个方面有新的提高;三是加强与省、市残联联系,取得上级残联的指导和支持;四是把工作做细,逐条落实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标准的各项指标,确保实现创建全国示范区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