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管理办法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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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医疗卫生机构的消毒管理-消毒管理办法宣贯,消毒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七章51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消毒的卫生要求;第三章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第四章消毒服务机构;第五章监督;第六章罚则;第七章附则。,一、消毒管理办法对医院消毒管理的规定,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

2、到消毒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第四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

3、0000元以下罚款。,二、实施医院消毒监督的具体规定,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成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开展消毒质量监测,1成立消毒管理组织,医院感染管理规范(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各级各类医院必须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科、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临床相关科室、检验科、药剂科、消毒供应室、手术室、预防保健科、设备科、后勤等科室主要负责人和抗感染药物临床应用专家等组成,在院长或业务副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10条),(2)医院感染管理机构和人员:各级各类医院应根据本院的规模、性质设

4、置医院感染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由兼任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的院长或副院长直接领导。 3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设医院感染管理科,3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应配备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 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的配备,1000张床位以上的大型医院不得少于5人,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不得少于3人;300-500张床位的医院不得少于2人;3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不少于1人。基层医疗机构必须指定专人兼职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11条),2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根据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GB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消毒管理制度,要有实施文件。,3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按医院感染管理

5、规范第四章第二节“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第28条 医院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部门。监测方法见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化学检测,试纸法:严格按照检测试纸的使用要求进行监测,如有效期、检测浓度的范围、试纸和溶液接触时间等,注意干扰。 化学滴定:按消毒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有效成份浓度的测定。,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第29条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接触粘膜的医疗

6、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菌落数)/g或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0cfu/g或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第31条 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 医院应每月对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室(ICU)、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骨髓移植病房、血液病房、血液透析室、供应室无菌区、治疗室、换药室等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当有医院感染流行,怀疑与医院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 监测方法见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卫生标准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

7、1995)中4.1规定。,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全院培训考核和重点人员的培训考核相结合:医院感染管理监控人员、供应室消毒员、新参加工作的医护人员。,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第三十七条 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医院感染管

8、理规范,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第三十八条 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耐热、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 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灭菌、2%的戊二醛浸泡灭菌等。 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选化学方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第三十九条 化学灭菌

9、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第二十七条规定定期监测。 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第四十条 甲醛气体灭菌参照医院消毒技术规范。自然挥发熏蒸法的甲醛熏箱不能用于消毒和灭菌,也不可用于无菌物品的保存。甲醛不宜用于空气的消毒。,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第四十一条 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的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湿化液应用灭菌水。,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第四十二条 手部皮

10、肤的清洁和消毒应达到以下要求:,洗手设备,病房及各诊疗科室应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开关采用脚踏式、肘式或感应式。 肥皂应保持清洁、干燥,有条件的医院可用液体皂。 可选用纸巾、风干机、擦手毛巾等擦干双手。擦手毛巾应保持清洁、干燥,每日消毒。 不便于洗手时,应配备快速手消毒剂。,洗手指征:,接触病人前后,特别是在接触有破损的皮肤、粘膜和侵入性操作前后。 进行无菌技术操作前后,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ICU、母婴室、新生儿病房、烧伤病房、感染性疾病病房等重点部门时,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 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 脱手套后。,洗手方法,用清洁剂认真揉搓掌心、指缝、手背、手指关节、指腹、指尖、拇指

11、、腕部,时间不少于10-15秒,流动水洗净。,手消毒指征,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穿脱隔离衣前后。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接触特殊感染病原体后。,手消毒方法,用快速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用消毒剂浸泡双手。 6外科刷手 应用刷子蘸洗涤剂将指甲内污物刷净,并洗净双手臂,擦干,再用手消毒剂刷手或泡手。刷手或泡手时间必须符合要求。具体方法见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第四十三条 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及时以含氯消毒剂拖洗,消毒剂浓度详见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二、拖洗工具使用后应先消毒、洗净、再晾干 。,2.医院消毒技术

12、规范,消毒方法按作用水平分:,灭菌法:热力、EO、戊二醛、过氧乙酸 高效消毒法:紫外线、氯制剂、臭氧 中效消毒法:碘、醇、酚类消毒剂低效消毒法: 单链季胺盐、双胍类,根据物品污染后的危害程度选择消毒、灭菌方法,凡是高度危险性的物品,必须选用灭菌方法。凡是中度危险性的物品,一般情况下达到消毒即可,可选用高、中效消毒法凡是低度危险性的物品,一般用低效消毒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洁处理即可,仅在特殊情况下,如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后,必须针对污染微生物的性质选用有效的消毒方法。,(一)手术器械和用品的灭菌,手术器械包: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有条件的也可用环氧乙烷气体灭菌(专用消毒柜,55-60,RH60-80%,8

13、00mg/L,6h);临时应急可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锐利手术器械(手术刀、剪、锯,眼科、耳鼻喉科的精密锐利手术器械)的灭菌:首选快速压力蒸汽灭菌;也可采用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戊二醛灭菌(2%、10h)、环氧乙烷灭菌。,手术器械和用品的灭菌,不耐热手术用品(人造器官、导管、内窥镜)的灭菌:采用环氧乙烷灭菌和戊二醛灭菌。手术敷料的灭菌: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也可采用环氧乙烷灭菌;油纱布采用干热灭菌(厚度不超过1.3cm,160,2h)。,(二)内窥镜的消毒与灭菌,需消毒的内窥镜: 喉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镜、直肠镜、阴道镜等进入人体自然通道与管腔粘膜接触的内窥镜。 需灭菌的内

14、窥镜:腹腔镜、胸腔镜、关节镜、脑室镜、膀胱镜等进入人体无菌部位或经外科切口进入人体的内窥镜,以及进入破损粘膜的内窥镜附件(如活检钳等)。,内窥镜使用后处理程序,1.内窥镜清洗消毒操作程序: 预处理(去污物)-人工清洗(刷洗后冲洗)-人工或机器消毒最后冲洗(无菌水去残留)-干燥(空气、乙醇)-储存。2.内窥镜附件清洗消毒操作程序: 预清洗刷洗(洗涤剂或含酶清洁剂)-冲洗(去残留)-干燥无菌(单个包装)-贮存。,初消毒,1.原则上应先消毒后清洗。结核杆菌、肝炎病毒和爱滋病病毒感染者或非特异结肠炎患者使用的内窥镜,应先在“三槽法”以外的容器进行初消毒。2.肿瘤病人使用过的内窥镜应先进行常规清洗、消毒

15、,再用毛刷刷洗、酒精消毒。,“三槽法”/“四槽法”,1.清洗槽:“四槽法”增加含洗涤剂的清洗槽。2.消毒槽:3.冲洗槽:,清洗,1.先用纱布擦去附着的粘液,用清水充分排除管道内的污物;2.放入含酶洗涤剂的清洗槽清洗;3.清洗槽充分清洗,水洗流量达到24L/min;流水洗涤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内窥镜消毒方法,压力蒸汽(121,20-30min):适用于一些硬质内窥镜及其零部件如直肠镜、结肠镜、纤维胃镜的阀门、活检钳等耐受压力蒸汽灭菌的附件。2戊二醛浸泡20分钟;0.5%邻苯二醛;酸化水。煮沸20分钟:适用直肠镜与直接喉镜金属部分的消毒及某些内窥镜附件如咬口、弯盘的消毒。,内窥镜消毒方法,对结核

16、、肝炎、HIV病人用过的内窥镜应采用压力蒸汽、环氧乙烷或戊二醛进行严格消毒(2戊二醛45分钟,压力蒸汽121,30分钟。),(三)手和皮肤粘膜的消毒,卫生洗手消毒 外科洗手消毒 皮肤消毒粘膜消毒,(四)医院室内空气消毒,层流通风处理;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臭氧消毒;紫外线消毒;过氧乙酸熏蒸、过氧化氢喷雾;不宜用甲醛熏蒸消毒空气。,(五)口腔科消毒,数量少、使用频繁器械,如手机、扩大针、棉花针的灭菌:采用卡式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浸泡灭菌应采用2%戊二醛作用10h。不能用器械保存液(0.1%新洁尔灭)浸泡无菌器械。空气、诊疗操作台消毒。,(六)医院常用的化学消毒剂,戊二醛,

17、灭菌:常用浸泡法,2浓度作用10小时,用无菌水冲净,无菌擦干后使用。浸泡消毒:2%戊二醛(加盖),细菌繁殖体10分钟;肝炎病毒30分钟;灭菌水冲净擦干。擦拭消毒:2%浓度擦拭污染表面,细菌繁殖体污染作用10分钟;肝炎病毒污染作用30分钟。碳钢器械要防锈;注意溶液pH值;注意戊二醛的副作用。,含氯消毒剂,浸泡法: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物品用含有效氯250-500mg/L溶液浸泡10min以上,对肝炎病毒、结核杆菌和细菌芽孢污染物品,用含有效氯2000mg/L 作用30min以上。喷洒法:对一般污染的物体表面用含有效氯1000mg/L溶液均匀喷洒(墙面200ml/m2;水泥地面350 ml/m2;土质地

18、面1000 ml/m2),作用30min;对肝炎病毒、结核杆菌污染表面,用含有效氯2000mg/L溶液喷洒 作用60min以上。,过氧乙酸,有效含量为16-20,很不稳定,现配现用,如含量低于12则禁止使用。浸泡法: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物品用0.1%浸泡15min;对肝炎病毒、结核杆菌污染物品用0.5%浸泡30min;对细菌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用1%浸泡5min,灭菌时浸泡30min。擦拭法、喷洒法使用浓度和时间参照浸泡法。,碘伏,一般含有效碘0.20.5,主要用于皮肤、粘膜等的消毒。浸泡法: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物品用250-500mg/L溶液浸泡30min。擦拭法:卫生洗手用含有效碘500mg/L溶液

19、浸泡2min;外科洗手用含有效碘3000-5000mg/L溶液擦拭3min。对手术部位及注射部位的皮肤消毒,用含有效碘3000-5000mg/L溶液局部擦拭2遍,作用2min;对口腔粘膜及创口粘膜消毒,用含有效碘500mg/L溶液擦拭3-5min。冲洗法:对阴道粘膜及伤口创面的消毒,用含有效碘250mg/L溶液冲洗3-5min。,洗必泰(醋酸氯己啶),无刺激,无腐蚀,但受有机物影响大,用于外科洗手消毒、手术部位皮肤、粘膜消毒等。浸泡法:将双手浸泡于装有5000 mg/L洗必泰乙醇(70%)溶液或5000 mg/L洗必泰水溶液的容器中,卫生洗手浸泡1-2分钟;外科洗手3分钟。擦拭法:手术部位及注

20、射部位的皮肤消毒,用5000 mg/L洗必泰乙醇(70%)溶液局部擦拭2遍,作用2分钟;对伤口创面消毒,用5000 mg/L洗必泰水溶液擦拭创面2-3遍,作用2分钟。外科洗手可用相同浓度和作用时间。冲洗法:对阴道、膀胱或伤口粘膜创面的消毒,用500-1000 mg/L洗必泰水溶液冲洗,至冲洗液变清为止。,酸化水,日本引进技术,电解水。氧化还原电位(ORP)大于1050mV,pH3,含有少量的次氯酸盐;杀灭芽胞速度快,15-30min可达100%,但受有机物影响大,处理物品前必须彻底冲洗干净;无色,无刺激性气味,对人体皮肤无刺激,无毒副作用;随着空气及有机物接触,可逐渐还原成普通水。,2一次性医

21、疗用品的使用管理,进货索证、 验收登记; 库存管理; 消毒毁形; 集中存放、定点回收。,(一)把好采购验收关。,建立采购验收制度。进、出货登记 。索证。,从经营企业进货的要求,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从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出具的证明,所出具证明的内容按第十七条规定。,索证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生产企业,验收要求,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规定:“每次购置,采购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等,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

22、品应具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标识;保管部门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二)进、出货登记,进货登记项目: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办法(试行)附表1。注意登记时“经销商”栏的填写,企业直接进货和经营企业进货的查证是不一样的。出货登记项目: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办法(试行)附表2、3。注意批号。流水帐每天要有累计库存数量:登记与实际库存相一致(数量、批号),附表2、3 医院供应室/科室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领取记录单,医院一次性使

23、用医疗用品库存数量登记单,(四)建立科室使用过程管理制度。,使用管理,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要求,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采购部门。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使用管理,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办法(试行)使用中若发生热原反应、出现全身或局部感染或者其他异常情况,疑与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有关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或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未设立医院感染管理科或医院感染管

24、理专职人员的医疗机构,应报告当地供应回收站,调查核实后报告卫生行政部门。使用时发现不合格或质量可疑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使用管理建议,要注意使用科室的存放管理;建立科室使用管理制度;建议设立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情况登记本。,(五)建立切实可行的消毒毁形制度。,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应在使用部门就地进行初步消毒。消毒时应将输液(血)器、注射器、注射针头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分类放置在不同的容器内,用含氯消毒剂等浸泡消毒。”,毁形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切实做好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

25、医疗用品的毁形工作,以达到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在出医院时不能再被重复使用的目的。毁形可在使用科室进行,也可由医院集中统一毁形。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就地毁形。”,消毒毁形,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规定“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用后,须进行消毒、毁形,并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对不消毒毁形的处罚,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消毒方法选择,消毒剂的选择:氯制剂(500

26、-2000mg/L)、过氧乙酸(0.5%);注意消毒方法的可靠性。采血等被血液污染的注射器,要先去掉针头,再打开针筒浸泡;对明确经血传播疾病使用后的物品,立即处理,必须“双消毒”; 或专用包装袋集中焚烧。,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索证制度: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消毒剂、消毒器械); 产品备案证(一次性医疗用品、卫生用品)产品批次自检报告。,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第九条医疗卫生

27、机构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第十条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应当进行消毒处理。,第十一条托幼机构应当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对室内空气、餐(饮)具、毛巾、玩具和其他幼儿活动的场所及接触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目前国家没有发布相应的卫生标准,从发表的论文看,判断标准主要参照GB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有关要求。,第十二条出租衣物及洗涤衣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相关物品及场所进行消毒。 参照卫生部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对织物消毒的要求:不得检出致病菌(目标致病菌和常规: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溶血性

28、乙型链球菌)。 第十三条从事致病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应当执行有关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实验的器材、污染物品等按规定进行消毒,防止实验室感染和致病微生物的扩散。 查制定制度和执行情况。,第十四条殡仪馆、火葬场内与遗体接触的物品及运送遗体的车辆应当及时消毒。 第十五条招用流动人员200人以上的用工单位,应当对流动人员集中生活起居的场所及使用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第六章罚则(45-48),第四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第七章附则(49-51),第四十九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感染性疾病:由微生物引起的疾病。医疗卫生机构:指医疗保健、疾病控制、采供血机构及与上述机构业务活动相同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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