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厦门大学附属科技中学电教设备招标内容及要求一、服务项目和内容1、计算机设备维护范围:学生机房、多媒体教室使用的计算机、行政办公人员使用的计算机维护内容:系统升级及更新咨询;定期检测及保养;数据迁移及恢复;病毒检测及清除;操作系统故障检测及排除;系统设备更换时操作系统重新安装与调试;硬件更新升级的安装配置;硬件故障的排查、维护、维修;设备保内配件的索赔及保外配件的有偿更换。2、多媒体教室设备维护范围:投影机、实物展台、挂幕、音响等维护内容:设备故障的检查排除、维护、维修;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清洗;设备保内配件的索赔,保外配件的有偿更换。3、OA 设备维护范围:学校各处室使用的复印机、速印机、打印机
2、、扫描仪等计算机外设维护内容:设备的表面清洁和内部除尘;设备驱动程序的安装和调试;设备故障的检查排除、维护维修;保内配件的索赔,保外配件的有偿更换。4、网络设备维护范围:全校各楼层及网管中心的网络设备。维护内容:网络设备安装、设置、检测;内部局域网网络维护,保证各实训室网络畅通运行;保内配件的索赔,保外配件的有偿更换。5、广播设备维护范围:校广播室设备及各年段广播设备的正常维护。6、电话通讯负责学校所有办公电话的维护,保证学校通讯畅通。二、服务方式及相关要求1、必须有专人在我校坐班,提供报修及咨询电话,由学校老师直接拨打电话报修。2、每天按学校报修系内报修情况进行响应,在半个小时内提供上门维修
3、服务,2 小时内修复(硬件损坏,无法找到备件时除外)。3、自签约起,每学期对服务范围内的投影设备进行一次除尘保洁、调试检修(原则上是开学前)。4、每次在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后,需现场填写“服务记录”,如实反应设备的运转情况,并由学校相关人员签字确认。5、在提供服务时发现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时,应与学校信息中心协商,由学校信息中心决定是否进行维修或更换部件。6、在维护期间有义务向设备的使用人员讲解相关的使用和保养知识,以避免不必要的人为损失和破坏。7、每月底将学校所报的维护信息情况统计成表,交给学校信息中心备查。8、提供“服务项目”之相应保修服务,维护费用已包含人工、交通、食宿、工具损耗等费用。9、维护工作人员的安全由服务提供商负全责。(三)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2018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