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能石台县小河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于 2018 年 5月委托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华能石台县小河风电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 号)要求,现将拟建项目进行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华能石台县小河风电场项目建设单位: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建设地点: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小河镇境内建设性质:扩建项目投资:45000 万元项目概况:项目规划容量为 50MW。拟安装单机
2、容量 2.5MW 的风力发电机组 20 台,同期建设一座 110kV 升压站。(二)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联 系 人:陈经理联系电话:13685692250邮 箱:(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价单位: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资质:国环评乙字第 2120 号联 系 人:元工联系电话:18255180870邮 箱:(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
3、调查,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或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工程内容、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