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迁”项目的房地产成本费用核算当前,房地产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新兴行业已初具雏型,但相对于国民经济的其他成熟行业,房地产行业的成本费用核算,无论是国家的政策法规、会计制度,还是房地产行业的财会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数量等都不能满足房地产行业成本费用核算的需要,这已经成为约束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障碍。本文通过列举出“动迁”项目下的房地产行业成本费用核算问题,一方面给予地产企业投资开发决策参考;另一方面,就是希望能够引起有关管理部门的重视,以便统一、细化、规范房地产行业的成本费用核算,推动房地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动迁回搬”项目“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的核算 “动迁回搬”项目是指项目所
2、需的土地地处旧城区需动拆迁,且用项目建成后的房屋安置动迁居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对这类项目的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的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及各级会计主管部门都没有明确的、详细的规定,在实践中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认为,用于安置动迁居民的房屋,不论外购房屋的购入成本,还是自建房屋的建造成本,都应视为取得该土地所需的费用,应列入“开发成本(项目)土地迁移及补偿费”科目核算。 案例 1A 公司于 199年获划拨的国有土地一幅,占地面积 15023 平方米,其中道路用地面积 2745 平方米,沿河岸规划通道用地面积 2219 平方米,项目实际用地面积 10059平方米,该项目共动迁居民
3、 107 户,全部回搬原地安置。三年后该项目完工,共建有实际可用建筑面积 51452 平方米的住宅,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 29494 平方米,多层住宅建筑面积 21958 平方米。用于安置 107 户“动迂回搬”居民的住宅总建筑面积为 775892 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 633559 平方米,多层住宅建筑面积 142333 平方米。其余4369308 平方米的住宅由 A 公司自由销售或使用。 经过工程竣工决算,得知该项目高层住宅建造成本(不包括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为每平方米 195895 元,多层住宅建造成本(不包括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为每平方米159756 元。A 公司会计账簿上
4、开发成本(该项目)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余额为509333634 元,每建筑平方米土地成本(楼面价)为 9899 元,明显太低,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笔者认为,A 公司在该项目上实际得房为建筑面积 4369308 平方米,虽然该项目总的建筑面积为 51452 平方米,但其中的 775892 平方米建筑面积已用于安置 107 户“动迁回搬”居民,此 775892 平方米建筑面积房屋的建造成本费用应视为 A 公司取得该项目所需土地而应付出的费用,应列入开发成本(该项目)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科目核算。按此原则 A 公司应对该项目的成本核算进行如下调整:借:开发成本(该项目)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 1468
5、495910 元,贷:开发成本(该项目)建安工程费等1468495910 元经过上述调整 A 公司该项目实际得房建筑面积 4369308 平方米,其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成本)总额为 1977829544 元,“楼面价”(即单位土地成本)为每建筑平方米 45266 元,与 A 公司其他开发项目的单位土地成本基本一致。 二、动迁用房的成本核算 目前房地产开发商在动迁居民时,采用最多的方式是异地安置,即从他处购入大批量动迁房用于安置动迁居民。购置大批量的动迁用房,其进价以批量购入价格计算,但动迁房的使用往往是一套一套的分配,一些大的综合性房地产开发公司有时还几个项目同时使用、分配一批动迁房,并
6、且,许多情况下批量购入的动迁房往往是二、三、四、五楼等层次较好的房屋大部分使用完毕,而一(底楼)、六楼(顶楼)等层次较差的房屋则无人问津。但留下来的一(底楼)、六楼(顶楼)房屋的市场价一般情况下比二、三、四、五楼的市场价格要低很多。如果一(底楼)、六楼(顶楼)房屋成本也按批量进价计算,与二、三、四、五楼的房屋成本相同,从理论上讲它不符合会计核算的稳健性原则,从实际来看也不太合理。如何合理核算批量动迁房的成本,将直接影响各项目的动迁成本(土地成本)及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存货”的价值,影响公司的资产质量。笔者认为,批量购入动迁房的批量价格只是此批量动迁用房的市场价格的加权平均,动迁房成本核算的关键
7、是必须按房屋的层次等因素调整每一套动迁房的实际购入价格,并按每一套动迁房调整后的实际购入价格核算其成本,只要每一套动迁房的成本真实、可靠,则分配进入各项目的动迁成本(土地成本)也就真实、可靠,资产负债表项目“存货”的价值,也就真实、可靠。 案例 2A 公司批量购入一村 58 号 101-601 室 6 套动迁房,总建筑面积 29832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格为 1815 元,总价 54145080 元,按购入进价计算 101 室建筑面积4787 平方米合计 8688405 元,201-601 室建筑面积各 5009 平方米分别合计9091335 元。六套动迁房实际使用情况是 101 室、401 室
8、分配给 23 号地块的动迁居民,201 室、301 室、501 室分配给 24 号地块的动迁居民,601 室没有使用暂存 A 公司。如按购入进价分配各项目成本,则计入 23 号地块“土地成本”为 17779740 元,计入 24 号地块“土地成本”为 27274005 元,公司存货中的库存房屋为 9091335 元。笔者认为,批量购入动迁房的批量价格只是此批量动迁用房(101-601 室)的市场价格的加权平均,购入此批动迁用房后,公司会计部门应根据 101-601 室各层次的“权数”调整每层动迁房的实际单价,并根据调整后的实际单价计算各层次动迁房的成本入账,而批量购入的动迁房总价保持不变。参照
9、目前市场上动迁房各层次的价格差,一楼(沿街道房除外)可按购入此批动迁用房平均价的 98计算;二楼可按购入此批动迁用房平均价的 100计算;三至四楼可按购入此批动迁用房平均价的 103计算;五楼可按购入此批动迁用房平均价的 102计算;六楼(顶楼)原则上按购入此批动迁用房平均价的 94计算并调整总体价差,以维持批量购入的动迁房总价不变。按此原则 A 公司应对此批动迁房的成本进行如下调整:101 室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177870 元计算,总成本为 8514637 元:201 室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1500 元计算,总成本为 9091335 元;301 室至 401 室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6
10、945 元计算,总成本分别为 9364075 元;501 室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185130 元计算,总成本为 9273162 元;601 室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170449 元计算,总成本为8537796 元;101 室至 601 室批量动迁房总价仍为 54145080 元。经过上述调整,计入23 号地块的“动迁成本(土地成本)”增加了 98972 元为 17878712 元,计入 24 号地块的“动迁成本(土地成本)”增加了 454567 元为 27728572 元,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下的库存房屋减少了 553539 元为 8537796 元。调整后的各项目成本与调整前的数据有较大差异,但与市场购入价格相比,的确更为符合实际,而调整后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下库存房屋的成本与市场价格相比也比调整前更显得稳剑 房地产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新兴行业,其特点是投资大、成本高、期限长、业务新,而相对其他行业来说目前房地产业的财务会计从业人员的经验又较少,成本费用核算的难度相对较大。如何从制度、准则和规范化方面予以彻底解决,将是一项系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