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图 申请人申报,提交相关材料 窗口登记 : 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合法 办理时限: 1 个工作日 岗位责 任人初审: 水保站审查申请材料,组织相关人员实地勘测论证,提出初审意见报主管局长签批。需专家评审的,负责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或书面征求专家和单位意见。重大项目由局领导小组会审后作出决定。 办理时限: 11 个工作日 局长审批 : 依据初审意见,决定是否批准 办理时限: 2 个工作日 窗口办结 办理时限: 1 个工作日 社会公示 送 达 全程监督 督察科: 3897396 电子公务监察室: 3897137 法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5 个工作
2、日 网络公开 (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流程图 责令限期整改 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提交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申请、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一式三份。 受理验收申请 成立验收组 查看提交的资料,检查现场 验收结论 验收合格 10 日内办理验收合格手续 验收不合格 水土保持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已投入运行的,责令限期完建有关工程并办理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处以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 水利行政征收流程图 征费人员向纳费人员出示收费许可证、执法证等有效证件 征费部门按
3、月或按季向纳费人下达缴费通知书,纳费人必须在通知书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 。 纳费人缴费时,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省(县)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收费票据 纳费人未按缴费通知书规定期限足额缴纳的,征费部门可向其下达缴费 通知书和催缴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补缴,并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 5滞纳金。 纳费人仍拒缴或未足额缴纳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 水行政强制流程图 立案 调查取证 2 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进行调查,依法收集整理证据材料,制作现场笔 录或现场勘验笔录 调查终结 违法事实证据确凿的,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合议 有选择性地适用合议程序,将初步的行政强制措施报请领导审批
4、 审批 重大行政强制决定由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行政强制事先告知 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依法实施行政强制 不予行政强制 (五)涉县水利局行政处罚适用一般程序流程图 案件来源 监督检查 移送 上级交 办办 群众举 报 发现违法事实 一般程序:除简易程序外,行政处罚均应适用一般程序 审查立案 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少于两人、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开展调查询问、收集取证、现场勘查,采取保全措施,制作笔录,制 作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与建议。主管局长、被授权人或集体研究决定适用。 制作并送达处罚事先告知书 处罚 构成犯罪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制作并送达听证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三日内提出听证权利 举行听证会 要求听证 放弃听证或逾期未提出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向负责人提出意见 主管局长决定或集体讨论决定 制作处罚决定书并依法送达 执行 结案归档 不予处罚 主管局长决定或集体讨论决定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判决书 监督电话: 0310-3897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