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廉江市河唇镇污水处理设备配套 管网工程 (二期 )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廉江市河唇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湛江市中誉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17 年 3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 1 一、总 则 . 1 二、招标工程综合说明 . 2 三、结算原则及付款方式 . 8 四、招标文件的 内容和效力 . 12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 13 六、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 . 18 七、开标 . 19 八、评标与定标办法和原则 . 21 九、确定中标单位 . 22 十、授予合同 . 22 十一、日程安排 . 23 第二部分 投标格式 . 25 投标格式一 . 25
2、投标格式二 . 26 投标格式三 . 27 投标格式四 . 28 投标格式五 . 29 投标格式六 . 30 投标格式七 施工方案及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承诺书 . 31 投标格式八 对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的承诺书 . 33 投标格式九 . 34 投标格式十 对本项目资金使用及保证不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 35 投标格式十一 对完成进度计划的承诺书 . 36 投标格式 十二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承诺书 . 37 投标格式十三 . 39 投标格式十四 . 40 投标格式十五 . 41 附件 1:投标文件(正本)封面 . 42 附件 2:投标文件(副本)封面 . 43 附件 3: . 44
3、 1 1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建设依据: ( 1)计划批文: 廉发改资 201536 号 ( 2)国土证号: 廉国土资函 2015304 号 ( 3)规划证号: 廉住建函 2015123 号 2、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定义如下: ( 1)“招标(建设)单位招标人发包人”指 廉江市河唇镇人民政府 。 ( 2)“投标人”指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 3)“中标人承包人承包单位”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 4)“监理工程师”指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派 出的监理工程师及其授权代表。 (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按本招标文
4、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 6)“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 7)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涉及的费用全部以人民币表示。 3、招标说明 ( 1)本招标 工程 建设引入竞争机制,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通过“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竞争原则,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企业承担本项目的建设任务。 ( 2)本招标项目属于 中央 财政补助 投资性质,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其中部份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 3)本招标工 程 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负责设计。 ( 4)本招标工程实行监理制。 2 ( 5)本次招标工作由 湛江市中誉工程造价事务所
5、有限公司 代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湛江市建设工程招标程序进行,实行招标人负责制。 ( 6)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4、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主项或增项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 叁 级以上 (含 叁级 )资质; (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3)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根据粤建市函【 2011】 218号文,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暂不能跨省在我省注册,故不接受外省企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报名 ),在报名
6、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4)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5、投标单位的确定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不少于 5 家,大于或等于 5 家均可直接参加投标,送达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投标人不足五家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招标。 二、招标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概况 ( 1)工程名称: 廉江市河唇镇污水处理设备配套管网工程 (二期 ) ( 2)建设地址: 廉江市河唇镇镇区范围 。 ( 3)工程概况: 主要改造内容为道路开挖恢复,长 911.053 米,排水管网系统(安装 DN300 塑料管 282
7、.5 米, DN400 塑料管 640.5 米, DN600 塑料管 220.5米, DN800 混凝土管 909.4 米, DN1000 混凝土管 987.5 米, DN1200 混凝土管 3513 米, DN1500 混凝土管 544.6 米)等。工程造价为¥ 10456490.07 元。 ( 4)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 ( 5)资金来源: 中央 财政补助 ,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将部分用于本工程合同项目的支付。 ( 6)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 详见有关文件 。 ( 7)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或以上 )。 2、现场条件 ( 1)施工场地: 已具备开工条件 。 ( 2)施工用水: 已
8、具备开工条件 。 ( 3)施工用电: 已具备开工条件 。 ( 4)临时设施:由施工单位自行搭设。 ( 5) 施工用水用电及生活用水用电的 费用由施工单位按实际发生量向供电、供水部门支付 。 3、工程招标范围及内容 工程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说明和涉及的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范围 包括: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所有项目和内容 。 4、承包方式 根据招标人提供工程的施工图、施工图说明、工程量清单、相关资料及说明,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0)的规定,由中标单位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
9、全进行承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如确需分包的项目,必须与建设单位协商并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方可分包。 5、工期要求及规定 ( 1)完成本招标工程全部工作内容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为 4 180 日历天,招标工期为 180 日历天开工日期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 2)招标人欢迎各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实际能力,在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对本招标工程的工期进行优化,提出相应缩短工期的投标文件。 ( 3)本招标工程要求中标人按中标工期完成,每延迟一天竣工罚
10、款人民币 2000 元(因发包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 ( 4)因发包人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在得到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的认可后,工期相应 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 注:不可抗力的约定:经有关部门鉴定的五级以上地震,正面吹袭湛江市廉江市 的十级以上台风和龙卷风及 廉江市河唇镇 出现降雨量大于 200mm/d 特大暴雨,雷击引起的火灾,并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6、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 1)严格按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 2)各种文物均属国家所有,中标人在土石方工程施工过程中若遇有文物,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并即时报请发包人
11、处理,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私自占有。 (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言及之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机械 等必须按投标书所述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 4)该项目负责人必须到施工现场向发包人现场代表签到,到场签到时间不能少于总工期天数的 90。到场签到时间少于总工期 90的,每少签到一天罚款 1000 元。 7、材料要求和供应方式 ( 1)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材料由 中标人 采购。 5 ( 2)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的通知湛府函 2011329号文的规定,本工程必须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 ( 3)本工程禁止使用自拌混凝土,禁止使用实心红砖。 (
12、 4)本工程中标单位 不得向违规的商品混凝土供应商采购商品混凝土(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违法建筑工程供应商品混凝土的违规供应商名单,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的名单为准)。 ( 5)主要工程材料是指湛建施 199922号文中定义的主要材料及水电安装工程的主要材料。由中标人提前 15 天提供材料样品,经发包人确认样品后,由中标人按要求购买。 ( 6)本工程的所有设备材料必须为国家合格产品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材料。所有主要工程材料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及出厂合格证。材料应提前进场,材料进场前承包人 应将进场材料的有关资料交监理工程师确认,在材料使用前提前 24 小
13、时通知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共同验收并书面确认材料符合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若材料未经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而承包人擅自使用,一经发现,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交纳 合同金额 1%元违约金,并由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若材料符合要求,继续使用,若不符合要求,已使用和未使用的该批材料均一律退场,退场完成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能按要求重新进材料。若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 7)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发 包人提供材料样品,因而导致材料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工期,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8、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 1)本招标工程执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按合格等级进行目标管理,由发包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他有关各方依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按湛江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