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律师执业 申请的初审 服务指南简版 发布机构: 重庆市大渡口区司法局 2 律师执业申请的初审 服务指南简版 一、 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规定了律师执业申请的初审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及相关办理内容。 本事项所适用对象为从事律师执业活动的自然人。 二、 事项概况 (一)受理机构: 重庆市大渡口区司法局 。 (二)决定机构: 重庆市司法局 。 (三)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四)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五)事项审查类型: 上报件 。 (六)法定时限: 区局审查法 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 。 (七)承诺时限: 区局审查承诺时限: 18 个工作日 。 (市局
2、审核时限:自收到审查材料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律师执业证 书 。 (十)结果送达: 1.对于准予执业的,自决定作出之日起 10 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 到市司法局现场领取。 2.对于不准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十一)咨询电话: 023-67086885、 67086245、 67086113。 (十二)投诉电话: 023-68436524。 三、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 师法第六条 。 3 2.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章。 四、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4.品行良好。 五、禁止性要求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 六、申请材料目录 1.律师执业许可申请 表(审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三份)。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在外省市或军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 提供法律职业资格档案或律师资格档案。(审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3.重庆市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审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审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身份证
4、; ( 2)人事存档证明; 人事存档证明的内容应当包括人事档案 的存放地(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司法局分中心)及有无开除公职的记录。 4 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及劳动聘用合同。(审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6.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三张;同时提交该照片的电子版。 上 述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证件材料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和原件进行核对后,原件退回申请人。 七、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到区司法局递交所有申请材料并发起申请。 2.区司法局 根据岗位职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市司法局。 3.市司法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 八、
5、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 )办公地址 : 大渡口区文体路 126 号(大渡口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 上午 9: 00-12: 00,下午 14: 00-17: 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办公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 春晖南路 10号春晖大楼 1F。 办公时间:上午 9: 00-12: 00,下午 14: 00-17: 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五下午为业务学习、资料提交及系统维护时间,不对外办公) 九、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 023-68436524。 投诉网址: 十、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的途径 : 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大厅 http:/ 服务指南完整版查
6、询途径和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方式:重庆市大渡口区行政服务中心 “ 查询机 ” 查阅。 网络获取方式: 1.网站 : http:/ ,点击相应职能部门的 “ 审批服务 ” 菜单获取。 2.网站: http:/ 5 附录 附录 1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附录 2 常见错误示例 附录 3 常见问题解答 6 附录 1 相关申请 材料示范文本 执业证编号: A2004500XXXXXXX 律师执业许可申请表 申 请 人: 刘 XX 申请执业证类别: 专职 兼职 援助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单位): 重庆 XX 律师事务所 重 庆 市 司 法 局 填表日期 2017 年 X 月 X 日 填 表 说 明 7
7、1、 申 请 人须如实、认真、详细填写表中所列项目; 2、 申请人先将基本信息录入系统,提交成功后再携带此表到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区县(自治县)司法局申请。 3、 此表下载时使用 A4 规格纸张(一式三份),一律左侧装订; 4、 交表时提供二寸蓝底免冠近期照片(一张贴表上、另一张附上即可); 5、 各类文件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当面审核。提供的三份材料中,归档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材料需原件; 6、 律师事务所须全面审查申请人政治表现、个人品行、业务水平、专业特长等方面情况,并如 实填写鉴定意见; 7、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审查(审核)时如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谎报、伪造学历和经历等,应取消其申请资格; 8、
8、 申请人经审查合格被批准执业的,此表应作为申请人的律师执业档案; 8 9、 须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正楷填写。 9 基 本 情 况 姓名 刘 XX 性别 男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85.XX.XX 二寸免冠 近期照片 户籍所在地 重庆大渡口 身份证号 41012419XXXX27229 人事档案存放地 重庆人才中心 人事档案存档号 XA20122110 现居住地 重庆大渡口 手机号码 130010120xx 律师事务所名称 重庆 XX 律师事务所 电 话 023-88888888 工作单位(兼职及离退休人员填写) 电话 文化程度 学 历 情 况 外 语 情 况 语 种 全日制 教育学历 大学 英 法 日 德 俄 其 他 后续教育学历 硕士 程度 一般 中等 训练 党派及社会任职 党 派 名 称 中共党员 党派职务 组织委员 任期 3 年 社会任职 无 资 格 及 职 称 律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取得时间 律师资格取得方式 律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号 10 2012 年 10 月 考试 考核 A201211010110 原律师证取得时间 原律师证类别 原律师证号 以下内容如不具备,则不需填写 专业资格 证券 产权 招投标 税务 工商 商标 专利 其他 专业职称 律师 职称级别 取得时间 其他专业职称级别 取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