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所需软件、设备及服务和文化馆分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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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 临沭县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所需软件、设备及服务和文化馆分馆乐器采购 项目编号: ZFCG-2018-077 临沭县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所需软件、设备及服务和文化馆分馆乐器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ZFCG-2018-077 采购单位: 临沭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代理机构:山东嘉盛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一 八 年 五 月 项目名称: 临沭县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所需软件、设备及服务和文化馆分馆乐器采购 项目编号: ZFCG-2018-077 山东嘉盛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第 2 页 共 49 页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3 第 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

2、求 25 第四章 合同的授予 34 第五章 附 件 39 特别说明: 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会 议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款 凭证 。 2、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本次磋商会议时,应委托受托人参加,受托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款 凭证 。 3、以上材料单独递交,开标前由公证人员验证。 项目名称: 临沭县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所需软件、设备及服务和文化馆分馆乐器采购 项目编号: ZFCG-2018-077 山东嘉盛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第 3 页 共 49 页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山东嘉盛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 临沭县文化广电新闻

3、出版局 委托,就其所需 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所需软件、设备及服务和文化馆分馆乐器 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承担该项目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采购人: 临沭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 址: 临沭县沭新街 联系方式: 0539-6211648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嘉盛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沭县万豪丽景大厦 1101 室 联系方式: 13734390777、 13734386369 二、 采购项目名称: 临沭县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所需软件、设备及服务 和文化馆分馆乐器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ZFCG-2018-077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用途 供应商资格

4、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A 包 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所需软件、设备及服务 一宗 (详见招标文件) 图书馆自动化集群管理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提供货物能力的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七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6.4 万元 B 包 文化馆分馆 乐器

5、一宗 (详见招标文件) 完善文娱设备 15.129 万元 项目名称: 临沭县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所需软件、设备及服务和文化馆分馆乐器采购 项目编号: ZFCG-2018-077 山东嘉盛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第 4 页 共 49 页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 2018 年 5 月 31 日 8 时 30 分至 2018 年 6 月 6日 17 时 30 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临沭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山东嘉盛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518 房间) 3.方式: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被授权人 身份证,投标人本项目网上报名登记凭证,以上

6、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装订成册留存。 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库认证,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企业用户登录 -政府采购项目 -登陆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网上报名成功凭证,报网上名不成功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4.售价: 150 元 /包 四、公告期限: 2018 年 5 月 31 日 至 2018 年 6 月 6 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 年 6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至 2018 年 6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临沭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第四开标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

7、时间: 2018 年 6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临沭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第四开标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晓 联系方式: 13734390777、 13734386369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发 布 人:山东嘉盛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8 年 5 月 30 日 项目名称: 临沭县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所需软件、设备及服务和文化馆分馆乐器采购 项目编号: ZFCG-2018-077 山东嘉盛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第 5 页 共 49 页 第二章 投标人

8、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项 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临沭县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所需软件、设备及服务和文化馆分馆乐器采购 2 项目编号 ZFCG-2018-077 3 采购人 临沭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4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嘉盛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5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6 采购预算 A 包 96.4 万元 、 B包 15.129 万元 ,超出此预算按废标处理。 7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8 项 目说明 A 包 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所需软件、设备及服务, B包 文化馆分馆乐器 ,共 两 个包。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 9 投标需提供的 资料 公告及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10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于 2

9、018年 6月 11 日 17时 30 分前 ,用 企业 帐户向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电汇、网银、转账支票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A 包 16077 元 , B包 2577 元 。 (友情提示:因每笔保证金缴纳、换取凭据需一定时间,为不影响贵公司按时参加开标,请尽量于投标截止日期前提前办理完毕交纳手续,另外恕不接受上述要求以外的交纳方式)。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名:临沭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中国银行临沭支行 账号: 2312 1507 7030 户名:临沭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常林支行 账号: 8185 6020 1421 0011 57 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

10、 需持缴款凭证 在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资金 结算中心 签章。 11 投标有效期 90 日 12 投标文件份 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 项目名称: 临沭县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所需软件、设备及服务和文化馆分馆乐器采购 项目编号: ZFCG-2018-077 山东嘉盛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第 6 页 共 49 页 13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4 中标服务费 严格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15 公证费 由中标人支付

11、16 付款方式 确定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货到安装、调试完毕由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至项目总价款的 90 , 余款 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17 开标时间 及地点 1.时间: 2018 年 6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 临沭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第 四 开标室 18 项 目负责人 刘晓 联系电话: 13734390777、 13734386369 19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的临沭县图书馆总分

12、馆建设所需软件、设备及服务和文化馆分馆乐器采购 。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 临沭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嘉盛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系指 响应采购、参加报价竞争的的法人单位或其它 组织 。 2.4 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 负责组织 ,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投标人的临时组织。 2.5 成交投标人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6 磋商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投标人。 2.7 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 1月 1 日至本项

13、目磋商邀请函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项目名称: 临沭县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所需软件、设备及服务和文化馆分馆乐器采购 项目编号: ZFCG-2018-077 山东嘉盛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第 7 页 共 49 页 两年 1 月 1日至本项目磋商邀请函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 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 临沂政府采购网: http:/ 2.9 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投标人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 磋商文件、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

14、人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 投标人可以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投标人未提供该数 据或资料。 3.3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4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3.5 磋商文件及报价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报价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

15、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投标人 5.1 投标人必须满足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函中的相关要求。 5.2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 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5.3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4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5 磋商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5.6 合格的投标人将具有参加被评审的资格。 6.报价有效期 6.1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时间起 60 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将受磋商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6.2 原定报价有

16、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项目名称: 临沭县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所需软件、设备及服务和文化馆分馆乐器采购 项目编号: ZFCG-2018-077 山东嘉盛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第 8 页 共 49 页 提出延长报价 有效期的要求。 6.3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4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报价文件而不被没收报价保证金。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报价保证金有效期。 6.5 因延长报价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除外。 6.6 本

17、须知第 7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报价有效期。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 金的投标人的报价。 7.2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报价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有效。 7.3 投标 人须在 2018 年 6月 11 日 17时 30 分前向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 A包 16077 元, B包 2577 元 。 投标保证金的 缴纳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临沭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中国银行临沭支行 账号:

18、 2312 1507 7030 开户行:临商银行常林支行 账号: 8185 6020 1421 0011 57 温馨提示:请投标企业将保证金打入账户后与代理公司联系;该投标企业如不参加本项目投标请尽快告知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晓;联系电话: 13734390777。 投标人须从 企业账户 缴纳(包括转账、电汇和网银),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在开标前凭缴款凭证到交易中心结算中心 盖章 ,此缴款 凭证 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审查依据。 2) 若证实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因此造成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损失须由投标人承担: a)投标人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入围; b)投标截 止时

19、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 c)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d)因入围单位主观过错被废除授标; e)投标人资格预审通过,递交保证金并参与开标后因主观因素放弃投标; f)入围单位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入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项目名称: 临沭县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所需软件、设备及服务和文化馆分馆乐器采购 项目编号: ZFCG-2018-077 山东嘉盛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第 9 页 共 49 页 7.4 采购代理机构在发放成交结果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成交人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交纳成交服务费

20、用后退还。 7.5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报价保证金,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 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临沂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投标人无故不参加报价或报价截止时间之后至报价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报 价文件;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4)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

21、 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8)投标人有第 (2)至 (6)项情形之一的,成交结果无效。 7.6 成交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报价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临沂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 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8.基础资料提供 8.1 投

22、标人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8.2 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或影响竞争的其他不当条款的,请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1日前(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投标人项目名称: 临沭县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所需软件、设备及服务和文化馆分馆乐器采购 项目编号: ZFCG-2018-077 山东嘉盛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第 10 页 共 49 页 认可的时间),

23、以有效书面形式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及时给予答复。磋商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 2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提出,则视为磋商文件不存在影响竞争的不当条款。 二、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磋商 邀请函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9.2 除本须知第 9.1 款

24、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 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3 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报价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10.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0.1 投标人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1 日前(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 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若没有,视为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0.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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