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 A 级证书”认证条例一、综合素质 A 级证书第一条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 A 级证书”由共青团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委员会设立。第二条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 A 级证书”认证制度旨在对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有效评价,在青年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建立正确的导向激励机制,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向上、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同时向社会推荐优秀人才,为祖国建设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二、认证对象第三条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 A 级证书”的认证范围为:我院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本科生、专科生) 。第四条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大学生
2、“综合素质 A 级证书”认证对象无名额 限 制 , 凡 符 合 本 认 证 条 例 规 定 的 , 均 可 认 证“综 合 素 质 A 级 证 书 ”。三、认证条件及认证办法第五条 认证基准学业成绩总评优良,身心健康,无处分记录,曾获院(系)级优秀学生干部或奖学金一次及以上。第六条 认证条件(一)参加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并受院级及以上表彰。(二)获全国性科技竞赛鼓励奖或省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三)在市(州)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1 篇以上; 在省 级 或 国 家 级 刊 物 上 发 表 其 他 类 文 章 1 篇 及 以 上 。(四)文体活动中,获国家、省市(州)及以上奖励或院级一等奖。
3、(五)获国家级英语证书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 425 分以上(含 425 分)或计算机二级证书或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六)获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优秀团员、团干称号。(七)获学院团校培训优秀学员结业证书(八)取得会计、秘书、程序员、运动员(其中之一)等国家级证书(不包括英语和计算机) 。(九)担任班长、团支书或院(系)团学组织部长及以上(含副职)职务。(十)在其它方面(不含一至九项)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市(州)级及以上奖励的,请单列申请,附有关证明材料,最多可算两项计入。第七条 认证办法“综合素质 A 级证书”每年认证一次。授予符合本认证条例第五条之认证基准,同时在第六条所列认证项目中满足 4
4、 项(含 4 项)以上的大学本科二年级;同时在第六条所列认证项目中满足 5 项(含 5 项)以上的大学本科三年级;在校学生和满足 3 项(含 3 项)以上的大学专科二年级在校学生;在校学生和满足 4 项(含 4 项)以上的大学专科三年级在校学生。四、组织机构第八条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 A 级证书”认证组织机构为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学生联合会。第九条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负责“综合素质 A 级证书”认证制度实施中的领导、组织评审和协调工作,是认证活动的最高机构,具有最终裁决权。五、认证程序第十一条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 A 级证书”认证的基本程序是:本人申请(
5、附有关证明材料) ,学校党、团、学组织审核确认,共青团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委员会终审确定第十二条推选出“综合素质 A 级证书”候选人名单后,应立即通报候选人所在单位及有关组织,在校内公布并保留一定时间的公示期。若收到投诉,应立即组织调查。经调查确认不符合资格或条件者,应采取相应措施,同时通报有关单位。六、附则第十三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共青团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委员会。注: 1、所得奖项及经历须是大学期间获得;2、第十项中有不同类别的突出事迹或奖励的,最多可算两项计入;3、本评分标准解释权属共青团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附件 1: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 A 级证书”参评登记表姓 名 性
6、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民 族 政治面貌 校系、专业、年级 照片内容项目 参 评 事 项在满足项目栏划“”参评基准学业成绩总评优良,身心健康,无处分记录,曾获校 级三好、优秀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奖学金)一次以上(符合该项 条件方可参评)一 参加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并受院级以上表彰 二 获全国性科技竞赛鼓励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三在市(州)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1 篇;在省级或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其他类文章 1 篇以上四 文体活动中,获市(州)级以上奖励或院级一等奖 五获国家级英语证书或计算机二级证书或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六 获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优秀团员、团干称号。 七 获学院团校优秀学员结业证书。 八 取得会计、秘书、程序员、运动员等国家级证书(不包括 英语和计算机)九担任班长、团支书或校院(系)团学组织部长级以上(含副职)以上职务十在其它方面(不含一至九项)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以上奖励的,请单列申请,附有关 证明材料系(分院)审核盖 章院团委审核盖 章学校意见盖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