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劳务分包合同.doc

上传人:sk****8 文档编号:3560485 上传时间:2019-06-04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96.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气劳务分包合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电气劳务分包合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电气劳务分包合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电气劳务分包合同.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电气劳务分包合同.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合同编号: 劳务分包合同 项目名称: 工程 项目地点: 发包方: 承包方: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人民币)¥: 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

2、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盖章 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

3、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 本工程确定由乙方承建,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定本合同。通 用 条 款第一条 施工图纸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全部施工图纸及说明 1 套,如乙方须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由乙方承担。1.2 乙方在施工前应认真审核施工图纸,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

4、理的,有义务书面通知甲方。第二条 乙方工作2.1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除外) 。1. 电气工程包括:高低压变配电系统、动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防雷与接地系统、消防与报警系统、结构化布线系统、电视电话系统等。具体工作内容包括:砼墙内管路敷设、现浇板内管路敷设、砌体内管路敷设、吊顶内管路敷设、管内配线、配电箱安装、开关插座安装、灯具安装、室内电缆桥架安装、防雷与接地安装、电气竖井内电缆桥架安装等该专业施工图包括的所有内容。2. 水暖工程包括: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雨水系统、采暖系统、卫生系统等。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室内给水管道预埋、安装工程;室内排水管道预埋、安装工程;室内

5、采暖预埋、管道安装工程;散热器安装;卫生洁具预埋、安装工程、空调、通风、燃气预埋等该专业施工图包括的所有内容。3.现场文明施工所发生的人工费,包括施工现场、甲方办公区职工生活区的卫生。4.施工现场、甲方办公区、职工生活区的临设、临水及临电安装.维护及拆除。5.施工配合,与甲方及各专业之间的人工费,施工现场塔吊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安装及拆卸配合人工费。2.2本工程主材为甲供材料见附表,其他辅材均由乙方提供。2.3本工程甲供周转材料、材料、铺料采取限额领料的方式,双方现场办理领退料手续,除正常损耗以外,材料和机具的丢失、损坏等由乙方承担按出租方(市场价格)要求价格赔偿,从工程款中扣除。2.4甲供机具(

6、除塔吊、室外电梯) ,其余机械及工具由乙方负责,乙方借用或租用甲供机具,应由甲乙双方调试运转正常后交乙方使用,乙方负责保护、保养、更换配件及维修费用,若发现人为破坏机械设备由乙方给予赔偿,乙方退场前需交回能正常使用的机具。2.5文明施工所必须的职工统一服装、被罩、床单以及统一标志的安全帽及个人防护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6职工生活区、伙房动力电和水,按电度表、水表实际发生经济费用超基准部分(按甲方预算)甲方从乙方人工费中扣除。2.7 文明施工设专人负责,配合用工的费用已包含在平米单价中,不另行计算。2.8在施工现场工程中的所有材料上下车、清理、倒运、码放等所产生的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2.9发生

7、变更洽商每单项目子目人工费在 5000 元(含)内不另增加(或减少)费用,超过 5000 元(含)以上部分以双方签认的洽商单另行结算。2.10. 本工程以外的零星用工,按每工日 ( 35 )元计算。2.11 施工区内临时设施、临时道路、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及保护。若乙方保护不力而发生的维修,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2.12 乙方受到施工图纸后十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方案,甲方代表应在一周内批复。2.13 每月二十五日之前向甲方报送下月施工计划、甲供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建设单位分包工程、建设单位供应材料进场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月报,如不按时报送,影响施工和进度,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2.14 作好

8、施工现场的看守及安全保护工作。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2.15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支付。2.16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设备进场时,双方应登记认可,作为退场时的依据。2.17 与本工程无关的人员及设备材料均不得进入现场,甲方有权进行检查,每发现一次,罚款 200 元。 (罚款经项目经理、安全员、工长签字认可即可生效)2.18 现场建筑垃圾乙方应每天及时清理,费用由乙方负责。工程竣工后 3 天内乙方将现场清理完毕。如乙方不负责清理,由

9、甲方派人清理,费用由乙方进度款中扣除。2.19 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作好自检工作。2.20 好施工记录、隐蔽工作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为交工文件移交甲方。2.21 工程竣工 15 日内,乙方负责保护成品、半成品,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2.22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乙方须设专人(资料员、实验员)无条件收集、整理、配合甲方资料、试验工作。2.23 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以及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直接与间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经济补偿。2.24 施工中发生的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

10、2.25 对各分包专业进行无条件施工配合。2.26 乙方在收到施工图纸后一个月内必须提交各分包专业(含甲分包、甲供料、甲限价材料)进场时间、完成时间、综合进度表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否则分包专业未及时进场或未及时完成,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2.27 乙方服从甲方技术部门、质检员指令,否则均视为乙方违约。现场出现质量事故后,乙方应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甲方并严格按照共同商定的方案进行处理。不符合质量验收规范的质量缺陷均不得自行处理,否则按有关条理处罚。2.28 乙方配合甲方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并全方位配合甲方与建设单位的结算。2.29 施工过程中乙方配合甲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现场水、电签认单

11、。2.30 施工现场、办公区及生活水电设施由乙方负责安装维修保养更换,不得计取任何费用。第三条 暂停施工3.1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发出通知后四十八小时内提交书面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工并保护好以完工程,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甲方批准后继续施工。3.2 若乙方不按合同条款施工或因质量、安全、环保等不符合本合同有关要求而被勒令临时停工乙方必须立即整改,由停工日到获得复工日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从下一次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工期不予顺延。3.3 因政策调整、不可抗拒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旅行

12、,双方应签定工程停、缓建协议书。3.4 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以完工程和以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乙双方共同向建设单位计取损失费。第四条 工期顺延4.1 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4.1.1 按本合同定义的不可抗力。4.1.2 非乙方原因造成工地连续停水、停电时间一次超过八小时以上。4.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分包工程不能按期进场施工或未能按期完成专业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总工期不予顺延。第五条 检查返工5.1 乙方按规范、标准、设计要求

13、及长城杯标准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及政府质检部门派出人员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5.2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随时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甲方制定的验收程序,绝对禁止越级上报。5.3 现场必须配备的专职质检、安全检验员、作好自检记录。乙方必须建立一整套自检、互检等质量保证体系,乙方所有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熟悉业务,忠于职守。甲方、监理有权就上述问题检查乙方的执行情况,对执行不利的情况有权提出整改要求直到停工的指令。若乙方不执行指令和对人员不进行更换,甲方有权罚款每次 200 元(罚款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签字签

14、字认可即可生效) ,并有权不签验此期间完成的工程。5.4 甲方有权指令违反施工程序、施工操作工艺规程的施工停工,有权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进场。乙方经整改后,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工期不予延伸。对违反上述要求已形成的建筑产品,有权要求检测。对检测不合格或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质量验收标准的建筑产品,有权指令返工。其间发生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所影响的工期不予延长,如检测合格,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拒绝执行甲方和监理方的指令,甲方和监理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退出工地,有权雇佣第三方完成上述工程内容,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罚所发生的费用的 2 倍,该项罚款经甲方签字即生效。第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

15、验收6.1 验收标准:现行规范、政府有关规定、施工图纸、设计变更。6.2 工程达到中间验收或覆盖条件,须依据国家有关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工序检查。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 24 通知甲方代表。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及监理单位双方共同签字方可继续施工 ,缺少任何一方均不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乙方擅自隐蔽,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有权要求乙方剥露重新验收,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6.3 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甲方代表签字及监理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6.4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在验收合格后到隐蔽施工前,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则视为乙

16、方违约,验收必须重新按本条第一款进行,工期不顺延,乙方支付重新验收的费用。6.5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验收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甲方不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第七条 乙方工地现场管理7.1 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和其他安全保护用品,并且不经甲方同意任何人不得住在施工的建筑物内违反上述规定按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实施协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7.2 进出工地人员必须佩带标志牌且统一着装上岗,无标志牌人员不得进入工地,一经发现未佩带标志者即时逐出工地。违反上述规定按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实施协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7

17、.4 大宗材料、设备应分类集中堆放挂好材料标志牌。7.5 遵守治安条例,定期进行法制教育,严格执行招收外来民工等有关管理条理,办发劳务证,签定好劳务合同,严格内部管理。7.6 施工现场随时保持清洁卫生,应设男女厕所,保持清洁无污染,讲究卫生。不能随地大小便,不乱抛生活垃圾,不得有打架斗殴,盗窃行为。违反上述规定按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实施协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7.7 注意施工安全,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条例,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各机械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穿好工作服和工作鞋,文明施工。7.8 乙方对与其确定劳务关系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 18 周岁

18、,不得超过 60 周岁。7.9 乙方需将其工作人员登记造册(须注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上岗证、身份证等)作为本合同附件。7.10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更备案人员。7.11 乙方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第八条 材料、设备供货8.1 甲、乙方供应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须有原出厂证明和质量证书,且必须在使用前进行实验检验,实验检验合格方能使用,乙方供应的材料实验费由乙方负担。若一方对实验检验结果有异议,应进行复试。8.2 属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数量、到货时间,在合同签定及收到施工图纸后 1 月内,由乙方编制计划

19、并报甲方采购,乙方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数量有误,责任由乙方负责。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甲供材料、设备数量的变化,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8.3 属乙供材料,必须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标准采购,甲方有权进行抽查,如不合格甲方有权指定厂家,费用乙方负担。第九条 工程分包9.1 分包权限:合同约定由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9.2 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确认有未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甲方可终止总包合同或罚款,并收回分包工程,由甲方令行发包。发生上述情况时的处理办法如下:9.2.1 甲方宣布终

20、止合同后,有权重新选择工程承包单位:乙方在甲方终止合同后十日内退场,每拖延一天清场,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1000 元。(违约金经项目经理签字即可生效) 。9.2.2 终止合同后三十天内,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逾期每延迟付款一天,计滞纳金 5 (滞纳金经项目经理签字即可生效) 。9.2.3 乙方将甲方给予乙方的所有图纸资料交换甲方,包括图纸、说明、变更、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和其他文件。9.2.4 乙方撤出现场前的工程保护由乙方全部负责。9.2.5 不配合的、或配合不及时,甲方另行处理,发生的直接或间接费用从乙方进度款中扣罚所发生费用的 2 倍,由此影响分包专业施工的责任由乙方负责。第十条 竣工验

21、收10.1 工程完工后,乙方通过自检认为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一式三份)和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在验收后三日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此造成修改的费用。10.2 下列情况发生,甲方有权拒绝验收或验收日期顺延:10.2.1 收到验收报告十五日内遇到不可抗力;10.2.2 政府主管验收部门因故不能抵现场验收;10.2.3 收到验收报告乙方提供的验收资料被发现有虚假内容、不合格内容或资料不全的;10.2.4 收到验收报告十五日内,建筑工程遭任何原因破坏的;10.2.5 发生其他甲方不可控制的意外并已征得乙方认可的情况。10.3 因乙方原因乙方移交延

22、迟三日以上的,甲方处以罚款外,可采取强制手段,迫使乙方撤离工地现场,此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期间乙方仍负有保护工程的全部责任。10.4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分甩顶工程竣工时,双方协商签定甩项竣工协议,明确责任。10.5 竣工日期的认定:工程竣工时间以下面二项中最晚的时间为准:10.5.1 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并取得业主、监理签发的竣工验收报告并移交全部钥匙。10.5.2 办妥质检站处装竣工验收备案。第十一条 保修责任11.1 保修期限:甲乙双方取得质检备案手续并移交本工程全部钥匙之日起计:11.1.1 水电工程:二年。11.1.2 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均由

23、乙方负责维修,通知二十四小时内不到,甲方有权进行维修,保修金中扣除。11.2 甲方扣取本合同结算总价的 10 % 作为保修金。所有涉及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维修项目的费用经业主、甲方签字认可后,凭原始单据从工程保证金中扣除。11.3 所有涉及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由于质量问题造成业主索赔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此经济损失经业主、甲方共同签字认可后,凭原始单据从工程保证金中扣除。11.4 本工程在保修期内没有发生较大质量问题和维修项目,则在保修期满半年内,甲方将进行保修款结算,并将结余的保修金的 100 %返还给乙方。第十二条 安全施工12.1 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

24、,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12.1.1 如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或违规操作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乙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并视情节轻重,接受甲方 1 万元不等的罚款;12.1.2 甲方查出乙方安全隐患,向乙方提出整改,乙方拒不整改的,视情节轻重,甲方对乙方进行罚款。12.2 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甲方代表。乙方应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2.3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底下管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交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安全保护措施建成后,其维护及以后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13.1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1

25、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依照国家有关的规定判定。13.2 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通报受灾,在上述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终止后三日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接到灾害结束。13.3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分别承担。13.3.1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13.3.2 造成施工现场乙方临时设施损坏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人工费。乙方原因所造成的除外。13.33 乙方设备、机械、车辆等现场施工用具及人员停、窝工、设备停置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四条 保险14.1 甲方办理施工现场甲方人员生命财产

26、的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但由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14.2 乙方办理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及机械、设备等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交接和竣工结算后,处有关保修条款及双方约定的补充协议仍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处理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公诉解决。第十七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两者有矛盾时,按时间顺序以最晚签定的补充协议为准。第十八条 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作为补充协议,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专用款项第一条 工程项目1.1 工程名称: 工程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水电专业工程1.4 建筑面积: m21.5 承包范围: 图纸的全部水电内容、洽商及施工现场的临水、临电的安装与维护1.6 承包方式: 人工费总价承包(含附材、中小型机械) 1.6.1 本工程由乙方负责水电专业分部工程的施工,并对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项目进行配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策划方案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