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工作流程为了提高结算审核质量,规范审核行为,加强审核管理,结合我校结算工程项目的特点,特修订工程结算审计工程流程。1 接受委托单位送达的“工程项目审计委托书” (附件 1),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确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简称:咨询单位),并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审计合同书;2 与咨询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 (附件 2);3 咨询单位交接资料,填写“结算资料交接单” (附件 3);在此之前,内审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签署“工程 项目结算送审须知”和“ 新建工程 项目结算承 诺书” 或“维修工程项目结算承诺书”(附件 4、5 和 6);4 咨询单位熟悉资料,提交“建设工程咨询实施方案” (附
2、件 7);5 审计处组织召开有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咨询单位(简称:三方)参加的工程结算审计审前工作会议,形成“工程造价结算审前会议纪要” (附件 8);6 咨询单位向审计处通报初步审核意见,在审计处主持下,与施工单位见面核对初步审核意见。为了督促核对双方遵守时间,双方对帐人员须填写“ 工程结算审核签到表 ”(附件 9)。对每日已核对认可的量价,须双方签字确认(附件 10,11 和 12)。对于有争议的项目,审计处组织召开相关部门的协商会,以便达成共识。7 咨询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及“结算经济指标” (初稿及附件13),下达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可在收到初稿 15 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5 日内不提出书面
3、意见,视为默认。在初稿得到认可后,三方签署造价咨询成果确认表,以便形成审计报告。如施工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审计处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复审确认,以便形成共识;8 咨询单位提交审计报告,归还送审资料;9 审计处填写“工程 项目结算单” (附件 14),转至管理单位填写相应栏目,移交至财务处进行工程尾款的结算工作;10 审计费结清。根据结算承诺书的约定和咨询合同的相关条款,确定审计费的支付单位,进行审计费的结算;11 审计资料存档。按照档案管理办法,将相关的资料整理,装订成册, 归入档案馆存放。附件 1:项目编号: 工程项目审计委托书 致:审计处兹有下列审计业务委托你处办理被审计项目计划总投资 国拨资金国
4、拨资金 有 无 资金到位 是 否竣工验收 是 否 资金卡号委托事项 编制标的 (其中:定额基价 清单报价 ) 预算审计 跟踪审计结算审计 决算审计项目类别 新建 维修 装饰 结算已经内审 是 否 所属时间 从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计划结算年度审计目的和要求上述审计业务所需要费用请向我单位收取。审计结束后, 请你 处向我单位递交审计结 果,一式 份。四、本委托事项联系人: ;电话号码:委托单位(盖章):负责人:委托日期:附:工程项目送审表(由管理单位填写) 工程项目送审表以下由管理单位填写:工程名称计划总投资 合同价款管理单位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开工竣工时间 自 年 月至 年 月
5、委托事项编制标的(其中:定额基价 清单报价) 预算审计 跟踪审计 结算审计 决算审计 已经内审 是 否 内审单位施工单位送审金额 内审后结算金额内审审减额 内审审减率送审资料齐全 是 否签署新建工程项目结算承诺书是 否签署维修工程项目结算承诺书是 否签署让利协议条款 是 否承诺:为保证审计处对委托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鉴定、评价,确保在 审计期间的稽查权,我们向贵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送审资料,没有遗漏,并在查阅文件、财产清查以及约定当事人谈话等方面,给予积极配合。管理单位(盖章)负责人:施工单位(盖章)负责人:内审单位(盖章)负责人:委托时间:200 年 月 日附件 2: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
6、称: 委托单位(甲方): 咨询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项目审计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审计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和审计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 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行 业规范,以及廉政建 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委托审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造价咨询和审计的规章制度。(四
7、)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 违法行为的, 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项审计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委托审计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 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 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
8、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和审计等活动。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咨询和审计的有关方针、政策、准则和规范,并遵守以下 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 娱乐等活动。
9、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 本 责任书作为工程委托审计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委托审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 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结束时止。第七条 本责任书
10、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 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此件为建设部办公厅建办监200221 号文通知,由湖北省建设厅印制)附件 3:结算资料交接单:受 中国地 质 大学 审计处 委托,我公司 对贵单 位 工程 进 行 审计 。对 下列 资 料 进 行交接。 (管理单位)于 年 月 日将下列资料交给 (咨询单位)。序 号 资 料 名 称 份数 页数 备注1 施工图或竣工图2
11、 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及有关文件3 施工合同及相应补充协议4 经批准的开工报告、工期延期联系单5 设计变更及图纸会审纪要6 基础处理核定单7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8 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核定单9 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0 现场签证的工程价款调整资料11 经签证认可的材料、设备采购、租 赁合同等12 工程概预算书、标底、投标报价表13 工程量计算式14 竣工结算书15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16 新建工程项目结算承诺书17 维修工程项目结算承诺书18 让利协议管理单位经办人: 咨询单位经办人: 附件 4:工程项目结算送审须知1 为了对送审资料加强控制,送审资料应严格按以下要求准备:装订整齐,编
12、制目录,编制页码,复印件清晰,加盖有关部门的确认和批准印章,资料必须齐全,签字手续必须完备,送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确认和批准后才能送审。2 本工程结算按合同及招投标文件执行,结算方式为合同价加增减变更,结算资料按照该方式进行编制。3 为保证送审资料的严肃性,请施工单位再次检查送审资料是否有遗漏,如有遗漏,请在三天内( 年 月 日以前)送审, 年 月 日以后不再接受任何有关经济签证资料。4 施工单位确认送审资料齐全无遗漏,根据工程性质,签署“新建工程项 目结算承 诺书” 或“维修工程项目结算承诺书”。管 理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施 工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13、 日附件 5:新 建 工 程 项 目 结 算 承 诺 书根 据 中 国 地 质 大 学 (武 汉 )基 建 工 程 修 缮 工 程 项 目 审 计实 施 办 法 ,为 了 严 格 工 程 结 算 管 理 , 为 了 保 证 工 程 结 算 的 准确 性 ,本 公 司 (单 位 )承 诺 :1 本 公 司 于 年 月 日 前 向 中 国 地 质 大 学 (武 汉 )报 送 的 项 目 结 算 资 料 真 实 、合 法 、完 整 ,无 漏 报 。如 有 漏 报 本 公 司 自 身 承 担 责 任 ,不 再补 报 。结 算 资 料 中 不 合 格 (变 更 内 容 不 明 确 、签 字 单 位 不齐
14、 全 等 )的 变 更 签 证 ,本 公 司 同 意 按 照 无 效 签 证 处 理 。2 工 程 结 算 的 误 差 率 (误 差 率 =(内 审 审 减 额 +外 审 审 减 额 )/变 更 增 减 部 分 施 工 方 送 审 额 )控 制 在 以 内 。如 果 误差 率 超 过 ,本 公 司 同 意 按 总 审 减 额 (内 审 审 减 额 与外 审 审 减 额 之 和 )的 8%支 付 审 计 费 (其 中 ,外 审 审 计 费 =外 审 审 减 额 *8%,内 审 审 计 费 =内 审 审 减 额 *8%),审 计 费由 中 国 地 质 大 学 (武 汉 )直 接 从 工 程 结 算 款 中 扣 除 。承 诺 方 :(盖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