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巨野县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桩基工程)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HYHAHZ2018-0013 招 标 人: 巨野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 三 月 巨野县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桩基工程)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HYHAHZ2018-0013 第 1 页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1. 总则 . 11 2. 招标文件 . 12 3. 投标文件 . 14 4. 投标 . 17 5. 开标 . 18 6. 评标 . 18 7. 合同授予 . 19 8. 重新招标 . 20 9. 纪律和监督 . 20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 21 第三章 评标方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 2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9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29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 33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3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54 第六章 图纸 . 55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56 第一节 一般要求 . 5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60项目名称: 巨野县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桩基工程) 项目编号: HYHAHZ2018-0013 第 2 页 第 一 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巨野县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巨野县 民政局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
3、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 桩基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巨野县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桩基工程) ; 2.2 项目编号: HYHAHZ2018-0013; 2.3 项目地点: 巨野县 巨野县城玉山路以南,永丰街以西,西邻巨野县残疾人康复中心 ; 2.4 工 期: 45 日历日 ,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施工令为准 。 2.5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6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 全部 桩基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图纸;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三、投标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具备有效的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贰 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须在本单 位注册) 及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要求近两年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 ,新公司自注册之日起至今 )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企业须已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3.5 遵守中
5、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3.6 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禁止或限制投标期间; 3.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3.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投标报名 本次招标报名采取投标人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开标时办理报名手 续,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等资料直接参加开标会议的方式。 项目名称: 巨野县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桩基工程) 项目编号: HYHAHZ2018-0013 第 3 页 五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从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登陆 “ 巨野县政务服务中心 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进入,网址: http:/1
6、01.200.228.127:6677/或 http:/ 5.2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 /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 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巨野县民政局 联系人: 郝敬玺 电 话: 15865133555 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和平南路 678 号 邮 编: 274000 联系人:王经理 高经理 电 话: 0530-5267789 邮 箱: 项目名称: 巨野县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建设
7、项目(桩基工程) 项目编号: HYHAHZ2018-0013 第 4 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 巨野县民政局 联系人: 郝敬玺 电 话: 1586513355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和平南路 678 号 邮 编: 274000 联系人: 王经理 高经理 电 话: 0530-5267789 邮 箱: 1.1.4 项目名称 巨野 县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桩基工程) 1.1.5 项目编号 HYHAHZ2018-0013 1.1.6 建设地点 巨野县 巨野县城玉山
8、路以南,永丰街以西,西邻巨野县残疾人康复中心 1.1.7 项目规模 大约 22400 ,总投资约 5000 万元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图纸所包括的全部 桩基工程内容(另有文字说明的以文字说明为准) 1.3.2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 45 日历日 ,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施工令为准 。 1.3.3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3.4 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项目名称: 巨野县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桩基
9、工程) 项目编号: HYHAHZ2018-0013 第 5 页 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具备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须在本单位注册)及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要求近两年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新公司自注册之 日起至今),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投标企业须已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5、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
10、法律、法规和规定 ; 6、 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禁止或限制投标期间; 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 时间 16日前 , 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 , 同 时 将 电 子 版 发 送 至, 并电话告知。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方式: 澄清、答疑内容将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予以发布,不再给与书面通知,请各
11、潜在投标人注意浏览。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参与投标的项目信项目名称: 巨野县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桩基工程) 项目编号: HYHAHZ2018-0013 第 6 页 息,及时登陆招标公告发布相关网站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11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对招 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允许有偏离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6 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04 月 09 日上午 9 时 3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
12、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叁万元整 保证金形式:银行汇款(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 到户截止时间: 2018 年 04 月 09 日 上午 9 时 30分 收款单位: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巨野矿区支行 账 号: 2338 3311 5843 注: 投标保证金须在规定时间内汇入以上收款单位帐户 ,并在汇款凭证附言栏中要注明 “简要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 :银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办理公对
13、公账户电汇业务,请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是否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到户的风险由投标单位承担,须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的划转时间,保证顺利投标。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6.3 签字和(或 )盖章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 巨野县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桩基工程) 项目编号: HYHAHZ2018-0013 第 7 页 3.6.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含投标报价 )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3.6.5 装订要求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1 项规
14、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按以下要求装订: 1、正本与副本分别装订成册。 2、采用热熔式胶装方式在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 如因投标文件装订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文 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等字样; 4、未按照上述要求装订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1.2 封套上注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15、: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 会构成: 5 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项目名称: 巨野县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桩基工程) 项目编号: HYHAHZ2018-0013 第 8 页 7.2 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 5%。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日内交足履约保证金,逾期未交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禁止其三年内参加巨野县招标采购活动。 7.3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 171 万 元; 投标人报价超过
1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2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 10.3 中标公示 招标人将中标的情况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10.4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5 10.6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
17、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 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6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 种解释时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文项目名称
18、: 巨野县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桩基工程) 项目编号: HYHAHZ2018-0013 第 9 页 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人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10.7 建造师注册证书押证管理 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评标结束后,将其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交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押证管理。 10.8 违规处理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已经退还的,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在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告,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根据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巨野县招标采购活动,已进入合同 履约阶段的,招标采购人有权终
19、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全部由中标人自负: ( 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 2)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或出借资质供他人参加投标或采购活动的; ( 3)投标人围标串标的; ( 4)不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 5)中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拒不与招标人签订中标成交合同的; ( 6)中标成交人转包项目的; ( 7)中标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的; ( 8)中标成交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 9)中标成交人配备的项目班子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动须经招标人同意,未经招标人同意 的; ( 10)中标人项目班子组成人员未按合同中的要求在施工现场值守,确有特殊原因应书面向招标人
20、、监理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场。对项目班子人员值守情况由招标人、监理方进行日常管理,建立管理日志;行政监督部门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成交人配备的项目班子人员擅自脱岗两次及以上或关键环节离岗的。 10.9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9.1 开标会议现场资格审查的证件(原件) : 具备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 (或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资质证书 副本 (原件 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副本 ; 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 B 证)及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要求近两年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新公司自注册之日起至今,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