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岭南 V 谷 -广州国际智能科技园项目一期智能化工程 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备案项目编号 120101770010723 号文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威谷置业有限公司 现对 岭南 V 谷 -广州国际智能科技园项目一期智能化工程 施工进行施工 专业承包 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岭南 V 谷 -广州国际智能科技园项目一期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威谷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020-8189158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 工 、詹工 联系电话: 020-66341763、
2、020-66341755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 本项目是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 657 号的岭南 V 谷 B 区(不含B1)和 C 区。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202886 平方米,地上最高 25 层,地下最深 3层。 B 区(不含 B1)包括商业、公寓、办公等多、高层建筑,共有 6 栋塔楼及 2 层地下室,其中 B3、 B5、 B6 栋为高层办公楼,底部设商业, B2 栋为办公式公寓的高层建筑,B4、 B7 为配套的多层商业建筑 , B 区地下室 2 层,主要功能为停车库及设备房。 C 区为高层办公
3、楼,有 C1、 C2 共 2 栋塔楼及地下室,地下室 3 层,主要功能为停车库及设备房。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 岭南 V 谷 -广州国际智能科技园项目一期智能化工程,承包人应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全部智能化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各系统的深化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安装、配合相关专业的施工、调试、验收、技术资料提供和技术人员培训及保修等工作),负责向相关部门办理报审报验工作、质监、检验 检测机构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及备案。承包内容具体以发包人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变更文件、工程指令和相关招标文件为准,
4、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工程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按本技术要求及图纸所示 ,提供包括 (但不只限于 )下列项目: ( 1)本项目所有的智能化各子系统的全部设备材料的供应、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 ( 2)提供本项目所有的智能化各子系统的软件,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升级等技术服务与支持。 ( 3)承包人须承诺提供的各类软件必须为已授权的正版软件,所有软件均必须没有使用期限的相关限 制,特别是各类系统应用软件;承包人提供的各类软件的使用用户数量均须不少于现有各招标文件相关功能要所必须数量的 1.5 倍,清单中没有列出的所有操作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冗余备份软硬件、各系统应用软
5、件、接口软件、技术补丁、注册码和加密狗等实现招标和正常使用功能所必须的相关软硬件和数据,承包人必须在投标中全部予以考虑,施工中若发包人没有相关功能数量变更,则承包人须全部免费提供上述软件硬件,且必须保证上述软硬件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关责任。 ( 4)承包人须承诺在投标时已经仔细阅读招标相关技术文件,充分了解招标内容的各种功 能,以及各系统内部,或各系统之间存在的各种定制软件发的数量与内容,并在投标时报价中考虑相关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将无条件并免费完成清单中没有列出的各类第三方软件接口和定制功能开发,且无条件达到招标相关文件中所列明各项功能(含各种需要联动才能实现的功能)。 ( 5)承包人
6、须承诺已经充分理解招标图纸,并已充分考虑各类通讯信号和供电的电源存在有效传输距离的技术因素和现场环境因素,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将无条件并免费提供、安装和调试完成清单中没有列出的各类信号或电源延长、放大和转换等相关设备,且无条件达达到满足 设备及系统正常使用的相关要求。 ( 6)提供深化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 ( 7)本项目智能化系统设备的标识 标记 。 ( 8)负责智能化系统孔洞和壁坑的所有 开凿、修复、 防火封堵 等 工作。 ( 9)负责本项目智能化系统的培训及维修保养。 ( 10) 协助 完成本项目智能化相关系统的报建、报验及备案等相关工作。 (三 )、招标控制价: 18584117.45
7、 元 。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 费用。 六、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 2018 年 6 月 9 日至 2018 年 7 月 2 日 10 时 3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8 年 7 月 2 日 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7 月 2 日 10 时 30 分。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
8、 年 7 月 2 日 10 时 30 分。 3、开标时间: 2018 年 7 月 2 日 10 时 30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 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注 :( 1) 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提供资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未
9、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 500 元 /套,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九、 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电子
10、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 相应的 建筑智能 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 在有效期内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机电工程 专业壹 级注册建造师。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 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 2016226 号 )执行。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 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
11、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 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7、 投标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是指项目规模的 业绩 金额大于或等于 1200 万元的
12、 建筑智能化 施工 专业承包 工程 )。 注: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 1)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 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或 建筑智能化工程 )
13、。 ( 2)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未提供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 3)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 绩网页信息打印页。不提供打印页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 投标人未出
14、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 12、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 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二) 注: 1、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 若资料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企业库内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应及
15、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十一、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 名时为招标失败 。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 标内容有异
16、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威谷置业有限公司 电话: 020- 81891583 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 657 号 十六、本公告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网址: http:/)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网址: 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http:/)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 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如招标人需发
17、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 人。 二十、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 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
18、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标人 : 广州威谷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附件一: 投标申 请人 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岭南 V 谷 -广州国际智能科技园项目一期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 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
19、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
20、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 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
21、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 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 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 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