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 于 申 报 2013年 度 教 育 部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一 般 项 目 的 通知各 单 位 :根 据 教 育 部 社 会 科 学 司 关 于 2013年 度 教 育 部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一 般 项 目 申 报 工 作 的 通 知(教 社 科 司 函 2012 234号 )文 件 要 求 , 2013年 度 教 育 部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一 般 项 目 申 报 工 作 开 始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一 、项 目 类 别 及 资 助 额 度2013年 度 一 般 项 目 分 为 :(1)规 划 基 金 项 目 ,资 助 经 费
2、 不 超 过 10万 元 ;(2)青 年 基 金 项 目 ,资 助 经 费 不 超 过 8万 元 ;(3)自 筹 经 费 项 目 ,经 费 由 申 请 者 从 校 外 有 关 部 门 或 企 事 业 单 位 自 筹 ,自 筹 经 费 不 低 于 8万元 ;(4)专 项 任 务 项 目 ,包 括 马 克 思 主 义 中 国 化 时 代 化 大 众 化 专 项 、高 校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专 项 、高校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课 专 项 、工 程 科 技 人 才 培 养 研 究 专 项 、教 育 廉 政 理 论 研 究 专 项 、科 研 诚 信和 学 风 建 设 专 项 ,具 体 申 报
3、条 件 和 办 法 另 发 通 知 。本 年 度 项 目 (不 含 专 项 任 务 项 目 ,下 同 )不 设 申 报 指 南 ,申 请 者 应 紧 紧 围 绕 国 家 和 地 方 经 济社 会 发 展 需 要 ,紧 扣 学 术 前 沿 ,特 别 是 要 结 合 党 的 十 八 大 提 出 的 新 思 想 、新 观 点 、新 论 断 ,根 据 自 身 的 研 究 基 础 和 特 长 ,自 行 拟 定 研 究 题 目 。申 请 者 应 认 真 查 阅 教 育 部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项 目 有 关 管 理 办 法 及 以 往 有 关 立 项 资 料 ,切 实提 高 申 报 质 量 ,
4、避 免 重 复 申 报 。二 、项 目 申 报 的 学 科 范 围根 据 国 家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2009年 公 布 的 学 科 分 类 与 代 码 和 高 校 的 实 际 情 况 ,项 目 申 报的 学 科 范 围 包 括 :(1)马 克 思 主 义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2)哲 学 ;(3)逻 辑 学 ;(4)宗 教 学 ;(5)语言 学 ;(6)中 国 文 学 ;(7)外 国 文 学 ;(8)艺 术 学 ;(9)历 史 学 ;(10)考 古 学 ;(11)经 济 学 ;(12)管 理 学 ;(13)政 治 学 ;(14)法 学 ;(15)社 会 学 ;(16)民 族
5、学 与 文 化 学 ;(17)新 闻 学 与 传 播 学 ;(18)图 书 馆 、情 报 与 文 献 学 ;(19)教 育 学 ;(20)心 理 学 ;(21)体 育 学 ;(22)统 计 学 ;(23)港澳 台 问 题 研 究 ;(24)国 际 问 题 研 究 ;(25)交 叉 学 科 /综 合 研 究 。三 、申 报 条 件1本 次 项 目 限 全 国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申 报 。2申 请 者 必 须 能 够 实 际 从 事 研 究 工 作 并 真 正 承 担 和 负 责 组 织 项 目 的 实 施 ;每 个 申 请 者 限报 一 个 项 目 ,所 列 课 题 组 成 员 必 须 征
6、 得 成 员 本 人 同 意 ,否 则 视 为 违 规 申 报 。3申 请 者 除 符 合 教 育 部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外 ,还 必 须 符 合 下列 条 件 :(1)规 划 基 金 项 目 申 请 者 ,应 为 具 有 高 级 职 称 (含 副 高 )的 在 编 在 岗 教 师 ;(2)青 年 基 金 项 目 申 请 者 ,应 为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或 中 级 以 上 (含 中 级 )职 称 的 在 编 在 岗 教 师 ,年 龄 不 超 过 40周 岁 (1973年 1月 1日 以 后 出 生 );(3)自 筹 经 费 项 目
7、 申 请 者 ,须 在 申 请 评 审 书 后 附 上 学 校 财 务 处 提 供 的 委 托 研 究 单 位 经 费到 账 凭 证 或 银 行 回 单 等 证 明 材 料 复 印 件 ,同 时 填 写 申 请 评 审 书 中 的 “其 他 来 源 经 费 ”栏 。4有 以 下 情 况 之 一 者 不 得 申 报 本 次 项 目 :(1)在 研 的 教 育 部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项 目 (含 重 大 课 题 攻 关 项 目 、基 地 重 大 项 目 、后 期 资 助项 目 、一 般 项 目 )负 责 人 ;(2)所 主 持 的 教 育 部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项 目
8、自 2010年 (含 )以 来 因 各 种 原 因 被 撤 销 者 ;(3)在 研 的 国 家 社 科 基 金 项 目 (含 重 大 项 目 、重 点 项 目 、一 般 项 目 、青 年 项 目 、后 期 资 助 项目 、西 部 项 目 和 单 列 学 科 项 目 等 各 类 项 目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各 类 项 目 负 责 人 ,以 上 项 目若 已 结 项 需 附 相 关 证 明 。四 、申 报 办 法 和 申 报 程 序1本 次 项 目 采 取 网 上 申 报 方 式 。教 育 部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一 般 项 目 申 请 评 审 书 (以 下 简称 申
9、请 评 审 书 )启 用 2013年 新 版 本 ,以 前 版 本 无 效 。2中 国 高 校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信 息 网 ()(以 下 简 称 社 科 网 )“教 育 部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研究 管 理 平 台 项 目 申 报 系 统 ”(以 下 简 称 “申 报 系 统 ”)为 本 次 申 报 的 唯 一 网 络 平 台 。网 络 申 报办 法 及 流 程 以 该 系 统 为 准 。3申 请 者 登 录 社 科 网 申 报 系 统 下 载 申 请 评 审 书 ,按 申 报 系 统 提 示 说 明 及 申 请 评 审 书 填 表 要 求 用 计 算 机 填 写 、打 印 ,并
10、通 过 申 报 系 统 上 传 申 请 评 审 书 的 电 子 文 档 。4项 目 网 络 申 报 截 止 日 期 为 2013年 1月 8日 ,由 于 科 研 处 要 对 学 校 申 报 的 所 有 材 料 进 行 在线 审 核 确 认 ,请 项 目 申 请 者 于 2013年 1月 14日 前 将 以 下 材 料 报 送 科 研 处 :(1)在 线 打 印 的 教 育 部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一 般 项 目 申 报 一 览 表 (以 下 简 称 申 报 一 览 表 )2份 。(2)申 请 评 审 书 纸 质 件 3份 (A4纸 打 印 ,左 侧 装 订 )。申 请 评 审 书
11、的 编 排 顺 序 须 与 申 报一 览 表 的 打 印 顺 序 一 致 。(3) 填 写 “单 位 计 划 内 财 务 拨 款 账 户 ”等 信 息 请 联 系 科 研 处 。五 、其 他 要 求1网 上 提 交 的 申 请 评 审 书 和 签 字 盖 章 的 纸 质 件 数 量 与 内 容 要 确 保 一 致 ,否 则 不 予 受 理 。2申 请 评 审 书 B表 中 不 得 出 现 申 请 者 学 校 、姓 名 等 有 关 信 息 ,否 则 作 废 。请 各 单 位 按 要 求 、按 时 报 送 项 目 申 报 材 料 。联 系 人 :杨 永 贤 电 话 :2079440 13895341303附 件 :关 于 2013年 度 教 育 部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一 般 项 目 申 报 工 作 的 通 知 .doc二 一 二 年 十 二 月 十 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