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7 年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 成果 质量监督抽查 工作 实施 方案 河南 省 测绘地理信息 局 2017 年 9月 目 录 1 工作目标 1 2 工作依据 1 3 组织实施 1 4 保障与安排 4 5 抽样程序及要求 4 6 检验程序及要求 5 7 检验内容 7 8 单位成果质量评定 8 9 批成果判定 10 10 提交成果 10 1 根据国家测绘 地理信息 局 关于开展 2017 年国家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国测国发 2017 6 号 文件要求, 为 做好 2017 年 河南省测绘 成果质量监督 抽检 工作, 保 证 监督 抽 检 的 工作质量, 特 制定 2017 年
2、河南 省测绘 地理信息 成果 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 方案 (以下简称 “实施 方案 ”) 。 1 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 ,加强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提高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水平,规范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 用户 的合法权益,促进测绘资质单位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提高。 2 工作依据 2.1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1.2关于开展 2017 年国家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国测国发 2017 6 号) ; 2.1.3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
3、理办法( 国测国发 2015 17 号 ); 2.1.4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国测国发 20109 号 ) 。 2.2 技术规范、标准、技术文件 2.2.1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 18316-2008; 2.2.2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 24356-2009; 2.2.3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GB/T 12898-2009; 2.2.4 城市测量规范 CJJ/T 8-2011; 2.2.5 全球定位系统( GPS)测量规范 GB/T 18314-2009; 2.2.6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 1 部分: 1:500 1:1000 1:2000 地
4、形图图式 GB/T 20257.1-2007; 2.2.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 2 部分: 1: 5000 1: 10000 地形图图式 GB/T 20257.2-2006; 2.2.8 受检项目适用的国家、行业质量检查技术标准; 2.2.9 经项目业主方审核批准的关于受检项目的技 术文件。 3 组织实施 3.1 组织方式 2 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成立 2017 年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领导小组 (名单附后) ,由分管领导宋新龙副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 公室,设在省局国土测绘处,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的 组织、 实施与管理 工作。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
5、门 应 成立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 抽查领导 机构 ,组织 完成本地区 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河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负责省级质量监督抽查的具体实施工作。 3.2 抽查范围 3.2.1 项目 情况 。主要抽查被检单位 2015 年至 2016 年完成的变形测量、管线测量、工程测量等项目成果。如果 2015 至 2016 年度完成的项目没有变形测量、管线测量和工程测图,则根据测绘资质专业范围 现场 抽 取 项目。 抽查项目应在 各级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进行测绘任务备案。 3.2.2 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3.2.3 国家及行业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标准执行情况等。 3.3 抽
6、查对象 省级质量监督抽查的对象为省直管测绘资质单位。 2016 年已被国家和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和 2017年已被国家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的测绘资质单位不再进行监督抽查。 对于 2016、 2017 连续两年未上报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测绘资质单位,将安排专项监督抽查,拒绝监督抽查和两年内未开展资质业务范围内测绘地理信息生产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测绘资质单位的质量监督抽查。 3.4 抽查比例 省级监督抽查 根据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第六条 “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每3 年监督检查覆盖一次,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每 5
7、 年监督检查覆盖一次 ” 的要求,抽取省直管测绘资质单位完成的项目 12 个。 每家测绘资质单位 只抽取一个 测绘地理 信息项目。 3.5 检验人员 检验人员由河南 省测绘 产品质量监督 站和 测绘 地理信息 质量 检验 专家 组成 。 3.6 进度安排 3 3.6.1 准备阶段 (8 月 25 日至 9 月 30 日 ) 成立领导机构, 汇总测绘地理信息项目信息,编制 2017 年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抽查 工作计划 , 对检验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等 。 3.6.2 实施阶段 ( 10 月 1 日至 11 月 15 日)。 根据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双随机 ”工作计划 ,随机 抽取监督
8、检验测绘地理信息项目 。 对于 2016、 2017 连续两年未上报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测绘资质单位,将安排专项 监督抽查,拒绝监督抽查和两年内未开展资质业务范围内测绘地理信息生产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抽查 实施 小组对被检单位进行质量监督 抽 查。省级负责省直管测绘资质单位的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测绘地理信息 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3.6.3 工作总结( 11 月 16 日至 11 月 30 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上报本辖区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报告。 2017 年河南 省测绘地理信息
9、成果 质量监督抽查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对全省测绘地理信 息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进行总结,编制 全省 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报告,报 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领导小组 审批。 河南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将依法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并报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备案。 3.7 结果处理 3.7.1 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的测绘资质单位, 河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 向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自整改通知书下发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 。 受检单位整改完成后, 应 向 河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 报送整改情况,申请监督复查。 测绘资质单位逾期未整改或者未如期提出复查申请的,由实施监督检查的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
10、门组织 进行强制复查。 3.7.2 受检单位若对质量监督 抽查检验结果 异议的,应在检查 结束 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省局抽查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异议 , 由 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领导小组 组织专家组(参与检验人员不得参加)分析异议材料,必要时,根据异议材料的内容进行核查、复检。受检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申请异议的,视为对检验结果的认可。 3.7.3 测绘地理信息成果 经 复查仍不合格的, 省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4 4 保障与安排 4.1 组织 保障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 抽查实施小组由河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和 有关
11、 质量检验专家共同构成。实施小组在 2017 年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依法开展工作 ,负责实施现场监督抽查、汇总检验结果、开展质量评定并编写检验报告。 4.2 经费保障 根据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第六条, “监督检查工作经费列入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本级行政经费预算或专项预算, 专款专用 ”的要求,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确保经费落实到位。 4.3 工作保障 监督抽查依据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开展,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 保监督抽查过程严谨、方法科学、结果可靠。 现场监督抽查实施前,组织监督抽查实施小组集中培训,理解和掌握实施方案和项目技术设计书,统一
12、检验技术口径和评判标准,宣讲质监规则和工作纪律。检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交 2017 年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领导小组 确认和裁定。 4.4 组织 纪律 1切实落实八项规定,检查人员对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得索取或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不得参与受检单位的宴请,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2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受检成果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和工作秘密,切实履行检验过程的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和擅自发布监督抽查相关信息。 5 抽样程序及要求 5.1 确定 样本量 根据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测国发 20109 号 的要求,结合本次 测绘地理信息质量
13、监督抽查 工作实际,对 本次实施 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项目的样本量确定如下: 5.1.1 变形监测项目成果抽检 2 期次。 5.1.2 工程测图 项目成果抽检 2 幅图。 5.1.3 管线测量项目成果抽检 2 幅图。 5 5.2 抽取样本 5.2.1 样本应 具有 典型性 。 5.2.2 按样本量从批成果中提取样本,并 提取单位成果的全部有关资料 。下列资料按100%提取样品原件或复印件: 1)项目设计书、专业设计书、生产过程的补充规定; 2)技术总结、检查报告及检查记录; 3)仪器 检 定证书原件 和检验资料复印件 ; 4)其它需要的文档资料。 6 检验程序 及要求 6.1 确定检验内容
14、和指标 根据 确定的测绘成果类型, 依据本技术方案关于测绘成果质量特性、检查内容的规定,结合抽检项目的技术设计书,确定 需要检查 或检测 的质量特性、质量指标等。 6.2 确定检验方法 根据检验内容和质量指标, 分别 确定 需要 检 查 和检 测 的内容和指标,同时 针对 性 地从本技术方案中选择 适合相应质量特性和质量指标的 检验方法。 6.3 准备 仪器设备 、检查记录表格 无论 是 内业检测,还是外业检测, 所需检测仪器设备 必须 是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处在计量检定有效期内 ; 检查和检测记录表格应 统一 要求 ,检查和检测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 6.4 确认项目的技术设计书 根据项目合同
15、、相应技术标准和规范 ,审查 经审批的 项目技术设计书 及补充规定 的全面性、正确性。经确认后,项目技术设计书 及补充规定 可 列为检验的技术依据。 技术设计书 或 补充规定 中存在 严重质量问题的, 终止检验 。 6.5 单位成果 检验 根据确 定的检查内容、质量指标,按照确定的检验方法, 对照 项目的技术设计书、相应技术标准和规范,对 每个 单位成果 的质量特性和质量指标进行逐一检查 、检测 或 确认 ,并做好 质量问题检查记录、检测原始 记录。 6.6 检验数据和信息 处理 6.6.1 数学精度 数学精度检查方法可分为确认和检测两类,对于确认方式,一方面要确认原成果数 6 据的真实性、可
16、靠性,另一方面是要提取原成果中的相关质量指标,并进行比对、 分析和 统计;对于检测方式,主要是要计算统计检测数据,并与原成果的相应数据进行比对 、分析和 统计。 检测要求 如下 : (1) 数学精度检测可采 用满足相应测量精度要求的 GPS 和全站仪等测量仪器; (2) 数学精度按单位成果统计,当检测点数或边数少于 20 时,采用误差绝对值的算术平均值代替中误差; (3) 平面和高程检测点采集尽量分布均匀; (4) 检测控制点不能采用原图的图根点,需在高等级的埋石点上重新发展检测控制点; (5) 单位成果主要以平面绝对位置中误差、高程中误差(高程注记点或等高线插求点)为主进行采集; (6) 数
17、学精度有效点数统计,每幅图平面检测点、高程检测点均不少于 20 个;地物间距有效边统计,检测边数不少于 20 条; (7) 平面主要采集明显地物角隅点、独立地物等要素; (8) 高程检测点尽量 选择明显能准确判读的位置,避免选在高程急剧变化处; (9) 数学精度统计原则 在允许中误差三倍 (含) 以内的误差值均应参与数学精度统计; 超过允许中误差三倍的误差不参与数学精度统计。超过允许中误差三倍的误差为粗差,按相应地理精度、影像质量等的差错类型做扣分处理。 (10) 数学精度评分方法 高精度检测:直接采用统计结果计算数学精度得分; 同精度检测:将统计结果除以 2 转换为高精度,再计算数学精度得分
18、数。 6.6.2 其它指标 按照本技术方案规定质量问题类型分类原则,逐一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 确认、缺陷类型划分。 6.7 审核项目技术资料 主要审核项目的技术总结、检查报告。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一些较重的技术、质量问题,检查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6.8 单位成果 质量评定 7 根据本技术方案规定的测绘成果质量特性及权重划分标准 、分段直线内插标准, 以及缺陷扣分标准, 采用直线内插和缺陷扣分方法计算和统计 单位成果 的质量分数,并 按本技术方案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 对 单位成果 做出合格与不合格的评定。 6.9 样本质量 评定 统计样本中出现的 合格与 不合格 单位成果 数量
19、,根据确定的抽样方案,评定样本的合 格与不合格。 6.10 批质量判定 根据样本的合格与否,判定该检验批次的合格与否。 6.11 编制检验报告 按 照规范规定的 统一格式和要求编制检验报告。 6.12 检验成果资料处理 按 照 监督抽查实施小组 的要求整理各类检验资料。 需要 归还的样本资料应及时归还,但复制样本, 并完善样品清单。 最后,按要求提交样本、检验原始记录,以及相关计算资料。 7 检验 内容 7.1 地形 测量 成果 ( DLG) 数学精度 ,包括数学 基础精度、平面精度 、 高程精度 数据及结构正确性 地理精度 整饰质量 附件质量 7.2 变形测量 成果 数据质量, 包括数学精度
20、、观测质量 管线图 质量, 包括数学精度、地理精度、整饰质量 资料质量 ,包括整饰质量、资料完整性 7.3 管线测量成果 控制测量精度,包括数学精度、观测质量 管线图 质量, 包括数学精度、地理精度、整饰质量 资料质量,包括整饰 规范性 、资料完整性 7.4 数字高程模型 成果 ( DEM) 8 数学精度 数据完整性与正确性 附件质量 7.5 数字正射影像 成果 ( DOM) 数学精度 数据 结构及 正确性 影像质量 整饰质量 附件质量 8 单位成果 质量评定 8.1 成果质量特性与缺陷分类 地 形测量 成果( DLG) 、 变形测量 成果 、 管线测量成果、 数字高程模型 成果 ( DEM)、数字正射影像 成果 ( DOM) 质量特性 及权重、 缺陷分类 表 ,详见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的规定 。 8.2 单位 成果 质量表征 单位 成果 质量水平以百分制表征。 8.3 缺陷扣分标准 缺陷扣分标准表 表 1 缺陷类型 扣分值 严重缺陷 ( A 类) 42 分 重 缺 陷 ( B 类) 12 分 次重缺陷( C 类) 4 分 轻 缺 陷 ( D 类) 1 分 8.4 单位成果质量评定方法 8.4.1 二级 质量特性 评分方法 数学精度得分:根据数学精度值的大小, 采用表 2 的标准分段直线内插出质量分数 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