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磨房地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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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南磨房地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南磨房 地区 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了 9000 人 ,占 到户籍人口的 14,空巢老人占老年人总数的 16.9,是一个 人口 老龄 化较严重的 地区。 因此 , 妥善解决 老年人的养老 问题成为近期我地区的重要任务。按照“十七大” 重视民生、解决民生 的 会议 精神 和朝阳区“五个确保”的文件及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 要求 , 为满足不同层次养老服务的需求,促进地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针对地区实际情况 , 特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 方案 : 一、 指导思想 居家养老工作是立足实际、注重实效,进一步明确社会 化居家养 老工作的新举措。通过规范服

2、务内容,拓展服务载体,探索建立新型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服务,全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二、 工作目的 逐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平台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着力推进老年事业的蓬勃发展,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通过居家养老的这种新形式,不断提高社会为老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以此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为构件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三、 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政府购买服务与个人相对需求相结合;专业化服 务队伍与志愿者服务队伍相结合;养老社会化与推进社区再就业相结合。 四、 组织机构 1、 为保障居家养

3、老工作顺利开展, 成立 南磨房地区居家养老工作 领导小组 。 负责居家养老工作的指导、政策研究2 和监督管理。 组 长: 张 奎 (地区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金亚静 ( 地区办事处副主任 ) 组 员: 方春玲 ( 地区 社区办主任) 张 平 ( 地区 民政科科长) 齐增义 (地区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 下设 居家养老服务分中心, 由民政科和社区服务中心 负责 。民政科负责居家养老工作的调查、出台政策、指导、管理等,社区服务中心负责 居 家养老日常工作 的落实和 开展。 居家养老服务分中心在地区社区服务中心挂牌,负责根据老人需求派遣服务队伍,并协调服务供需矛盾。分中心负责对地区评估员队伍、护理员

4、队伍及监督工作队伍的管理。 分中心 主任: 张 平 (地区民政科科长) 齐增义 (地区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 员:陈玉忠 (地区民政科科员) 梁 靓 (地区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张跃冬 (地区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2、 在 8 个社区 分别 成立居家养老 服务站。负责社区老年人的 数量、 需求统计,服务情况记录和老年人的反馈 意见。 五 、实施办法 (一) 服务形式 开展以日间照料和居家服务两种形式为主的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服务以地区社区服务中心的老年之家为主,居家服务以各社区上门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为主。 (二) 服务对象 1日间照料服务对象 居住在本地区,年满 70 岁以上的无传染

5、性疾病、生活能够自理的老年人。有一定的经济支付能力。优先照顾人员:低保对象、空巢老人、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模、在乡老干3 部, 2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的老人。居住且户籍在本辖区内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重残; 岁生活半自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岁以上的老人;本市、全国、部级劳动模范、独居老人。 (三) 服务内容 1、日间照料服务内容: 日间 生活 照料 , 提供 3 顿 营养配餐 ,提供 午间休息 床位,室内随时娱乐, 定期 组织 健身、看电影 , 、 健康 保健咨询等。 2居家服务内容: ( 1) 生活照料: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送饭、买饭、做饭、代购物品

6、等服务;为所有符合服务要求的老年人提供换气、打扫卫生、家电维修、管道疏通、住院陪住、临终关怀等项服务。 ( 2) 健康保健:对老人进行健康指导、保健咨询、慢性病的预防、残疾人的康复指导、建立个人健康档 案。 ( 3) 精神的慰籍:针对老年人的特点开展读书读报、心理咨询、老年课堂、文体活动。 ( 4) 法律、安全方面服务:法律咨询、法律援助。 (四)服务时间 1、日间照料服务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早 8: 00-晚 6:00 2居家服务时间:全年 (五)服务 收费 1、日间照料收费: ( 1) 入住会员(签协议半年以上) , 400 元 /月 (每月按 25 天计算)。 其中:床位费: 50元 /月

7、 、 管理费: 50元 /月 、 餐费: 300 元 /月 (含早、中、晚三餐, 12 元 /天) 。 要求接4 送的老人附加 100 元 /月。 如办理退托:入住超过 15 天,床位费、管理费、接送费不予退款。餐费,按实际消费计算。入住没有超过 15天的按临时托管计费 25 元 /天 。 ( 2) 如有突发疾病,服务中心及时与医院和家属联系,费用自负。 2居家服务收费: 符合享受政府补贴的人员, 均可获得与补贴金额相等的家政服务。 具体补贴标准见附件。 各社区每个季度审核符合享受政府补贴的人员名单,并从地区居家养老服务分中心领取相应金额的补贴卡,同时,随时记录每个享受补贴人员的服务情况 。

8、( 六 ) 申办程序 1 日间照料申办:符合条件的老人向所住社 区提出申请,并提供一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经社区和地区两级审核通过后,老人和子女共同与服务中心签订养老协议,共同承担责任。 2 居家服务申办: 本人申请,并填写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 身体状况证明到 社区居委会 , 社区居委会 经过评估 提出初步意见。各社区将申请材料交社区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由社区服务中心进行审核,提出意见。社区服务中心将符合享受补贴人员的材料报民政科进行审批。 ( 七 )服务人员 来源与待遇 聘用有志于从事家养老服务工作的“ 4050”、下岗业人员、享受低保的且有劳动能 力的

9、人员(其收入不计入其家庭月人均收入),解决他们再就业难的问题。也聘用正在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1、 日间照料服务人员待遇: 2 人,每人 每月 800 元。 5 2、居家服务人员待遇: 不限人数,每个人 按照每月有效服务的小时数目发放,每小时 9 元。 ( 八 ) 服务 人员要求 1、 日间照料服务人负责居家服务人员的管理,包括:电脑的管理、协议书的签定、服务信息的反馈、派调工作人员、对被服务人员的意见反馈、通过社区卫生站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并定期回访等。 2、 居家服务人员要统一持证,明确服务宗旨(以胸卡的形式)。 统一着装,亮明身份。 统 一建立联系卡,方便服务对象 ,统一办理健康证,参加

10、岗前培训。针对服务对象的个人申请及需求进行分时段的服务。 六、工作要求 各社区 要 高度重视居家养老工作, 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 完善机构,配备人员。 完成好地区居家养老分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 提供 符合条件的 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 建立 老人 健康档案 ,监督社区服务人员队伍工作情况 。 定期上报居家服务工作情况。 南磨房地区 办事处 2008 年 2 月 附件:居家养老政府补贴范围和标准 6 附件: 居家养老政府补贴范围和标准 (1)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城乡低保 60 岁以上的老人 60 79 岁半自理老人 100 元 /人 /月 60 79 岁不能自理老人 150 元 /人 /月

11、 80 99 岁半自理老人 150 元 /人 /月 80 99 岁不能自理老人 200 元 /人 /月 岁以上 250 元人月 (2)60 79 岁独居老人 60 79 岁半自理、不能自理老人 50 元 /人 /月 (3)80 岁以上高龄老人 80 89 岁半自理、不能自理 50 元 /人 /月 90 99 岁 50 元 /人 /月 100 岁以上 100 元 /人 /月 (3)80 岁以上高龄老人 80 89 岁半自理、不能自理 50 元 /人 /月 90 99 岁 50 元 /人 /月 100 岁以上 100 元 /人 /月 (4)60 岁以上劳模(部级、全国、市级)、困难归侨的补贴标准参照享受低保的老人标准执行。 如遇补贴标准交叉重复情况,以就高原则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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