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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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第三版,“各种精神疾病的诊断标准”一般地说应包括以下四项内容:症状标准 确定为病例,必须具有某种疾病的症状。严重性标准 确定为一个病例,要考虑到疾病症状是否影响了生活、学习、工作,即社会功能受到疾病影响,并且达到了一定程度。时间标准 由于疾病症状的存在影响到社会功能达到规定程度,并且持续的时间已达到规定时限。排除标准 即确诊为某一疾病时必须排除的症状或某些其它疾病。,0 器质性精神障碍,00 阿尔茨海默(Alzheimer)病 01 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 02 其他脑部疾病所致精神障碍03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09 其他和待分类器质性精神障碍,0 器质性

2、精神障碍,诊断标准:器质性精神障碍是一组由脑部疾病或躯体疾病导致的精神障碍。由脑部疾病导致的精神障碍,包括脑变性疾病、脑血管病、颅内感染、脑外伤、脑瘤等所致精神障碍。躯体疾病导致的精神障碍只是原发躯体疾病症状的组成部分,也可与感染、中毒性精神障碍统称为症状性精神障碍。,0 器质性精神障碍,【症状标准】(1)有躯体、神经系统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2)有脑病、脑损伤,或可引起脑功能障碍的躯体疾病,并至少有下列1项:智能损害综合征;遗忘综合征;人格改变;意识障碍;精神病性症状(如幻觉、妄想、紧张综合征等);情感障碍综合征(如躁狂综合征、抑郁综合征等);解离(转换)综合征;神经症样综合征(如焦虑综合征

3、、情感脆弱综合征等)。,0 器质性精神障碍,【严重标准】日常生活或社会功能受损。【病程标准】精神障碍的发生、发展,以及病程与原发器质性疾病相关。【排除标准】缺乏精神障碍由其他原因(如精神活性物质)引起的足够证据。,1 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10 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10.1 酒精所致精神障碍 10.2 阿片类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10.3 大麻类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10.4 镇静催眠药或抗焦虑药所致精神障碍 10.5 兴奋剂所致精神障碍 10.6 致幻剂所致精神障碍 10.7烟草所致精神障碍 10.8挥发性溶剂所致精神障碍 10.9其他或待分类的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11 非

4、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1 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诊断标准:精神活性物质是指来自体外,可影响精神活动,并可导致成瘾的物质。常见的精神活性物质有酒类、阿片类、大麻、催眠药、抗焦虑药、麻醉药、兴奋剂、致幻剂和烟草等。精神活性物质可由医生处方不当或个人擅自反复使用导致依赖综合征和其他精神障碍,如中毒、戒断综合征、精神病性症状、情感障碍,及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等。,1 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症状标准】(1)有精神活性物质进入体内的证据,并有理由推断精神障碍系该物质所致;(2)出现躯体或心理症状,如中毒、依赖综合征、戒断综合征、精神病性症状,及情感障碍、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等。【严重标准】社

5、会功能受损。【病程标准】除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之外,精神障碍发生在精神活性物质直接效应所能达到的合理期限之内。【排除标准】排除精神活性物质诱发的其他精神障碍。,2 精神分裂症(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20 精神分裂症(分裂症) 21 偏执性精神障碍22 急性短暂性精神病23 感应性精神病24 分裂情感性精神病29 其他或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20 精神分裂症(分裂症),诊断标准:本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精神病,多起病于青壮年,常缓慢起病,具有思维、情感、行为等多方面障碍,及精神活动不协调。通常意识清晰,智能尚好,有的病人在疾病过程中可出现认知功能损害。自然病程多迁延,呈反复加重或恶化,但部分

6、病人可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状态。,20 精神分裂症(分裂症),【症状标准】至少有下列2项,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情感高涨或低落,单纯型分裂症另规定:(1)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2)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或思维内容贫乏;(3)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4)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5)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谬的妄想;(6)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7)情感倒错,或明显的情感淡漠;(8)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9)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严重标准】自知力障碍,并有社会功能严重

7、受损或无法进行有效交谈。【病程标准】(1)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1个月,单纯型另有规定。(2)若同时符合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的症状标准,当情感症状减轻到不能满足情感性精神障碍症状标准时,分裂症状需继续满足分裂症的症状标准至少2周以上,方可诊断为分裂症。【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及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尚未缓解的分裂症病人,若又罹患本项中前述两类疾病,应并列诊断。,3 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30 躁狂发作31 双相障碍32 抑郁发作33 持续性心境障碍33.1 环性心境障碍33.2 恶劣心境39 其他或待分类的心境障碍,3 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诊断

8、标准: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以明显而持久的心境高涨或低落为主的一组精神障碍,并有相应的思维和行为改变。可有精神病性症状,如幻觉妄想。大多数病人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多可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30 躁狂发作,30.1 轻性躁狂症(轻躁狂) 30.2 无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症 30.3 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症 30.4 复发性躁狂症 30.9 其他或待分类的躁狂,30 躁狂发作,诊断标准:躁狂发作以心境高涨为主,与其处境不相称,可以从高兴愉快到欣喜若狂,某些病例仅以易激惹为主。病情轻者社会功能无损害或仅有轻度损害,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30 躁狂发作,【症状标

9、准】以情绪高涨或易激惹为主,并至少有下列3项(若仅为易激惹,至少需4项):(1)注意力不集中或随境转移;(2)语量增多;(3)思维奔逸(语速增快、言语迫促等)、联想加快或意念飘忽的体验;(4)自我评价过高或夸大;(5)精力充沛、不感疲乏、活动增多、难以安静,或不断改变计划和活动;(6)鲁莽行为(如挥霍、不负责任,或不计后果的行为等);(7)睡眠需要减少;(8)性欲亢进。,30 躁狂发作,【严重标准】严重损害社会功能,或给别人造成危险或不良后果。【病程标准】(1)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1周;(2)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诊断标准。若同时符合分裂症的症状标准,在分裂症状缓解

10、后,满足躁狂发作标准至少1周。【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或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躁狂。【说明】本躁狂发作标准仅适用于单次发作的诊断。,32 抑郁发作,32.1 轻性抑郁症(轻抑郁) 32.2 无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 32.3 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 32.4 复发性抑郁症 32.9 其他或待分类的抑郁症,32 抑郁发作,诊断标准:抑郁发作以心境低落为主,与其处境不相称,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甚至发生木僵。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某些病例的焦虑与运动性激越很显著。,32 抑郁发作,【症状标准】以心境低落为主,并至少有下列4项:(1)兴趣丧失、无愉快感;(2)精力减退

11、或疲乏感;(3)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4)自我评价过低、自责,或有内疚感;(5)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下降;(6)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有自杀、自伤行为;(7)睡眠障碍,如失眠、早醒,或睡眠过多;(8)食欲降低或体重明显减轻;(9)性欲减退。,32 抑郁发作,【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给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后果。【病程标准】(1)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2周。(2)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诊断。若同时符合分裂症的症状标准,在分裂症状缓解后,满足抑郁发作标准至少2周。【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或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抑郁。【说明】本抑郁发作标准仅适用于单次发作的诊

12、断。,33.2 恶劣心境,【症状标准】持续存在心境低落,但不符合任何一型抑郁的症状标准,同时无躁狂症状【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较轻,自知力完整或较完整【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2年,在这2年中,很少有持续2个月的心境正常间歇期【排除标准】(1)心境变化并非躯体病,或精神活性物质导致的直接后果,也并非分裂症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的附加症状;(2)排除各型抑郁,一旦符合相应的其他类型情感障碍标准,则应作出相应的其他类型的诊断;(3)排除抑郁型人格障碍,4 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40 癔症41 应激相关障碍42 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43 神经症,40 癔症,40.1 癔症性精神障碍 40.11

13、 癔症性遗忘 40.12 癔症性漫游 40.13癔症性身份识别障碍 40.14癔症性精神病 40.141癔症性附体障碍 40.142 癔症性木僵 40.2 癔症性躯体障碍 40.21癔症性运动障碍 40.22癔症性抽搐发作 40.23癔症性感觉障碍 40.3 混合性癔症躯体-精神障碍 40.9 其他或待分类癔症,40 癔症,诊断标准:癔症指一种以解离症状(部分或完全丧失对自我身份识别和对过去的记忆,CCMD-3称为癔症性精神症状)和转换症状(在遭遇无法解决的问题和冲突时产生的不快心情,以转化成躯体症状的方式出现,CCMD-3称为癔症性躯体症状)为主的精神障碍。,这些症状没有可证实的器质性病变基

14、础。本障碍有癔症性人格基础,起病常受心理社会(环境)因素影响。除癔症性精神病或癔症性意识障碍有自知力障碍外,自知力基本完整。病程多反复迁延。常见于青春期和更年期,女性较多。,40 癔症,【症状标准】(1)有心理社会因素作为诱因,并至少有下列1项综合征:癔症性遗忘;癔症性漫游;癔症性多重人格;癔症性精神病;癔症性运动和感觉障碍;其他癔症形式;(2)没有可解释上述症状的躯体疾病。【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病程标准】起病与应激事件之间有明确联系,病程多反复迁延。【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如癫痫所致精神障碍)、诈病。,41 应激相关障碍,41.1 急性应激障碍 41.2 创伤后应激障碍 41.

15、3 适应障碍 41.9 其他或待分类的应激相关障碍,41 应激相关障碍,诊断标准:指一组主要由心理、社会(环境)因素引起异常心理反应,导致的精神障碍,也称反应性精神障碍。决定本组精神障碍的发生、发展、病程,及临床表现的因素有:(1)生活事件和生活处境,如剧烈的超强精神创伤或生活事件,或持续困难处境,均可成为直接病因;(2)社会文化背景;(3)人格特点、教育程度、智力水平,及生活态度和信念等;(4)不包括癔症、神经症、心理因素所致生理障碍,及各种非心因性精神病性障碍。,42 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42.1 气功所致精神障碍 42.2 巫术所致精神障碍 42.3 恐缩症(Koro) 42.9 其他

16、或待分类的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42 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诊断标准:指一组与特定文化相关的综合征,其特点如下:(1)被特定文化或亚文化范畴所理解接受;(2)病因代表着和象征着这一文化的核心含义及行为模式;(3)诊断依赖于特定的文化知识和概念;(4)治疗的成功与否也取决于本文化的参与者。如我国的气功所致精神障碍,以及我国南部和马来西亚华人区域的恐缩症,均有以上特点。,43 神经症,43.1 恐惧症(恐怖症) 43.11场所恐惧症 43.12 社交恐惧症(社会焦虑恐惧症) 43.13 特定的恐惧症 43.2 焦虑症 43.21 惊恐障碍 43.22 广泛性焦虑 43.3 强迫症,43 神经症,4

17、3.4 躯体形式障碍 43.41 躯体化障碍 43.42 未分化躯体形式障碍 43.43 疑病症 43.44 躯体形式自主神经紊乱 43.45 持续性躯体形式疼痛障碍 43.49 其他或待分类躯体形式障碍 43.5 神经衰弱 43.9 其他或待分类的神经症,43 神经症,诊断标准:神经症是一组主要表现为焦虑、抑郁、恐惧,强迫、疑病症状,或神经衰弱症状的精神障碍。本障碍有一定人格基础,起病常受心理社会(环境)因素影响。症状没有可证实的器质性病变作基础,与病人的现实处境不相称,但病人对存在的症状感到痛苦和无能为力,自知力完整或基本完整,病程多迁延。各种神经症性症状或其组合可见于感染、中毒、内脏、内

18、分泌或代谢和脑器质性疾病,称神经症样综合征。,43 神经症,【症状标准】至少有下列1项:恐惧;强迫症状;惊恐发作;焦虑;躯体形式症状;躯体化症状;疑病症状;神经衰弱症状。【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或无法摆脱的精神痛苦,促使其主动求医。【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3个月,惊恐障碍另有规定。【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与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各种精神病性障碍,如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及心境障碍等。,43.1 恐惧症(恐怖症),是一种以过分和不合理地惧怕外界客体或处境为主的神经症。病人明知没有必要,但仍不能防止恐惧发作,恐惧发作时往往伴有显著的焦虑和自主神经症状。病人极力回避所

19、害怕的客体或处境,或是带着畏惧去忍受。,43.1 恐惧症(恐怖症),【诊断标准】(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2)以恐惧为主,需符合以下4项: 对某些客体或处境有强烈恐惧,恐惧的程度与实际危险不相称; 发作时有焦虑和自主神经症状; 有反复或持续的回避行为; 知道恐惧过分、不合理,或不必要,但无法控制;(3)对恐惧情景和事物的回避必须是或曾经是突出症状;(4)排除焦虑症、分裂症、疑病症。,43.2 焦虑症,诊断标准:是一种以焦虑情绪为主的神经症。主要分为惊恐障碍和广泛性焦虑两种。焦虑症的焦虑症状是原发的,凡继发于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躯体疾病的焦虑应诊断为焦虑综合征。其他精神病理状态如

20、幻觉、妄想、强迫症、疑病症、抑郁症、恐惧症等伴发的焦虑,不应诊断为焦虑症。,43.3 强迫症,诊断标准:指一种以强迫症状为主的神经症,其特点是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并存,二者强烈冲突使病人感到焦虑和痛苦;病人体验到观念或冲动系来源于自我,但违反自己意愿,虽极力抵抗,却无法控制;病人也意识到强迫症状的异常性,但无法摆脱。病程迁延者可以仪式动作为主而精神痛苦减轻,但社会功能严重受损。,43.3 强迫症,【症状标准】(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并以强迫症状为主,至少有下列1项:以强迫思想为主,包括强迫观念、回忆或表象,强迫性对立观念、穷思竭虑、害怕丧失自控能力等;以强迫行为(动作)为主,包括反复洗

21、涤、核对、检查,或询问等;上述的混合形式;(2)病人称强迫症状起源于自己内心,不是被别人或外界影响强加的;(3)强迫症状反复出现,病人认为没有意义,并感到不快,甚至痛苦,因此试图抵抗,但不能奏效。,43.3 强迫症,【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3个月。【排除标准】(1)排除其他精神障碍的继发性强迫症状,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或恐惧症等;(2)排除脑器质性疾病特别是基底节病变的继发性强迫症状。,43.4 躯体形式障碍,诊断标准:是一种以持久地担心或相信各种躯体症状的优势观念为特征的神经症。病人因这些症状反复就医,各种医学检查阴性和医生的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即使有时

22、存在某种躯体障碍,也不能解释所诉症状的性质、程度,或其痛苦与优势观念。经常伴有焦虑或抑郁情绪。尽管症状的发生和持续与不愉快的生活事件、困难或冲突密切有关,但病人常否认心理因素的存在。本障碍男女均有,为慢性波动性病程。,43.4 躯体形式障碍,【症状标准】(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2)以躯体症状为主,至少有下列1项:对躯体症状过分担心(严重性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相称),但不是妄想;对身体健康过分关心,如对通常出现的生理现象和异常感觉过分关心,但不是妄想; (3)反复就医或要求医学检查,但检查结果阴性和医生的合理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43.4 躯体形式障碍,【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病程标准

23、】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3个月。【排除标准】排除其他神经症性障碍(如焦虑、惊恐障碍,或强迫症)、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说明】本障碍有时合并存在某种躯体障碍,必须注意以免漏诊。,43.5 神经衰弱,诊断标准:指一种以脑和躯体功能衰弱为主的神经症,以精神易兴奋却又易疲劳为特征,表现为紧张、烦恼、易激惹等情感症状,及肌肉紧张性疼痛和睡眠障碍等生理功能紊乱症状。这些症状不是继发于躯体或脑的疾病,也不是其他任何精神障碍的一部分。,43.5 神经衰弱,多缓慢起病,就诊时往往已有数月的病程,并可追溯导致长期精神紧张、疲劳的应激因素。偶有突然失眠或头痛起病,却无明显原因者。病程持续或时轻时重。近世纪

24、,神经衰弱的概念经历了一系列变迁,随着医生对神经衰弱认识的变化和各种特殊综合征和亚型的分出,在美国和西欧已不作此诊断,CCMD-3工作组的现场测试证明,在我国神经衰弱的诊断也明显减少。,43.5 神经衰弱,【症状标准】(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2)以脑和躯体功能衰弱症状为主,特征是持续和令人苦恼的脑力易疲劳(如感到没有精神,自感脑子迟钝,注意不集中或不持久,记忆差,思考效率下降)和体力易疲劳,经过休息或娱乐不能恢复,并至少有下列2项:,43.5 神经衰弱,情感症状,如烦恼、心情紧张、易激惹等,常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矛盾有关,感到困难重重,难以应付。可有焦虑或抑郁,但不占主导地位;兴奋症状,如

25、感到精神易兴奋(如回忆和联想增多,主要是对指向性思维感到费力,而非指向性思维却很活跃,因难以控制而感到痛苦和不快),但无言语运动增多。有时对声光很敏感;肌肉紧张性疼痛(如紧张性头痛、肢体肌肉酸痛)或头晕;睡眠障碍,如入睡困难、多梦、醒后感到不解乏,睡眠感丧失,睡眠觉醒节律紊乱;其他心理生理障碍,如头晕眼花、耳鸣、心慌、胸闷、腹胀、消化不良、尿频、多汗、阳痿、早泄,或月经紊乱等。,43.5 神经衰弱,【严重标准】病人因明显感到脑和躯体功能衰弱,影响其社会功能,为此感到痛苦或主动求治。【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3个月。【排除标准】(1)排除以上任何一种神经症亚型;(2)排除分裂症、抑郁症。【说

26、明】(1)神经衰弱症状若见于神经症的其他亚型,只诊断其他相应类型的神经症;(2)神经衰弱症状常见于各种脑器质性疾病和其他躯体疾病,此时应诊断为这些疾病的神经衰弱综合征。,5 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50 进食障碍 51 非器质性睡眠障碍 52 非器质性性功能障碍,6 人格障碍、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性心理,60 人格障碍61 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 62 性心理障碍(性变态),7 精神发育迟滞与童年和少年期心理发育障,70 精神发育迟滞 71 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 72 特定学校技能发育障碍 73 特定运动技能发育障碍 74 混合性特定发育障碍 75 广泛性发育障碍,(8)童年和少年期的多动障碍、品行障碍、情绪障碍,80 多动障碍 81品行障碍 82 品行与情绪混合障碍 83 特发于童年的情绪障碍 84 儿童社会功能障碍 85 抽动障碍 86 其他童年和少年期行为障碍 89 其他或待分类的童年和少年期精神障碍,9 其他精神障碍和心理卫生情况,90 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 91 待分类的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 92 其他心理卫生情况 99 待分类的其他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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