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封市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购买服务项目 竞争性 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汴财磋( 2017) 2 号 采购单位: 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代理机构: 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二一 七 年 十一 月 第 2 页 共 66 页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26 第四章 合同条款 -28 第五章 资料清单 -33 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34 第 3 页 共 66 页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开封市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购买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汴财磋( 2017) 2号 三、采购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开封市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购买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汴财磋( 2017) 2号 3.采购预算: 60万元 4.标包划分: A包 :科目一考场 12 处 B包: 小车 科目二考场 11 处 C包: 小车 科目三考场 8处 D包:大车科目二考场 5处 E包:大车科目三考场 3处 5.服务周期 : 六个月 。 6.项目内容: 购买 机 动车驾驶人 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 社会考试场 租用服务 。 四、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及法定代表 人,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考场所用 机动车驾驶人 考试系统需经 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检测 合格 。 5、供应商 拥有考场用地的 合法 使用权。 6、供应商必须在开封地区范围内。 五、获取磋商文件 第 4 页 共 66 页
4、 1.时间: 2017年 11月 20日至 2017 年 11月 24日(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 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 家五楼 大厅 。 3.售价: 500元 /包 ,售后不退 。 4. 购买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授权委托书(不查看原件) 。 注:潜在供应商必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注册会员并报名,再进行现场报名。网
5、上报名没有完成的供应商,不接受 现场 报名。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截止 时间: 2017 年 11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供应 商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七、谈判(开启)时间及地点 1.截止 时间: 2017 年 11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开封市
6、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地址:省府前街 69号 联系电话: 037126821615 采购代理机构: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北土街 9号院 8号楼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 037123388358第 5 页 共 66 页 第二 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 开封市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购买服务项目 。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 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 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2.3 供应商系指 响应本次采购、参加
7、报价竞争的法人单位 或其他组织 。 2.4 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 负责组织 ,由采购 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2.5 成交供应商系指 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 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6 磋商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2.7 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 1 月 1 日至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 1月 1 日至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 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
8、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3.使用文字种 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 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供应商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3.3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4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3.5 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中 有关货币的数额
9、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报价费用 第 6 页 共 66 页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不论采购活动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供应商 5.1 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报价。 5.2 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3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5.4 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5 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6 磋商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6.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6.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响应有效期)为自递
10、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60 个 日历天 。在此期间,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受磋商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 6.2 原定响应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 6.3 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 6.4 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响应文件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延 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 6.5 因延长响应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除外。
11、6.6 本须知第 7条关于磋商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响应有效期。 7.磋商保证金 7.1 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未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的报价 ,本项目的保证金金额为 200 元人民币 /分包 。 7.2 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 7.3 磋商保证金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基本账户转入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专用账户(以实际到账为 准),其它缴纳方式不予受理。 户名: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号: 402492001012 账号: 00000114581040364012 第 7
12、 页 共 66 页 7.4 未 成交 供应商的 磋商保证金 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自 成交 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 成交 供应商的 磋商保证金 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 7.5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磋商保证金, 7.5.1 成交人拒绝按 磋商文件 、 磋商 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7.5.2 供 应商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 磋商响应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 竞争性磋商文件 和成交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7.5.3 成交人拒绝按 竞争性磋商文件 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7.5.4 法律法规和 竞争性磋商
13、文件 规定的其他情形。 8.基础资料提供 供应商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的,应于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 前 (或 采购代理机构 和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间) ,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时提供 word格式电子版发往: )。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 二、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的组成 9.1 供应商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竞
14、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资料清单 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9.2 除本须知第 9.1 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 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9.3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第 8 页 共 66 页 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10.
15、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 10.1 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日 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澄清要求;若没有,视为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 10.2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等。 10.3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的文件后 1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文件。 10.4 磋商文
16、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 、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通知为准。 10.5 为使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领取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11.解释权 11.1 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11.2 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11.3 若
17、供应商 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同意及接受磋商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 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2.2 响应文件 的组成: 12.2.1 报价函 第 9 页 共 66 页 12.2.2 磋商报价表 12.2.3 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书 12.2.4 商务 /技术 条款偏离表 12.2.5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2.2.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12.2.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12.2.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12.2.9
18、 拟投入场地情况表 12.2.10 拟投入的考试评判设备(设施)表 12.2.11 拟投入的考试车辆的车型、车况情况表 12.2.12 拟派人员情况表 12.2.13 服务方案及承诺 12.2.14 项目保证金 12.2.15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12.2.16 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13.报价说明 13.1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磋商文件、各自情况,结合项目的特点进行磋商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报价应 包括考试场地、考试评判设备、考试车辆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人员及其他附带服务等全部费用 ,并
19、包含企业的利润、税金以及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不可预见等风险费用。 供应商 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 供应商 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 13.2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各供应商只有二次报价的机会;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因素,供应商所报方案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 13.3 本次采购只允许各供应商 每个分 包 报一种方案,若报多种方案或备选方案, 做废标处理 。 13.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
20、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第 10 页 共 66 页 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14.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4.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 求,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将据此对其做无效响应处理。 14.2 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若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
21、,或提供了虚假数据,磋商小组将据此对其做无效响应处理。 14.3 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2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 以 A4纸大小为标准装订成册 并自编目录及页码。除响应文件封面以外,每页都要在底部编制页码,如有资格证明文件或宣传资料 彩页等材料而无法编制页码的,可用不退色的墨水笔按顺序填写,但字迹应清晰可认,不可潦草。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而被视为无效响应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4.4未提供参考格式的,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及编写相关内容;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 14
22、.5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响应文件商务标书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但磋商小组将据此就商务 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响应的决定 。 14.6供应商应对其所报方案的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响应文件技术标书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但磋商小组将据此就技术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响应的决定 。 15.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 供应商应按照本须知第 12条的要求,准备一式 五 份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 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 15.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15.3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