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物检验检疫概述,进出境检疫动物检疫 国内检疫目的和任务:保护农牧渔业生产安全,促进经济贸易的发展和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主要依据、手段及措施;进境动物风险分析;进出境动物检疫和国内动物检疫。,第一节 动物检验检疫的主要依据、手段及措施 动物检疫依据国家法律,运用强制性手段和科学技术方法预防或阻断动物疫病的发生及在地区间的传播。世界贸易组织 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 国际动物卫生法典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 水生动物卫生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物一、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名录进境动物和动物产
2、品风险分析管理规定,一、国际动物卫生法典 总则 A类疫病 B类疫病国际动物卫生法典 附则 国际动物检疫证书格式 通报疾病名录 强调各成员应尽可能在其领域内建立口岸检疫机构和隔离检疫站,应及时报告其管辖区内流行性动物疾病的发生情况、诊断方法、控制措施及结果,并通报动物检疫等相关法规。,(一)成员国的义务和责任 各成员国在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国际贸易中必须遵守本规则;各成员国尽可能在其领域内建立口岸检疫机构和隔离检疫站;各成员国及时报告其管辖区内流行性动物疾病的发生情况、诊断方法、控制措施及结果,并通报动物检疫等相关法规;世卫组织有责任提供和协调进出口双方的检疫和防疫标准。(二)检疫性疫病的种类(A、
3、B类疫病)A类疫病15种:口蹄疫、水泡性口炎、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等;B类疫病80种:如炭疽病、狂犬病、兔出血热、蜂螨病等等。,(三)疫情信息通报(1)有某国或某地区属于首次发生或重新发生的A类疫病;(2)有重要新发现,对其他国家有流行病学意义的A类疫病;(3)临时诊断到某种A类疫病,并对其他国家有流行病学意义的重要信息;(4)非A类疫病,但对其他国家有特别流行病学意义的新发现。,(四)国际贸易出证(1)有关动物卫生状况和国家动物卫生信息系统的信息,以确定该成员是否为无A类或B类疫病国家或是否存在A类或B类疫病的区域,信息还应该包括保持无疫病状态所实施的条例及方法;(2)传染病发生的常规
4、信息及快报;(3)国家控制和预防A类或B类疫病采取措施能力的详细情况;(4)兽医服务机构和主管当局的信息;(5)技术资料,特别是该国全部或部分地区应用的生物学试验和疫苗。,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1991年10月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1992年4月实施 八章五十条(一)立法宗旨 为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以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二)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进出境动物检疫工作; 国家动物检疫机关统一管理全国进出境动物检疫工作。口岸动物检疫机关是实施检疫的执法机构。 1998年机构改革后,国家
5、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管出入境卫生检疫、动物检疫和商品检验工作。 2000年成立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主管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商品检验工作。,(三)检疫范围(1)动物:指饲养、野生的活动物,如畜、禽、兽、蛇、龟、鱼、虾、蟹、贝、蚕和蜂等。(2)动物产品:指来源于动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如生皮张、毛类、肉类、脏器、油脂、动物水产品、乳制品、蛋类、血液、精液、胚胎、骨、蹄、角等。(3)包装材料及装载容器:指装载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如集装箱等)、包装物。(4)运输工具:指来自动物疫区的运输工具,包括车、船、飞机等。(5)其他检疫物:指动物疫苗、血清、诊
6、断液、动物性废弃物等。,(四)检疫项目(1)进境检疫:是对通过贸易、科技合作、交换、赠送、援助等多种方式输入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在进境时按我国检疫规定实施动物检疫。(2)出境检疫:是对输出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在出境前或出境时要按输入国家或地区的检疫要求和我国有关检疫规定实施动物检疫。(3)过境检疫:过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在进境时实施动物检疫,出境口岸不在检疫。(4)运输工具检疫:来自动物疫区的船、飞机、火车抵达口岸时要实施动物检疫病实施必要的防疫处理;装载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运输工具,应该符合动物检疫和防疫的规定。(5)国际邮包检疫:从国外邮寄入境的动物产
7、品和其他检疫物的邮包在国际邮包交换局实施动物检疫。(6)旅客检疫:入境旅客携带或托运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在入境口岸实施动物检疫。(五)法律责任,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997年7月3日通过 防疫法 1998年1月1日施行 预防 控制 动物防疫 扑灭 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动物疫病的预防 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消灭 防疫法 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 法律责任(一)立法宗旨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的发展,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法。,(二)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动物防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
8、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 军队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军队现役动物及军队饲养自用动物的防疫工作。,(三)动物疫病的预防 禁止经营的动物、动物产品包括:(1)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2)疫区内易感染的;(3)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4)染疫的;(5)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等。(四)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五)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六)法律责任,四、动物检疫名录(一)应检物品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商品对照表 动物和动物产品共19类395税则号。 其他应检物品9个税号。(二)检疫性有害生物名
9、单 国际动物卫生法典将陆生动物疫病分为A类和B类,A类疫病包括15种,B类疫病包括80种。 1992年6月8日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一、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名录,规定了对进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的疫病共97种,其中一类病15种,二类病82种。 1999年2月12日农业部公布了一、二、三类动物疫病名录,其中一类动物疫病14种,二类动物疫病61种,三类动物疫病41种,共116种疫病。,(三)禁止进口物品名单根据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禁止下列各物进口:(1)动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2)来自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3)动物尸体;(4)
10、土壤。根据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1992年农业部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单,1996年农业部发布了准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输出种畜禽的国家名录。,五、检疫操作规程(一)报检(二)现场检验(临床检疫)(三)实验室检验(四)结果评定 根据检验结果,按照检疫法规作出放行、截留、处理、退回等结论。(五)证书签发 动物检疫的证书主要是动物检疫证书、动物健康证书、熏蒸消毒证书等11种格式。另外,还有报检单、放行单等单证。,六、动物检疫的主要手段和措施(一)禁止进口措施 对于特别危险又缺乏检验的和处理方法的有害生物采取比较严格的禁止进口措施。(二)检疫审批 动物的审批分为
11、两类:一般审批和特需审批。 一般审批:对进口的动物及其产品事先提出一些检疫的要求,符合要求的才批准进口; 特殊审批:主要是指国家规定的禁止进境物,因科研等特殊需要,在严格控制的情况下准许进口。,(三)实施检查和检验(四)隔离检疫 动物疫病有一定的潜伏期,在口岸检查时不一定能发现,有些症状过一段时间才能表现出来,所以要隔离起来观察一段时间,观察其是否显示疫病的症状。大动物隔离检疫时间疫病为45d。(五)检疫处理(六)检疫监督 在生产、加工或贮存过程中进行监督是检疫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因为进口时不一定能完全查出来有害生物或者是有些漏报漏检的,那么就通过生产、加工、储存这些环节进行监督,一旦发生有害
12、生物及时进行处理。(七)疫情监测与预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兽医技术机构对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情况应进行监测;省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根据预测即使发出动物疫情预警;接到预警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第二节 进境动物风险分析 2002年12月31日进境动物和动物产品风险分析管理规定 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适用于进境动物、动物产品、动物遗传物质、动物源性饲料、生物制品和动物病例材料的风险分析。,一、风险分析 风险是指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病原体、有毒有害物质随进境动物、动物产品、动物遗传物质、动物源性饲料、生物制品和动物病理材料传入的可能性及其对农牧渔业生
13、产、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 风险分析是指危害因素确定、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的过程。 动物和动物产品风险分析,包括对进境动物、动物产品、动物遗传物质、动物源性饲料、生物制品和动物病理材料的风险分析。,二、危害因素确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一、二类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名录所列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病原体;(2)国外新发现并对农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有危害或潜在危害的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病原体。(3)列入国家控制或者消灭计划的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病原体。(4)对农牧渔业生产、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可能造成危害或者负面影响的有毒有害物质和生物活性物质。,三、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指对病原体、有
14、毒有害物质传入、扩散的可能性及其造成危害的评估。 传入评估 发生评估 风险评估 后果评估 风险预测,四、风险管理 进境动物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产地选择、时间选择、隔离检疫、预防免疫、实验室检验、目的地或者使用地限制和禁止进境等。五、风险交流 风险交流包括收集与危害和风险有关的信息和意见,讨论风险评估的方法、结果和风险管理措施。风险交流应当贯穿于风险分析的全过程。,第三节 进出境动物检疫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携带、邮寄物检疫运输工具检疫一、动物检疫审批(一)概述定义:是指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或其授权的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对
15、输入的动物、动物产品或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引进的禁止进境动物以及过境动物、过境转基因动物产品、微生物事先进行审核,并最终决定是否允许进境或过境的行政行为。,(二)动物检疫审批的依据和范围1、动物检疫审批(1)活动物:(2)食用性动物产品:(3)非食用性动物产品:2、特需审批 动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以及其他有害生物,动物疫情流行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其他检疫等)、动物尸体。3、过境动物检疫审批,(三)检疫审批机关 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的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工作。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初审机构)负责所辖地区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初审工作。(四)动物检疫审批的
16、条件(1)国家或地区无重大动植物疫情的;(2)符合中国有关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3)符合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有关双边检疫协定(含检疫手续、备忘录等)。(五)检疫审批程序 根据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检疫审批程序包括申请、审核批准等步骤。,二、进境动物检疫(一)进境动物检疫依据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进境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进境演艺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管理办法,(二)进境动物检疫程序1、进境动物检疫证的申请:入境伴侣动物无须办理审批手续。2、境外产地检疫:3、报检:伴侣动物,每人限1只,报检时必须提供输出国出具
17、的动物检疫证书和狂犬病免疫证书。4、进境现场检疫:5、隔离检疫:6、实验室检验:7、检疫结果的判定和出证:8、检疫处理:9、资料的收集与保存:,三、出境动物检疫 出境动物是指我国向境外国家或地区输出供食用、种用、养殖、观赏、演艺、科研实验等用途的家畜的家畜、禽鸟类、伴侣动物、观赏动物、水生动物、两栖动物、爬行动物、野生动物和实验动物等。注册登记检疫监督管理受理报检隔离检疫和抽样检验运输监管离境检疫签发证单,四、过境检疫 过境动物必须是经输出国检验检疫合格的,并有输出国官方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五、检疫结果评定和出证六、检疫处理(一)检疫处理的概念 检疫处理是指检验检疫机构单方面采取的强制性措
18、施,即对违章出入境或经检疫不合格的进出境动物和其他检疫物采取的除害、扑灭、销毁、退回、截留、封存、不准入境、不准出境、不准过境等措施。(二)检疫处理的原则,(三)检疫处理的方式和程序1、方式:包括除害、扑杀、销毁、退回、截留、封存等处理。2、程序: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检验检疫结果,对不合格的检疫物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通知货主或其代理人进行处理。(四)入境动物检疫处理1、现场检疫处理;2、隔离检疫和实验室检验的检疫处理。(五)出境动物检疫处理,第四节 国内动物检疫国境检疫为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以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传出国境而实施的疫病检查。国内检疫是国内各地区包括各省(区)、地、市、县、
19、乡、镇所实施的疫病检查,动物防疫法适用于国家领域内的动物防疫活动。一、预防动物疫病的制度和措施(一)将动物疫病划分为3类,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一类疫病指对人畜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措施的疫病;二类疫病指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措施,防止扩散的疫病;三类疫病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疫病。,(二)制定国家动物疫病预防规划 制定国家动物疫病预防规划有利于科学地组织和推动全国的动物防疫工作。(三)规定并公布动物疫病预防办法 规定并公布动物疫病预防办法是规范各个方面动物疫病预防行为的需要,是组织和实施动物防疫工作所必须有的规划。(四)实
20、行计划免疫制度,实施强制免疫(五)运用国家的力量进行动物疫病的预防(六)广泛组织动物疫病预防工作(七)对动物疫病预防相对重要事项进行规范,二、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的法律措施动物防疫法第三章对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作出了一系列规定:(一)动物疫情管理(二)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的特别措施(三)发生二类、三类动物疫病时的措施(四)疫区的有关管理事项(五)人畜共患疫病的控制、扑灭(六)关于社会支持的规定,三、动物检疫制度(一)依法实施检疫(二)依法建立并管理检疫员队伍(三)国家对生猪等动物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四)农民个人自宰自用生猪等动物的检疫 动物防疫法中相关规定将自宰自用的动物纳入检疫范围,但由于自
21、宰自用情况复杂,分布面广,宰杀点多,数量大,地区不同,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不同,因此不作统一规定,由各省区市政府针对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五)检疫出证和检疫处理(六)检疫证明(七)检疫收费,四、动物防疫监督(一)防疫监督的法定机构和手段1、动物防疫法规定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具有监督职能,它依法对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监督;2、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执行监测、监督任务时,可以对动物、动物产品采样、留验、抽检;3、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实施监督时,有权对没有检疫证明的动物、动物产品进行补检或者重检;4、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履行其依法监督职责时,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和染疫的动物产品进行隔离、封存和处理。,(二)动物运
22、输监督(三)动物防疫监督的具体规则1、动物防疫监督工作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当出示证件,即表明其身份,以便于依法履行职责;2、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监督工作人员给予支持、配合;3、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及人员进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不得收取费用。,(四)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1、动物饲养场所、贮存场所、加工屠宰场的选址和设计,应当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2、动物饲养、经营单位,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并接受监督检查;3、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4、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动物诊疗以及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第一节 动物检验检疫的主要依据、手段及措施第二节 进境动物风险分析第三节 进出境动物检疫第四节 国内动物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