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知识培训 帐册管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注册或备案(不含异地报关备案)的所有加工贸易企业必须遵照本规范设立、登记和保管本帐,自设立之日起在法定经营声所保管15年(包括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二、加工贸易企业发生的所有与进出口有关的收发货物活动,包括原料、产品(包括次品、报废品、副产品)、委托加工、受托加工、边角废料、生产设备必须登记本帐。 三、 加工贸易企业自行购买的普通格式 的进出存帐,必须遵照本规范记帐,自行设制格式帐册的企业,其设立、填制、登记的进出存帐和凭证必须满足本规范所列要求。附件3所列进出存帐格式仅供企业参考。四、加工贸易企业启用进出存帐需填写启用日期,由启用人员 , 企业 。 、原料与 品需 设帐, 要的或收发 的原料和 品 立 。委托加工、受托加工、边角废料的产生、收发需 设帐或 立登记。生产设备需 设帐。 、本帐由企业管理收发货物的 人员登记。 、本帐 收发货物的 (包括年、 、日)、品 、 、规格登记。 、保货物与保货物、进口设备与设备必须 记和currency1。 “、收货物需登记 、货物fifl、 或供货 ,其中进口货物需填写海关管册或报关 ,发出货物需登记料 (或发 、或出货 )、货物或收货 ,其中出口货物在”出口报关 填写海关管 册或报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