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海路(北港堤-梅峰路)道路及配套工程、凤岗路(清辉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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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岭海路(北港堤 -梅峰路)道路及配套工程、凤岗路(清辉路 -莲河东路)道路及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440515-201804-514-0002 采 购 人:汕头市澄海区工业园区管理服务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 年 4 月 18 日 1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2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7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16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37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4 2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汕头市澄海区工业园区管理

2、服务办公室 (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岭海路(北港堤 -梅峰路)道路及配套工程、凤岗路(清 辉路 -莲河东路)道路及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招标文件已经采购人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编号: 440515-201804-514-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 岭海路(北港堤 -梅峰路)道路及配套工程、凤岗路(清辉路 -莲河东路)道路及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采购项目编号: 2018097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 2058400元。 五、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岭海路(北港堤 -梅峰路)道路及配套工程、凤岗路(清辉路 -莲河东路)道

3、路及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955480 元(采购预算下浮 5%),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 施工图预算编制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初审阶段三大阶段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六、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3 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提供 2016年度或 2017年度

4、财务状况报告 ,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个月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5、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 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可参照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内容)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4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可参照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内容) 5、供应商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6、根据汕检会 20131号文,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

6、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供应商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近 3年,查询期限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 截止时间止开具有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 4月 19日至 2018年 4月 25日(每天上午 8: 30至 11: 00,下午 14: 30至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提供 2016 年度或 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内容

7、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原件(可参照5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6、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的书面声明原件(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7、提供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或

8、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原件(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8、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9、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供应商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近 3年,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开具有效); 10、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A4 纸)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交验(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除外),资料不全者拒绝受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1

9、0日 上 午 9时 30 分( 9时 00 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 324 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 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 2018年 5月 10 日 上 午 9时 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 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6 二楼 201 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十二、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 2018年 4月 19 日起至 2018 年 4 月 25 日 17 时止),如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0、。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 十四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澄海区工业园区管理服务办公室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 0754 85511521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 有限公司 地址: 汕头市澄海区国道 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 楼 201号 联系人: 金先生 电话: 0754-85861273 传真: 0754-85874173 E- mail: 网址: 采购人:汕头市澄海区工业园区管理

11、服务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4月 18日 7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岭海路(北港堤 -梅峰路)道路及配套工程、凤岗路(清辉路 -莲河东路)道路及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建设单位:汕头市澄海区工业园区管理服务办公室 3、建设规模: ( 1) 岭海路:规划长度 5844米,其中梅峰路 -柴井关段长 4790 米,柴井关 -北港堤路段长 1054 米;宽 36 米。总投资 29934.64万元,其中工程费 24325.11万元。 ( 2)凤岗路:汕头市澄海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内容。建设规模:道路全长 908 米,实施

12、路长 840 米,宽 30 米,工程费用概算价 19288150.22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6年度或 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8 日前 6个月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13、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 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14、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可参照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内容)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 本项目投标。(可参照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内容) 5、供应商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6、根据汕检会 20131号文,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9 标供应商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近 3年,查询期限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开具有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技术标准、参数及要

15、求: 1、服务范围:全过程全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预算编制阶段 编制招标项目工 程量清单、工程预算造价及建筑工程钢筋实际用量,分析主要工程量、分项(专项)工程造价指标的合理性、合规性;对设备 /材料进行询价,根据项目定位,提出设备 /材料型号、品牌及生产厂家建议;提交相关计价、计量、支付、索赔等投资控制条款,按时提交预算报告、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1.2 施工阶段 ( 1)协助采购人制定工程成本控制办法,包括工程变更程序和工程量、价格调整、现场签证、工程款支付等管理办法。 ( 2)协助采购人的合同管理,包括合同变更谈判、变更的处理程序,落实变更的措施,修改变更相关的资料,检查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助采购人拟订补充合同。 ( 3)负责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施工预算,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预算和施工组织设计涉及的费用问题。 ( 4)协助采购人处理合同索赔,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对收到的承包方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分析,收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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