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血和成分血使用,大量失血24h内丢失一个自身血容量(正常成人体重的7%;儿童体重的8%9%);或3h内丢失50自身血容量;或成人出血速度达到150mL/min;或出血速度达到1.5mL/(kgmin)超过20min;失血导致收缩压低于90mm/Hg或成人心率超过110次/min,不可替代原则只有通过输血才能缓解病情和治疗患者疾病时,才考虑输血治疗。最小剂量原则临床输血剂量应考虑输注可有效缓解病情的最小剂量。个体化输注原则临床医生应针对不同患者的具体病情制定最优输血策略。安全输注原则输血治疗应以安全为前提,避免对患者造成额外伤害。合理输注原则临床医生应对患者进行输血前评估,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
2、有效输注原则临床医生应对患者输血后的效果进行分析,评价输注的有效性,为后续的治疗方案提供依据。,红细胞功能:提高血液携氧能力,缓解缺氧引起的临床症状。适应证:适用于改善慢性贫血或急性失血导致的缺氧症状,也可用于血液置换,如严重的新生儿溶血病、寄生虫感染(疟疾、巴贝西虫病等)、镰状细胞贫血等。不适用于药物治疗有效的贫血;也不应作为扩充血容量、促进伤口愈合或是改善人体状态的治疗手段。,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患者红细胞输注指征见表2。制定输血策略应同时参考临床症状、Hb水平、心肺功能、组织氧供与氧耗等因素,不应将Hb作为输注红细胞成分的唯一指征。,输注剂量1 患者未出现活动性出血时,红细胞使用剂量根据病情
3、和预期Hb水平而定。输注1U红细胞可使体重60kg的成年人Hb水平提高约5g/L(或使Hct提高约0.015)。婴幼儿每次可输注10mL/kg 15mL/kg,Hb水平提高20g/L30g/L。2 患者处于活动性出血时,红细胞输注剂量取决于失血量、失血速度及组织缺氧情况。3 洗涤红细胞、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等在加工过程中会损失部分红细胞,用量可适当增加。,活动性出血患者由临床医生根据出血情况及止血效果决定是否输注红细胞,血小板功能:预防或治疗因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而引起的出血或出血倾向。适应证:适用于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引起的凝血功能障碍。不适用于与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无关的出血,
4、也不适用于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TTP,或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除非出血危及生命。,1 体外循环心脏手术血小板计数和功能正常的体外循环心脏手术患者,不推荐常规预防性输注血小板。若患者存在血小板减少症和/或血小板功能异常,围手术期出血时建议输注血小板。2 使用抗血小板药物使用抗血小板药物的患者血小板功能正常时不推荐常规预防性输注血小板;有创操作前可考虑预防性输注,出血危及生命时应输注。3 血小板功能障碍先天性或获得性血小板功能障碍的患者关键部位出血或重大手术前,无论血小板计数水平如何均应进行血小板输注。血小板功能障碍与血小板本身无关时(例如尿毒症、血管性血友病、高球蛋白血症等)一般不输注血小
5、板。,输注原则1 按照ABO同型原则输注,出血危及生命且无同型血小板时,可考虑输注次侧相容性血小板。2 血小板输注无效时,可开展血小板配型选择相容性血小板。3 血小板应一次足量输注。输注剂量1 患者无活动性出血时,输注剂量取决于患者输注前血小板数及预期达到的血小板数。通常成人每次输注一个治疗剂量。2 患者处于活动性出血时,血小板的输注剂量取决于患者的出血情况及止血效果。3 输注一个治疗剂量血小板,成人(70kg)可升高4109/L8109/L血小板,儿童( 18kg ) 大约可升高17109/L ; 婴幼儿输注血小板5mL/kg10mL/kg , 血小板可升高40109/L80109/L。,血
6、浆功能:补充凝血因子,预防或治疗凝血因子缺乏引起出血或出血倾向。适应证:无相应凝血因子浓缩制剂应用时,可用于多种原因导致的凝血因子缺乏,也可用于大量输血、大面积烧伤、创伤、血浆置换等。不适用于单纯扩充血容量和升高蛋白浓度,也不适用可通过其他方式(如维生素K、冷沉淀凝血因子、凝血因子浓缩制剂等)治疗的凝血障碍。,输注指征1 血浆输注宜参考凝血功能检测结果及临床出血情况。PT大于正常范围均值的1.5倍和/或APTT大于正常范围上限的1.5倍,或INR大于1.7时可考虑输注血浆。凝血试验结果不易获取时,由临床医生根据患者出血情况决定是否输注血浆。2 华法林治疗患者发生颅内出血时建议给予血浆输注。输注
7、原则按交叉配血次侧相容性原则输注,献血者不规则抗体筛查阴性的血浆可直接进行ABO相容性输注。优先选择ABO同型血浆。输注剂量由临床状况和患者体重决定,通常成人为10mL/kg20mL/kg,婴幼儿10mL/kg 15mL/kg。用于治疗多种凝血因子缺乏疾病时,参考实验室凝血功能检测结果。,冷沉淀功能:补充VIII因子、XIII因子、vWF、纤维蛋白原和纤维结合蛋白。适应证:主要适用于纤维蛋白原缺乏引起的出血,也可用于无特异性浓缩制剂使用时的因子缺乏症、因子缺乏症、血管性血友病、纤维蛋白异常及纤维蛋白原缺乏症;也可用于大量输血、DIC以及其他治疗方法无效的尿毒症出血。,有特异性浓缩制剂可供使用时
8、冷沉淀凝血因子不宜作为首选治疗方案。,输注指征大量输血或DIC伴纤维蛋白原水平1.0g/L时,可输注冷沉淀凝血因子。创伤、产科和心脏手术患者纤维蛋白原维持在1.5g/L2.0g/L。输注原则按照交叉配血次侧相容性原则输注,献血者不规则抗体筛查阴性的冷沉淀凝血因子可直接进行ABO相容性输注。输注剂量输注剂量和频率取决于纤维蛋白原消耗速度、恢复时间和半衰期。纤维蛋白原在无其他消耗(如出血、DIC等)的情况下半衰期大约是4d。通常成人每5kg10kg输注2U,婴幼儿输注2U/kg4U/kg。(1U:由200mL全血分离的血浆制备,且符合GB 18469质量要求。),去白细胞血液功能:减少非溶血性发热
9、反应、白细胞抗原同种免疫反应及巨细胞病毒(CMV)和人T淋巴细胞病毒(HTLV)-I/II感染等。适应证:适用于需多次输血、有非溶血性发热反应史、免疫功能低下易感染CMV等病原微生物的患者等。不适用于预防TA-GVHD。输注原则:与同类型非去白细胞血液制剂相同。,辐照血液功能:预防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发生TA-GVHD。适应证:宫内换血和宫内输血;已知或疑似免疫缺陷的儿科患者;先天性细胞免疫缺陷症(如SCID、先天性胸腺和甲状旁腺发育不全)和霍奇金病;粒细胞输注;亲属间输血(不受亲缘关系远近及患者免疫状态限制);人类白细胞抗原(HLA)配型的血液成分输注;接受移植手术的患者输血;患者正在接受抑制
10、T细胞功能的治疗(如嘌呤核苷类药物-氟达拉滨、苯达莫司汀、咪唑硫嘌呤;阿仑单抗等)等。输注原则:与同类型非辐照血液制剂相同。,输血不良反应 输血治疗可能发生发热、过敏等不良症状,医务人员应有效识别和上报输血不良反应类型,并有效处理。临床医生可以根据不同成分血的特点选择相应血液制剂降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输血不良反应的分类主要有输血相关循环超负荷、输血相关急性肺损伤、输血相关呼吸困难、过敏反应、输血相关低血压反应、非溶血性发热反应、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迟发性溶血性输血反应、迟发性血浆反应、输血相关性移植物抗宿主病、输血后紫癜、感染性输血反应、其它/未知。,注意事项1 使用时间与输注速度1.1 全血和成分血出库后,应在4h内完成输注,不应再进行保存。1.2 输注速度宜先慢后快,起始的15min慢速输注,严密监测是否发生输血不良反应,若无不良反应,以患者能够耐受的最快速度完成输注。2 药物添加除生理盐水外,血液制剂中不得添加任何药物。3 血液加温血液置换、大量输血及患者体内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冷凝集素时宜进行血液加温。血液加温宜采用专用血液加温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