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 / 32刑法的练习题的书推荐习题及分析1 被告人卡某某,男,23 岁,系某国在中国医科大学留学生。卡在与中国医科大学另一外国留学生斗殴中,用尖型菜刀刺中对方上腹部,创伤透入胸腔,将肝脏切成局部破损,造成该留学生于次日下午死亡。本案应当适用哪国法律?应当适用中国刑事立法。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作有罪判决。根据刑法规定的属地管辖原则,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包括外国人对外国人的犯罪,适用中国刑法。但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例外。2 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均系我国公民,受雇在美国轮船上工作。
2、当轮船停泊于巴西某港口后,2 人在轮船上酗酒闹事,不仅不顾船长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劝阻,反而公然杀死制止他们的中国公民张某某。杀人后又抢劫了一些其他船员的财物,然后逃到巴西某市隐藏,并策划叛逃第三国。由于在隐藏期间 2 人的财物被盗,王某某被迫回到船上,并报告了李某某的隐藏处所。于是巴西警察将李、王二犯逮捕。对此案中国法律是否适用?解答:适用。可通过外交途径将二被告引渡回国,由我国法院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对 2 人定罪处罚。依据属人原则。根据我国现行刑法,中国公民在国外犯罪的,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2 / 32原则上适用我国刑法,但是其法定最高刑为
3、 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可以不子追究。本案被告人具有中国国籍且所犯罪行严重,适用我国刑法。注意:假如本案二被告人是外国人,那么依据保护原则,也可适用中国刑法。因为本案被害人张某是中国公民。根据刑法第 8 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故意杀人罪,其法定最低刑在3 年以上且在犯罪地也应当处罚。假如该轮船悬挂中国国旗,则属于中国的船舶,不论该船舶处在何地、何国,在其上发生的犯罪,视为中国领域内的犯罪,依据属地原则,可适用我国刑法。这涉及犯罪地确认。管辖冲突与引
4、渡、礼让。如果巴西刑法也采取属地管辖原则、美国刑法将美国船舶上的犯罪也纳入管辖范围,那么巴西、美国对此案也有管辖权。它们的属地管辖权与我国的属人管辖权发生冲突。对于这类管辖冲突,实际控制罪犯和证据的国家往往处于主动地位。就巴西、美国而言,可以依据本国法起诉、审判本案被告。其他有管辖权的国家只有保留追诉的权利。我国刑法第 10 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3 / 32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己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有关国家也可以应请求将罪犯引渡给
5、有关请求国。在有条约的情况下,依据条约引渡;在没有条约的情况下,准予引渡只能是一种礼让行为。3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实施哪些犯罪行为后进入我国,我国司法机关有管辖权?A 走私毒品;B 吸食毒品;C 运输毒品;D 贩卖毒品。解答:A、C、D。上述毒品犯罪属于国际犯罪,对其实行普遍管辖,所以,不论犯罪地是否在中国,不论犯罪人是否具有中国国籍,不论是否侵犯了中国国家或公民,我国刑法均有效力,我国司法部门均有管辖权。某国公民李某曾在国外多次进行贩毒活动,并曾被其所属国通缉。某日,李某到我国境内旅游被拘捕,李某既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也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犯过罪为由提出抗议。我国依法可以对李某采取下列哪
6、些措施?A 遣送所属国;B 立即驱逐出境;C 由我国司法机关审判;D 通报其所属国实行引渡。解答:C、D。李某属于国际犯罪分子,对其适用普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4 / 32遍管辖原则。处置措施是:立即拿捕;要么由我国起诉、审判;要么引渡给请求国。习题及分析1 李某因倒卖外汇于 1995 年 9 月被法院以投机倒把罪判处有期徒刑 5 年。修改后的刑法实施以后,李某提出申诉,理由是现行刑法无此罪名,要求改判无罪。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 撤销原判,改判无罪;B 释放并给予国家赔偿;C驳回申诉,维持原判;D 考虑到李某己服刑 2 年,改判为有期徒刑 2
7、年并予释放。解答:C。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的范围。新法较轻的有溯及力,只适用于“未决案” ,即法律生效前发生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案件,不适用于己决案。2 现行刑法对下列哪种情形有溯及力?A 1997 年 9 月 30 日以前发生的犯罪,现行刑法与行为时刑法对该犯罪行为的规定是完全相同的。B 犯罪行为由现行刑法生效前继续到生效后,而现行刑法与行为时刑法都认为是犯罪,但现行刑法处罚较重的。C 犯罪行为由现行刑法生效前连续到现行刑法生效后,而现行刑法与行为时刑法都认为是犯罪,但新法处罚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5 / 32较重的。D 行为发生在 1
8、995 年 7 月 6 日,法院在 1997 年 5月 3 日判决有罪,处有期徒刑 10 年。该案件在 1997 年 12月 6 日提起再审。现行刑法比判决适用的行为时刑法处罚较轻。解答:B、C。3 下列现行刑法的哪项规定不适用于 1997 年 9 月30 日以前发生的犯罪行为? A 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B 第 63 条第 2 款: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C 第 67 条第 2 款: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D 第 81 条第
9、2 款: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解答:A、B、D。4 王某、石某于 1997 年 2 月在空白结扎手术证明书上偷盖某医院的印章,伪造 4 份该医院的结扎手术证明书,以每份 500 元卖给他人。1995 年 1 月案发,被起诉于法院。对此案,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6 / 32A 行为时法律规定,伪造事业单位文书是一种犯罪行为;B 现行刑法没有规定伪造单位文书的行为是犯罪;C 应当适用行为时法律定罪判刑;D 应当适用现行刑法,宣告无罪。解答
10、:A、B、D。参看有关妨害公文印章的条款和从旧兼从轻原则。5 被告人陈某某,男,1965 年 4 月 30 日出生,无业。于 1995 年 3 月 25 日被逮捕。被告人钟某某和卢某某,原系工商银行某办事处会计。在 1995 年春节前,被告人陈某某向钟某某提议并多次密谋,制造被抢劫假象,秘密窃取该办事处的公款。同年 2 月 3 日下午 6 时许,被告人陈某某得知该办事处只有钟某某、卢某某两人当班时,即从钟某某家骑走钟的摩托车并携带行李袋及小刀一把,来到该办事处。陈敲门进屋后,叫钟某某把办事处的公款装入行李袋。钟某某未作任何反对,即打开钱柜,将公款装入行李袋。这时,陈某某欲将办事处的电话线用手拉
11、断,但未拉断,卢某某则向陈某某指明报警线及桌上摆放的剪刀后,陈某某将报警线剪断。因陈带来装钱的行李袋太小,陈某某让钟某某、卢某某等着,自己又返回钟某某家,取来另一个大行李袋,回到办事处丢给钟,钟某某便将公款27.3 万元装给陈某某。之后,为了制造被抢劫的假象,陈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7 / 32某某将钟某某、卢某某叫进卫生间,向两人各打一拳,然后扣上卫生间门,携带赃款逃离现场。钟某某在陈某某逃离后,与卢某某商议统一口径报假案,谎称被一持枪歹徒抢劫。后在我公安人员的教育下,卢某某、钟某某才先后供认了案件的真相。案发后退回全部赃款。对本案三被告人如
12、何定罪处罚?解答:均构成了侵占罪。被告人陈某某与被告人钟某某、卢某某内外勾结,相互配合,共同侵占银行的巨额现金,其行为均己构成了侵占罪。理由:被告人陈某某、钟某某、卢某某的行为发生在 1995 年,依照刑法第 12 条第 1 款的规定,对被告人陈某某、钟某某、卢某某的行为仍应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 ,认定为侵占罪。注意:如果适用现行刑法,则构成贪污罪。参考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正确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与乙某系同学,2 人从2000 年 5 月起开始恋爱。在 7 月
13、间,甲某与乙某在乙某家发生过两次性关系。本案被告是否构成强奸罪?解答: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犯罪。本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8 / 32案涉及刑法第 13 条“但书”的理解和适用。就本案而言,被告人的确有奸淫幼女的行为,具备强奸罪的犯罪构成。但考虑本案的具体情况,甲某虽与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发生两性关系,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对甲某宣告无罪。有关司法解释也曾指出:“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的男少年,同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发生性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依照刑法第十条的规定,不认为是奸淫幼女罪” 。可以认为这是刑法关于犯罪定义“但
14、书”的具体应用。丁某,女,15 周岁。一日骑自行车回家,行至一坡路时,回车速快,撞着同方向行走的李某左脚的左侧。丁从自行车上摔下,将李压倒在身下。丁即将李送往医院。但李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丁某应否对其行为负刑事责任?为什么?解答:丁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丁某未满 16周岁,对过失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不具备犯罪的主体资格而不成立犯罪。甲某看到一辆自行车没有上锁,心想弟弟正好缺辆自行车,就趁人不注意时,将该车骑回家,送给弟弟使用。该自行车价值 300 元。甲某的行为:A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犯罪;B 情节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15、-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9 / 32轻微,免予刑事处罚;C 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偷窃行为,应当给予治安处罚;D 构成盗窃罪,可以单处罚金。解答:A、C。对于轻微的偷摸行为,从性质上讲也是“盗窃” 。但这种情形通常通过治安行政处罚来解决,不纳入刑事司法渠道解决。为了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分则对盗窃罪加上了“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限制,与总则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相辅相成。因此,对本案被告不定罪,从分则的角度看,其不具备盗窃罪“数额较大”的程度要件;从总则犯罪概念的角度解释,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犯罪的情形。二者是一般规定与专门规定的关系。 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
16、若干问题的解答 。三习题及分析1 下列哪种犯罪是复杂客体的犯罪?A 诬告陷害罪;B 暴力取证罪;C 打击报复证人罪;D 贪污罪。解答:A、B、C、D。2 下列哪种关于犯罪客体的说法是正确的?A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的同类客体是国防利益;B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同类客体是公共秩序;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0 / 32C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同类客体是司法秩序;D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同类客体是公共安全解答:A、B、C、D。习题及分析1 不作为的犯罪所要求的特定义务是指:A 道德义务;B 法律规定的义务;C 职务上或业务主要求的义务;D 自己先前行为带来的义务。解答:B、C、D。2 关于不作为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 行为人因为不履行抚养义务而构成遗弃罪,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B 行为人以消极的身体动作违反刑法的命令规范而构成犯罪的,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C 行为人以消极的身体动作违反刑法的禁止性规范而构成犯罪的,属于不纯正的不作为犯;D 行为人的身体动作是消极的还是积极的,是相对于刑法的规范、禁止规范而言的,因此,行为人在战时驾飞机逃避服兵役,构成逃避兵役罪的,仍然是不2009 年春季学期刑法学期末考试总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