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走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第四章第三节)A. A. 甲误将淫秽光盘当作普通光盘走私入境。虽不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但如按照普通光盘计算,其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时,应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2.关于洗钱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第四章第五节,p91)D. D. 单位贷款诈骗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合同诈骗罪不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为单位贷款诈骗所得实施洗钱行为的,不成立洗钱罪3.甲预谋拍摄乙与卖淫女的裸照,迫使乙交付财物。一日,甲请乙吃饭,叫卖淫女丙相陪。饭后,甲将乙、丙送上车。乙、丙刚到乙宅,乙便被老板电话叫走,丙亦离开。半小时后,甲持相机闯入乙宅发现无人,遂拿走了乙的 3 万元
2、现金。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第六章第二节)C. C. 敲诈勒索预备与盗窃既遂4.下列哪一选项的行为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第七章第三节)D. D. 丁明知是他人盗窃的汽车而为其提供伪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5.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第七章第八节)A. A. 非法持有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多选题:6.关于刑法分则条文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综合考察)A. A. .即使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于犯盗窃罪,为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的行为,也要认定为抢劫罪B. B. 即使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携带凶器抢夺的行
3、为也应认定为抢劫罪7.关于货币犯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第四章第五节)A. A. 以使用为目的,大量印制停止流通的第三版人民币的,不成立伪造货币罪B. B. 伪造正在流通但在我国尚无法兑换的境外货币的,成立伪造货币罪C. C. 将白纸冒充假币卖给他人的,构成诈骗罪,不成立出售假币罪8.下列哪些选项的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第六章第二节)A. A. 男性基于癖好入户窃取女士内衣B. B. 为了燃柴取暖而窃取他人木质家具C. C. 骗取他人钢材后作为废品卖给废品回收公司9.关于贪污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第九章第二节)A. A. 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甲,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收
4、受的回扣据为己有,数额较大。甲行为构成贪污罪C. C. 村民委员会主任丙,在协助政府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时,利用职务便利将其中数额较大款项据为己有。丙行为构成贪污罪D. D. 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丁,利用职务便利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将骗取的 5 万元保险金据为己有。丁行为构成贪污罪10.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与第二款分别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
5、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关于该条款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第五章第二节)A. A. 第一款所称“殴打、侮辱”属于法定量刑情节B. B. 第二款所称“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属于结果加重犯C. C. 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并具有侮辱情节的,适用第二款的规定,侮辱情节不再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简答题:11.简述法条竞合的具体表现形式。(第一章第四节,p14)(一)因犯罪手段特殊而形成的法条竞合。(二)因犯罪时间特殊而形成的法条竞合。(三)因犯罪对象特殊而形成的法条竞合。(四)因犯罪结果特殊而形成的法条竞合关系。(五)因犯罪主体特殊而形成的法条竞合。(六)因犯罪目的特殊而形成的法条竞合
6、。(七)因数个特殊要件而形成的法条竞合。12.简述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构成特征。(第三章第二节,p35)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是指为首策划组织、领导或者积极参加恐怖组织活动组织的行为。特征:1 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 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或者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3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具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4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以从事农不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恐怖活动组织而故意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或者参加该组织。13.简述洗钱行为的表现方式。(第四章第五节
7、,p93)1、提供资金帐户,指将通过实施上述犯罪所得的现金、支票存入自己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帐户。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指协助将实施上述犯罪所得的动产、不动产等赃物转换为现金、债券、股票、汇票、本票、支票等金融票据。3、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指通过将实施上述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从一个帐户转移到另一个帐户,使犯罪收入混入合法收入。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指为躲避国内有关机构对犯罪收入的监管,而通过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所开设的帐号,将实施犯罪的个人或单位通过犯罪所得的资金汇往境外。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14.简述刑讯
8、逼供罪的构成特征。(第五章第二节,p174)概念: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使用肉刑以逼取口供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和司法公正,犯罪对象限于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使用肉刑以逼取口供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4、犯罪主观方面表现处于故意,目的是逼取口供。15.简述转化型抢劫罪的成立条件。(第六章第二节,p195)1、行为人必须首先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条件。2、行为人必须在先行实施盗窃、诈骗、行多犯罪行
9、为后,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客观条件,也是盗窃、诈骗、抢夺罪向抢劫罪转化的客观标志。3 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窝赃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主观条件。16.简述索贿型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第九章第二节,p316)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是特殊主体,割线与国家工作人员,而敲诈勒索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2 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他人有求于己时主动向他人索要财物,或者以不给财物不为其办事要挟、刁难他人,迫使他人交付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则不是利用植物上的便利,而是单纯以事实暴力上海、揭发隐私毁坏财产
10、等手段威胁、要挟他人,迫使他人交付财物。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勒索他人财物是区分本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关键。3、犯罪客体不同,以索贿方式构成的受贿罪侵犯的课题主要是公务行为的连接性,同时也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敲诈勒索罪侵犯的课题则是他人的财产权利。名词解释:17.选择罪名(第一章第三节,p11)答:选择罪名是指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所包含的犯罪构成要件并非属单一因而形成可供选择的罪名。18.丢失枪支不报罪(第三章第三节,p53)答: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19.假币(第四章第三节,p71)答:假币是指仿照真货币的图案、形状、面
11、额、颜色和质地制造的假货币,包括伪造的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兑换的人民币、境外货币。20.绑架罪(第五章第二节,p164)答: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或以勒索财物偷盗婴幼儿的行为。21.黑社会性质组织(第七章第二节,p224)答: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因而类似黑社会犯罪组织的犯罪组织。22.医疗事故(第七章第六节,p256)答: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中,由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就诊人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论述题:23.入户盗窃、携带凶器
12、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八将盗窃罪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原刑法规定的盗窃罪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
13、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比较两段条文,试分析两者的区别并讨论刑法修改的理由及可能产生的影响。(第六章第二节)答: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分六种情况:第一种情况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盗窃数额在 1000 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属于数额较大。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判处拘役、管制,也可以不限制人身自由,只判处罚金。盗窃数额在 1000 元以下的,属于小偷,不构成犯罪,只能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这样的规定有两个缺陷;1.对小偷的打击不力。北京市民没有不丢过自行车的,由于自行车价值不足 100
14、0 元,无法处以刑法,所以偷自行车行为很普遍。在公交车上扒窃的,扒窃数额一般也不到 1000 元。法院也没有办法判刑。2.对小偷的打击不合理。小偷由公安局处理,无法得到律师的辩护,他们的辩护权得不到保障。公安机关有权对小偷处 15 日以下拘留,也可以处两年以下劳教。一次反扒行动中,抓到 10 名小偷,按盗窃数额排列,前五名移送检察院起诉,第一名判一年半,第二名判一年,第三名判三个月拘役,第四名判一个月拘役,第五名只盼罚金。第六名以后的由于盗窃数额不足 1000 元,没有移送检察院起诉,由公安机关处理,第六名处两年劳教,第七名处一年劳教,第八名处六个月劳教,第九名、第十名处 15 日拘留。这样处
15、理,使盗窃数额不足 1000 元的小偷感到很不公平。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样修改后,对于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和扒窃的,不论盗窃数额是否达到“较大”标准,都由法院审理,即加大了对小偷的打击力度,又保证了盗窃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第二种情况,盗窃数额巨大北京市以盗窃 5000 元以上为盗窃数额巨大。有的地方一盗窃 3000 元为盗窃数额巨大。盗窃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条,刑法修正案没有做出修改。第三种情况 有严重情节的盗窃数额达到“数额
16、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一农民患急病进京看病,家属携带的三千元在医院被盗,造成病人延误治疗死亡。该盗窃犯盗窃数额虽然没有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但后果严重,应当按盗窃
17、罪数额巨大的标准处罚。第四种情况 盗窃数额特别巨大 北京以盗窃数额 3 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盗窃汽车属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刑法规定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五种情况 盗窃具有特别严重情节的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盗窃具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即使没有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也应当按照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判刑。第六种情况 盗窃银行和盗窃国宝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另外,根据解释第 9 条第 1 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这一条款。盗窃罪,不论多严重,不得再判死刑,最多判无期徒刑。案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