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督,主要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二九年三月二日。性质:非部长令,系规范性文件办法第一条: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办法的适用范围,鉴于办法为规范性文件,不属于中国法的正式渊源,效力层级较低,如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等法的正式渊源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有规定的,建议最好适用上位法。如两者均有规定的,参考适用办法的规定。,医疗技术的定义,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
2、治疗措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原则,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具有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国家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工作。,医疗技术的分类,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
3、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医疗技术的分类,第三类医疗技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二)高风险; (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医疗技术的分级管理,(一)卫生部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三)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疗机构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医疗技术的分级管理,第三类医疗技术目
4、录由卫生部制定公布,并根据临床应用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辖区情况制定并公布,报卫生部备案。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疗机构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属于第三类的医疗技术首次应用于临床前,必须经过卫生部组织的安全性、有效性临床试验研究、论证及伦理审查。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实行第三方技术审核制度。对医务人员开展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技术审核,由医疗机构自行组织实施,也可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技术审核机构,卫生部指定或者组建的机构、组织(以下简称技术审核机构)负责第三类
5、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或者组建的技术审核机构负责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卫生部可以委托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指定的第三类医疗技术进行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技术审核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管理体系; (二)在医学专业领域具有权威性; (三)学术作风科学、严谨、规范; (四)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技术审核机构应当建立审核工作制度,制定并公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程序,并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专家库。审核工作制度、程序和专家库名单报送指定其承担技术审核工作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技术审核机构专家库成员应当
6、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管理学等方面的人员组成,并符合下列条件:(一)熟悉、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三)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者法律服务机构,并担任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四)健康状况能够胜任评价工作; (五)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技术审核机构聘请上述人员进入专家库可以不受行政区域限制。专家库成员参加技术审核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医疗机构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或者第三类医疗技术前,应当向相应的技术审核机构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符合下列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向技术审核机构提出医疗技术临床应
7、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一)该项医疗技术符合相应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划;(二)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诊疗科目;(三)有在本机构注册的、能够胜任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四)有与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其他辅助条件;,(五)该项医疗技术通过本机构医学伦理审查;(六)完成相应的临床试验研究,有安全、有效的结果;(七)近3年相关业务无不良记录;(八)有与该项医疗技术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九)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医疗机构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时,应当提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 (一)医疗机构名称、级别、类别、相应诊疗科
8、目登记情况、相应科室设置情况;(二)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三)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包括国内外应用情况、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估方法,与其他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四)开展该项医疗技术具备的条件,包括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资质、相关履历,医疗机构的设备、设施、其他辅助条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五)本机构医学伦理审查报告;(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得向技术审核机构提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 (一)申请的医疗技术是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申
9、请的医疗技术未列入相应目录的; (三)申请的医疗技术距上次同一医疗技术未通过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时间未满12个月的; (四)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技术审核机构接到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后,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组织相关专业专家按照审核程序和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并出具技术审核报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结论实行合议制。参加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人员数量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每位审核人员独立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并署名。技术审核机构根据半数以上审核人员的意见形成技术审核结论。技术
10、审核机构对审核过程应当做出完整记录并留存备查,审核人员的审核意见与审核结论不同的应当予以注明。,技术审核机构应当确保技术审核工作的科学、客观、公正,并对审核结论负责。技术审核机构应当自做出审核结论之日起10日内,将审核结论送达申请的医疗机构。技术审核机构应当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申请材料、审核成员书面审核意见、审核成员信息、审核结论等材料予以永久保存。,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定第二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卫生部负责审定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医疗机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方可审定其开展通过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医疗技术:,(一)技术审核机构审核同意意见;(二
11、)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相应诊疗科目;(三)该项医疗技术与医疗机构功能、任务相适应;(四)符合相应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划;(五)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医疗机构开展通过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医疗技术,经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审定后30日内到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诊疗科目项下的医疗技术登记。经登记后医疗机构方可在临床应用相应的医疗技术。,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注明相应专业诊疗科目及其项下准予登记的医疗技术,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医疗机构应当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和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技
12、术分级管理制度和保障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安全的规章制度,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医疗机构应当对具有不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展不同级别的手术进行限定,并对其专业能力进行审核后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医疗机构应当自准予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之日
13、起2年内,每年向批准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临床应用情况。,医疗机构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二)从事该项医疗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三)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四)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五)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六)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医疗机构出现第四十一条第(一)、(二)
14、款情形的,负责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注销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项下的相应医疗技术登记,并向社会公告。医疗机构出现第四十一条第(三)、(四)、(五)、(六)款情形的,批准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专家对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进行复核,做出继续或者停止临床应用该项医疗技术的决定,并对医疗技术目录进行调整。,医疗机构应当报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是否需要重新进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情形:(一)与该项医疗技术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设备、设施、辅助条件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带来不确定后果的;(二)该项医疗技术非关键环节发生改变的;(三)准予该项医疗技
15、术诊疗科目登记后1年内未在临床应用的;(四)该项医疗技术中止1年以上拟重新开展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工作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二)查阅、复制有关资料; (三)责令医疗机构立即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进行审核。,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未经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项下医疗技术登记擅自在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医疗机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项下医疗技术登记;已经准予登记的,应当及时撤
16、销医疗技术登记:(一)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二)不符合相应卫生行政部门规划的;,(四)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五)医疗技术与其功能、任务不相适应的;(六)虽通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但不再具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条件的;(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医疗机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责令其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一)临床应用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的;(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擅自临床应用新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的; (三)未通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四)未按照本办法
17、第四十条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的;(五)未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立即停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 (六)未按照本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重新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或者擅自临床应用需要重新进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医疗技术的;(七)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医疗机构准予医务人员超出其专业能力开展医疗技术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未经医疗机构批准,医务人员擅自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由医务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有违反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法律、
18、法规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技术审核机构技术审核工作的监督管理。技术审核机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指定其承担技术审核工作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技术审核机构资格:(一)通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医疗机构不具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二)超出技术审核权限或者超出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医疗技术目录,进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三)受理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的;(四)严重违反技术审核程序的;(五)不能按照本办法规定完成技术审核工作的;(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技术审核机构在第(一)、(二
19、)、(三)、(四)项情形下做出的审核结论,卫生行政部门不作为批准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诊疗科目项下医疗技术登记的依据;已经准予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撤销。,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的医疗技术:克隆治疗技术、自体干细胞和免疫细胞治疗技术、基因治疗技术、中枢神经系统手术戒毒、立体定向手术治疗精神病技术、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技术、瘤苗治疗技术等。二、涉及重大伦理问题,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的医疗技术:同种器官移植技术、变性手术等。,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三、风险性高,安全性、有效性尚需验证或者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的医疗技术:利用粒子
20、发生装置等大型仪器设备实施毁损式治疗技术,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肿瘤热疗治疗技术,肿瘤冷冻治疗技术,组织、细胞移植技术,人工心脏植入技术,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治疗技术等。四、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基因芯片诊断和治疗技术,断骨增高手术治疗技术,异种器官移植技术等。,1970年,医学界科学家发现了组织相容性(即对异体生理组织起同样的作用)的类别之后,器官移植手术越来越多,器官移植手术前,主要的准备就是配型,配性决定了手术的成功与否。,变性手术,是指通过整形外科手段(组织移植和器官再造)使易性癖病患者的生物学性别与其心理性别相符。即切除其原有的性器官并重建新性别的体表性器官和第二性征。,心室辅助
21、装置应用技术是指应用心室辅助装置经外科手术或介入技术进行心脏辅助对危重病人实施救治的技术,包括体外型心室辅助装置和植入式心室辅助装置,不包括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术和体外膜式人工肺氧合术。,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是指从自体外周血中分离的单个核细胞经过体外激活和扩增后输入患者体内,直接杀伤肿瘤细胞或病毒感染细胞,或调节和增强机体的免疫功能。,质子和重离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技术是指通过加速器产生离子如质子、碳离子等实施诊断或治疗的技术。不包括普通加速器产生的X线、电子线和钴60产生的g线实施放射治疗的技术。,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是指基于人工智能理论开发且经卫生行政管理机构鉴定、经临床试验验证有效的计算机辅助诊
22、断软件及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如影像诊断中CAD的应用等。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为辅助性诊断和临床决策支持系统,不能作为应用于临床的最终诊断。,人工智能辅助治疗技术专指应用机器人手术系统辅助实施手术的技术,基因芯片诊断技术是指从临床获得的患者样本中,提取核酸(DNA和或RNA),进行扩增和标记,标记后的探针与基因芯片进行分子杂交,通过基因芯片扫描 仪器获得基因芯片杂交的图象与数据,经计算机程序分析,并由具备资质和经验的医师对上述数据进行分析,做出诊断参考意见的全过程。,颜面同种异体器官移植技术是指将供体的颜面部器官移植到受体颜面部的相应部位,恢复受体颜面形态及功能的诊疗技术。,口腔颌面部肿瘤颅颌联合
23、根治技术是指手术根治原发于鼻窦、上颌窦、颞下颌关节、颞下窝、翼腭窝、咽旁间隙、腮腺、眼眶和耳部等部位的肿瘤,该肿瘤已侵犯或破坏颅底骨结构,或者是颅内肿瘤向外生长已破坏颅底骨结构侵及至上述部位。,颅颌面畸形颅面外科矫治术是指对先天性的颅颌面畸形、发育性的颅颌面畸形或颅颌面严重复合创伤后继发畸形等进行颅-眶-颌骨切开、复位、植骨及坚固内固定等外科矫正技术。,口腔颌面部恶性肿瘤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规范的应用范围包括:实体肿瘤影像(B超、CT、MR等)引导下植入,经皮穿刺植入,手术直视下植入。,组织工程化组织移植治疗技术是指通过移植经组织工程技术制备的、含有生物活性细胞的组织,来修复、改善或重建患者
24、的细 胞、组织或器官的结构和(或)功能的治疗技术。组织工程化组织不包括用于直接移植或为后续移植而直接保存的细胞、组织或器官移植物,也不包括用于其他目的 的体细胞治疗。组织工程化组织移植目前仅适用于结构性组织的临床应用,例如骨、软骨、皮肤等。功能性代谢性组织,例如肝、肾、脑等组织或器官的临床应用暂 不允许开展。,脐带血中含有丰富的造血干细胞,这些干细胞可以代替骨髓干细胞进行移植,治疗很多不治之症。而且疗效好,副作用小。,肿瘤消融治疗技术是指采用物理方法直接毁损肿瘤的局部治疗技术,包括射频、微波、激光、超声、高频电灼、冷冻等消融治疗技术,治疗途径包括经皮、内镜下和开放手术中。,造血干细胞(hemo
25、poietic stem cell)又称多能干细胞。是存在于造血组织中的一群原始造血细胞。也可以说它是一切血细胞(其中大多数是免疫细胞)的原始细胞。由造血干细胞定向分化、增殖为不同的血细胞系,并进一步生成血细胞。,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是指恶性肿瘤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其中,口腔颌面部恶性肿瘤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除外。,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是指采用物理方法使肿瘤、肿瘤所在区域或全身的温度升高,通过一系列生物学效应,使肿瘤细胞损伤(非凝固性坏死),联合放疗或 化疗进行治疗的技术。包括深部热疗(区域性热疗)和全身热疗,其加热的物理因子包括射频、微波、激光、超声、电容、电磁等,治疗途径包括
26、非侵入和经生理性 腔道等。本规范不涵盖肿瘤消融治疗技术。,河南省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1、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2、大主动脉疾病介入诊疗技术;3、精确放射治疗技术;4、准分子激光角膜磨镶术;5、角膜移植术;,6、扩大全胰腺切除术;7、内镜下逆行胰胆管造影诊疗技术;8、人工关节置换、椎间盘置入椎体置换技术;9、脑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10、血液净化技术;,11、口腔种植诊疗技术;12、同种异体皮移植术、异种皮移植术;13、骨性面部轮廓整形技术;14、妇科内镜诊疗技术;15、我省首次开展(未纳入卫生部规定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的医疗技术。,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
27、011年版):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是指经血管穿刺径路进入心腔内或血管内实施诊断或者治疗的技术,主要包括冠心病介入诊疗技术、先天性心脏病介入诊疗技术和心律失常介入诊疗技术,不包括以抢救为目的的临时起搏术、床旁血流动力学监测、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术。,大主动脉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主动脉、无名动脉、颈总动脉、锁骨下动脉、椎动脉和髂总动脉等疾病的介入诊疗技术。大动脉的管壁中有多层弹性膜和大量弹性纤维,平滑肌则较少,故又称弹性动脉(elastic artery)。,精确放射治疗技术,在常规放疗基础上通过精确的肿瘤定位,精确的计划设计、剂量计算及在治疗机上精确执行的一种全新的肿瘤放疗技术,它融合了三维图象处理
28、技术、高精度的剂量计算算法、尖端的直线加速器系列技术、先进的肿瘤诊断技术、放射生物学前沿研究成果。在精确放疗的全过程中,每一步都强调精度,这相对于常规放疗是质的飞跃。,精确放射治疗技术,通过CT、MR、PET引导技术进一步更精确的确定肿瘤。在精确放疗时,正常组织和肿瘤经过了严格的区别,副反反应较小。治疗精度2-3mm(精度控制于放疗全程)。采用了三维优化技术,可通过提高靶区的剂量来更进一步的提高肿瘤的控制率。通过适形挡铅,电动多叶准直器,甚至通过强度控制来实现适形照射。,准分子激光角膜磨镶术,准分子激光手术的种类分以下几种: PRK(激光角膜表面切削术)。主要是应用准分子激光切削角膜表面,改变
29、角膜曲光度,达到治疗近视的目的,目前PRK手术仅用于治疗低度近视(-1.0-3.0D)效果良好。其优点是手术方法简单,价格低。缺点为术后35天疼痛明显,术后需长期应用激素类眼药水。,LASIK(激光原位角膜磨镶术)。先用自动板层角膜刀掀开角膜瓣,用准分子激光切削中部角膜基质,然后将角膜瓣复位。可治疗-1.00D30.00D的近视。具备手术时间短,术中术后无疼痛感觉的优点。第二天即可恢复视力,可正常工作学习。,LASEK(激光角膜上皮下磨镶术)。结合PRK和LASIK优点,适应于不适合作LASIK手术的病人,如小睑裂,小眼球等。,角膜移植术,角膜移植是利用异体的正常透明组织,取代浑浊病变的角膜组
30、织,使患者复明或控制角膜病变,为目前同种器官移植中成功率最高的一种,是眼科中重要的复明手术之一。其中,最主要的是穿透性角膜移植术。,扩大全胰腺切除术,全胰腺切除术是指切除全部胰腺,并联合远端胃、十二指肠、近端空肠、胆囊、胆总管和脾脏切除;同时行胆道、消化道重建的手术方式;在此基础上视具体情况可保留胃和(或)保留十二指肠和(或)保留脾脏。手术超出以上范围者,为扩大全胰腺切除术。,内镜下逆行胰胆管造影诊疗技术,在十二指肠镜直视下,通过十二指肠乳头将导管插入胆管和(或)胰管内进行造影的技术,并包括以下诊断、治疗等内容:1)对十二指肠、乳头部及胆胰管可疑病变直接取材活检或治疗术;2)收集十二指肠液、胆
31、汁、胰液行理化和细胞学检查;3)胆胰系统解剖异常的诊断及治疗;4)鼻胆(胰)管引流术;5)Oddi括约肌测压术、气囊扩张或切开术;6)胆(胰)管的碎石、取石术;7)胆(胰)管良恶性狭窄的支架引流术;8)胆胰管腔内超声诊断术(IDUS);9)胆(胰)管镜检查术。,人工关节置换、椎间盘置入椎体置换技术,人工关节植入技术是指对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功能的关节,采用人工关节植入手术以代替病损关节而进行的外科技术。人工椎体植入技术是指对因切除病变椎体而导致的椎体缺损所采用的人工椎体植入方式,以重建脊柱稳定性而进行的外科技术。人工椎间盘植入技术是指通过人工椎间盘置换方式代替病变的椎间盘,以恢复正常椎间盘的生物力
32、学功能而进行的外科技术。,脑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是指经血管穿刺径路进入颈动脉或椎动脉及以上的颅内外血管内实施诊断或者治疗的技术(主要为治疗技术),包括以抢救为目的的脑血栓的急诊溶栓和颅底血管大出血的急诊血管闭塞术。,血液净化技术,血液净化技术 :利用一定的仪器和设备,将患者血液引出体外,经过一定程序清除体内某些代谢废物或有毒物质,再将血液引回体内的过程。主要包括: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连续性动静脉血液滤过、血液灌流、血浆置换疗法、腹膜透析,口腔种植诊疗技术,是指通过外科方法在口腔或颌面部骨组织植入人工种植体,修复牙列缺损、缺失或颌面部器官缺损、缺失的技术。,同种异体皮移植术、异种皮移植术,皮肤除保护整个人体外,还具有神经感觉、调节体温、排泄汗液、分泌皮脂腺、防止病菌或其他有害物质的侵犯,和阻止体内物质如血液、淋巴液、蛋白质和电解质的外渗,以保卫生命和维护机体与环境相适应。如果一旦皮肤有严重的损伤,如烧伤、烫伤、挫伤而未能得到及时的补偿时,就可以危及生命安全。,骨性面部轮廓整形技术,是指通过对面部骨骼的切除、离断或半离断之后移位、骨磨削整形等方法来改善面部形态的专项技术,通常用于下颌角肥大、颧骨肥大、颧弓宽大、颏部后缩或偏斜、面型不对称等临床表现的整形治疗。不包括牙颌关系矫正的面部骨骼轮廓整形技术,妇科内镜诊疗技术,妇科内镜诊疗技术主要包括妇科腹腔镜和妇科宫腔镜等诊疗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