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玉照神应真经注解 郭璞撰 张顒注 . 四阳俱立,定知难有阴尊。 四柱天干俱属阳者,而犯刑克者,少年须失阴尊。 . 阴覆全逢,不 见 阳尊老寿。 四柱天干俱属阴者,而犯刑克者,阳尊非寿也。 . 卦逢生气、天德合,世世长年。 四柱日干十二运,坐长生,或长生之地支,三合得局,如甲日干,亥为长生,而三合亥卯未于命局,或逢天德贵人,或天干五合合化为喜神者,乃世世长年也。 . 身命逢刑返克,而必须夭贱。 命局四柱逢地支三刑,及天干相克,则为夭贱。 . 时来破日,支凶而干见还 轻。 时柱克破日柱,以支破(即子酉,午卯,申巳,寅亥,辰丑,戌未,相破)较重,干克(天干相克,或天干五生之克)较轻。 . 患难官灾,
2、远近而自分得失。 命中带死气刑者,多官灾,衰气带杀者,多恶难,天干主近,地支主远。 . 两分交战,识取尊卑。 天干尊也,地支卑也,干支上克下,则顺,下克上,则逆。逆者,战也,即四柱干支,地支不宜克天干也。 . 丙戊丁甲时连戌亥,道士僧人。 日于丙戊丁甲人,戌亥时夜生者,多为道士僧人。 . 魁罡见其往来加临,狱官屠讼。 日柱庚辰、庚戌、戊戌、或戊辰,魁罡贵格,如见 官星,为狱官,若临衰、死之地,且有刑克者,为屠狱,不义之人也。辰戌乃魁罡之地,忌与官星同处。 10. 寅申庚甲,商途吏人。 寅为功曹,主曹吏;申为传送,主道路;甲为青龙,主文书;庚为白虎,主道路。四柱地支寅申,又见天干庚甲者,乃商途公
3、吏也。 11. 子午逢之,他乡外立。 子午为阴阳二路,四柱地支子午,又见天干庚甲,主他乡谋立。 12. 癸乙壬加卯酉,男女多有私情。 癸为玄武,乙为六合,壬为天后,卯酉为私门,四柱癸乙壬逢地支卯酉者,多奸私。 13. 乙辛丁巳亥酉,阴人之事常有。 乙为六合,主私,辛为太 阴,主暗,丁为玉女,主奸,巳亥为门户,此天干地支俱主阴,四柱逢之,常有口舌是非之事。 14. 干神支墓,须详上下吉凶。 地支辰戌丑未四墓库,凡入墓有气者为库,无气者为墓。 15. 德合与十干相逢,亲于远近。 德合者,阳干甲丙戊庚壬,自处之,阴干乙丁己辛癸,合神也,取干四柱远近,而言之。 16. 甲寅辛未,定因官事刑凶。 寅为功
4、曹,主公吏曹官,甲木见辛为正官、未为墓库,运到辛未,辛金克木,且为官星入墓,主官讼。 17. 癸未庚申,必为盗贼亡没。 癸为玄武,未为折足,庚申乃白虎,主道路,癸为贼神,未为墓 库,遇庚申,为贼神入墓,乃白虎犯身,主盗贼而亡或盗贼败之兆。 18. 火逢盛土,见庚而生自途中。 庚为白虎,主道路,火逢盛旺之土,而遭庚午,庚子,庚辰等,定生在道途也。 19. 戊己忌卯寅,休囚而生大疾。 日干戊己,月令卯寅木为死令,无气之地,主有大疾,或四肢风病,或瘫痪之疾。 20. 丙丁亥子,投于江水波河。 丙到亥,丁到子,为绝地,丙日主见亥时生,丁日主见子时生,主投河而没,若四柱干支有合可解,惟一生多眼目命。 2
5、1. 巳午庚辛,男女病多心血。 庚辛,金也,主肠肺,巳午,火也,主心。如庚午日,见 辛巳时,主男女多心血病也,乃下火克上金。 22. 甲申乙酉,小儿风病肝经。 甲乙木命,见申酉日或时支,主小儿多肝病也,甲乙木主肝,申酉金克之,乃肝经受邪。 23. 辛卯庚寅,尤忌大人筋骨病。 寅卯木,属肝又主筋骨及四肢。庚辛金命,见寅卯日或时,为金克木,主筋骨之疾,或四肢之痛。 24. 门中有土,土金而腰脚须沉。 卯为日出,酉为日入,故言门户,及主关格。己卯,己酉日时见之,主腰脚沉带。 25. 甲巳双加,遇刑则臂肢有患。 四柱内见甲,又巳加临刑克者,则主臂肢有患。 26. 丙丁岁月,癸壬遇而眼目有 疾。 丙丁火
6、命,能照物象,为眼目。若逢年月时壬癸水克,主眼目之疾。 27. 甲乙若见庚辛,忌疾生于头面。 甲乙木命,主头面。若逢庚辛金来刑克,则主伤于头面。 28. 水土同来寅卯,平生隔气风痰。 日干戊己土命或壬水命,逢寅卯,主风疾之病,乃木克土,壬水见寅卯为病死之地。 29. 再入天罡,小肠腹急。 壬辰、戊辰为天罡之位,戊己土命或壬水命,逢寅卯,再逢一辰位,主男小腹急疾,女则血病。 30. 五行十干,略定一端,其外参详,依经用法。 五行金木水火土,各有所主之疾,甲乙木主头面,丙丁火主眼目,戊己土主 脾胃腹肚,庚辛金主筋骨四肢,壬癸水主膀胱肾。又子丑为足,寅亥为膝,卯戌为中隔,辰酉为肚,申巳胸背,未面,午
7、后。另金主肺,木主肝胆,水主肾,火主心,土主脾胃,日柱干支受克,或命局五行偏枯或过旺,则易灾疾。 31. 东金西木,定生忤逆之男。 东方龙木,不爱金,西方白虎金位,不喜木也。命局金木交战者,主出忤逆之子,如甲申、乙酉,或庚寅、辛卯。 32. 西北壬南,必见波涛之客。 水火相伤,各离本位,如丙子,壬午,甲申,乙酉,庚寅,辛卯,丁亥,癸巳,命局见之,主波涛南北之人。 33. 壬多艮坎,道土须尊。 坎者 子也,艮者丑也,如壬癸水立于子丑,且水多坐空亡无气之地,定出僧道九流之士。 34. 戌亥连阴,家生盗贼。 戌亥为天空,壬癸为盗贼,命局壬戌、癸亥全,主门户中出盗贼。 35. 丑中立癸,见甲而释教之人
8、。 丑为十二月之尽,其中立癸,甲为十干之首,寅立于甲,寅为功曹,为道士,丑寅为隔角,上带休囚无气者,为僧道。 36. 乙犯天罡,阴人媒氏之女。 太乙为甲;天罡,辰位也;卯,门户也。六乙生人,(乙丑,乙亥,乙酉,乙未,乙巳,乙卯日柱),地支卯辰全者,主门户出阴人、媒人、产婆、药婆等。 37. 甲乙同来寅卯, 定出长发师姑。 甲乙生人,见寅卯,或甲寅乙卯全者,定出长发师姑,木多繁盛矣。 38. 庚辛申酉同方,必亡于兵刃。 庚辛、申酉金者,或立于旺乡,或巳酉丑全者,运行至申酉金方,见兵刃而亡。 39. 当生有虎,怕入山岩,狼虎之伤,岁刑足病。 六庚为白虎,见寅卯,甲申得庚寅重,庚寅得甲申轻。岁刑者,
9、庚寅日,岁到丙申,当有口舌官事,如克身,当有足病。 40. 雀逢天后,翅翼而中道难安。 六丙为朱雀,六壬为天后,如命局见之难以安静,主有饶舌之事,啾唧不安之象。 41. 戊己朝仁田宅,而肿疮狱讼。 六戊生人到寅, 六己生人到卯,或见甲乙,即戊寅己卯又逢甲乙之运,则主田宅狱讼之事。 42. 癸丁加于干位,鬼贼心血常行。 癸丁生人,防小人鬼贼交侵,及见心血之疾。 43. 青龙六合逢金,男女尊人之祸。 甲乃青龙,甲申或甲见庚,乙乃六合,乙酉或乙见辛,主尊长有小人之灾患,乃金克木也。 44. 太阴失路,多生妇女之忧愁。 辛为太阴,主妇人之象,失路者,即不得旺相之位,而坐休囚死之地,即日干辛逢未、午、巳
10、、辰、卯,多防阴人灾害。 45. 天后狂情,到魁罡忌于身厄。 壬为天后,见辰戌土又见寅者,主身厄难也,壬水见寅为病地, 辰戌土克壬水也。 46. 六癸还生,四柱旺相,鬼贼奔流,休囚肾病。 六癸生人,地支亥子丑全者,局中无土,主奔流而不定。在休囚之地,主肾病。六癸为玄武,为盗贼也。 47. 休囚十干墓地,而久病之源。 五行受克,十干受克,及休囚墓死之地,可知病源之出。 48. 月德双加有合,而十分作福。 月支寅午戌,天干丙辛合;月支亥卯未,天干甲己合;月支辰子申,天干丁壬合;月支巳酉丑,天干乙庚合。为月德贵人及月德合,主有德行贵人助之。 49. 见阳干而贵士多升,遇阴干而阴人助力。 月德贵人乃阳
11、干也,主贵人扶助接引;月 德合乃阴干也,主阴人财力之助也。 50. 尊卑同视,十二宫所主何神。 天干尊也,地支卑也,十二宫所主神者,乃十二月将之名也。 51. 三限见详于四柱。 年月日时,分于三限,言其贵贱吉凶。 52. 鬼从生旺,后生兮,贵气峥嵘。 鬼即官也,衰者为鬼,若行旺地,作福,凡四柱中遇鬼,逢生旺之处,即主贵气峥嵘。 53. 进退干者,识辨兮,要明得失。 支生干,则进,干生支,则退,明其平生得失也。 54. 全逢本卦,相应而自出尊显。 木人得地支亥卯全者,金人得巳酉丑全,火人得寅午戌全,水人得申子辰全,土人得辰戌 丑未全,或木命得寅卯,火命得巳午,金命得申酉,水命得亥子,土命得辰戌丑
12、未,皆本卦也,如逢生气者,乃富贵矣。 55. 返战无功,定乃出军人作贼。 火人得申子辰三合水克,水人得辰戌丑未土克,土人得亥卯未木克,木人得巳酉丑金克,金人得寅午戌火克,或火命得亥子水克,水命得辰戌丑未土克,土命得寅卯木克,木命得申酉金克,金命得巳午火克,即卦克日主,定出军人作贼。 56. 命前台月,再立墓坟。 即阳干前一位,阴干后一位。 57. 命后一辰,家宅难寻。 命后一位为破亡,即阳干后一位,阴干前一位,如命后逢之,家宅难为建 立,见之,难立家亡。 58. 生逢酉戌,小人奴婢忧患焉。 如四柱地支酉戌全者,多与小人奴婢忧患焉。 59. 丁旺巽坤,女子诗书好酒。 丁未好酒之女,丁酉孤女,丁巳
13、诗女,丁卯玉女,如丁未,丁巳生人见全者,主女子好酒、诗书,且貌美之女也。 60. 龙常未亥寅卯同,经商利赂绵绵。 辰为贵龙,酉为太常,辰酉相合,再加未亥或寅卯,主经商利赂,绵绵不绝。 61. 甲乙壬癸全逢,主作烟花之女。 甲乙木也,壬癸水也,水木太和,则生色木也,如在生旺之地,主门户出花之人,及水旺则泛,火盛则花繁而无实也。 62. 艮金 瘦小,离坎高雄。 艮者丑寅,金者申酉,丑寅申酉地支者,主人瘦小,乃木土金,其质不广。离者午也,坎者子也,子午也,若乘生旺之气,主人高雄壮,乃火炎高、水势涨也。 63. 三丁二丙到金,口舌生疮。 丙丁火人到申酉之地,或壬癸水人到寅卯之地,主口舌生疮,生是非。
14、64. 子午阴阳盛衰,两分卦兆。 子为水,午为火,不可盛,亦不可衰,盛则太过,衰则不及,火太过则炎盛,盛中有失,遇水则无光。水太过则太泛,泛中有流,遇土则有滞。大凡五行,只求平均、中庸,不过盛,亦不偏衰。 65. 南多北少,家则破人亡。 命有东南西 北,及昼夜和阴阳之分,命局全者,主大富大贵。南多北少,乃指四柱多丙丁巳午,而少见壬癸亥子,乃阳多阴少,有昼无夜,主凶。 66. 反此之方,男女消落。 易言之,南少北多,即有夜无昼,阴多阳少,亦主不吉。 67. 东方全见,妻儿则难保长春。 凡见甲乙,及寅卯辰三会木,为一气秀气,虽然富贵,未免克妻子之忧。 68. 西旺东衰,金盛则家不吉。 凡见庚金,及
15、申酉戌三会金,主家私不吉。 69. 癸壬亥子,工巧之人。 凡见壬癸亥子水也,主智,人多巧也。 70. 癸甲壬金,胡人狡佞。 壬癸,玄武也,甲主胡,壬水太 常也,命局癸甲壬,逢金,乃旺金生癸水,胡狡佞。 71 月胎岁合,祖立他门。 月胎,受胎之月,年为祖墓,即胎元与年柱有干合或支合者,则主祖上立他人门户也。 72. 岁日朝时,自身舍立。 年干与日或时干有干合者,如庚年干乙日或时干,或丙年干辛日或时干,主自身舍离本家,或过继之人。 73. 合分内外,取于进退之方。 天干五合,分内合及外合。内合,以日干合他干者,如己日干合甲年干为内合者,主进。日干除外之干合者,如己时干合甲月干,谓外合则主退。 74
16、. 略见其强,足见妻夫之势。 男以财为妻,女以官为夫,观夫 妻星坐下之地,以论运势强弱。 75. 合逢四柱,后来妻再产儿郎。 凡四柱中,见天干两相合者,主后妻再产儿郎。 76. 隔合居中,妻子财间须见破。 即两柱相合,中隔一柱他合,如丁日与壬年合,中隔戊月与癸时合,谓之隔合居中,主妻或财破散。 77. 合于偏地见多,而二姓三名。 若合在无力之地,临破绝之乡也,例如:乙庚合在丑寅墓绝之地,又如戊癸合在亥戌墓绝之地,主二姓三名之人,此乃合之不得力,主傍他人而立身之命。 78. 时日暗投逢合,孤儿义女。 日干为己身,时柱为子女,日干与时支藏干合,谓之时日暗投逢合,如癸日巳时,巳藏戊,为戊癸合,余如辛
17、巳,壬午,甲午,丁亥,戊子,仿此例,皆主孤儿义女。 79. 地刑所见,次母所生。 次母者,地支申子辰人见戌,巳酉丑人见未,寅午戌人见辰,亥卯未人见丑,如犯两重者,主次母所生也。 80. 壬丁于命败之乡,出于偏房外妄。 壬为天后主妇人,丁为六合主男子,壬丁相会,干名私门,主邪淫身不正之人也,如立于命败之乡,主出于偏房外妄所生,木败子,金败午,火败卯,水土败酉,以纳音五行十二运为之,例如丁卯与壬子,为火败与木败。 81. 干合身败,须信男女娼淫。 日干为己身,有合又遇败 地,皆主男女娼淫,例如己酉日,遇甲午,为土败酉,金败午。 82. 身到旺乡,有鬼者自须贵显。 如甲木到寅卯之地,谓之旺乡,上带官
18、鬼者,主荣贵显达。 83. 坎离子午丙壬,重见儿女双生。 子午为阴阳之路,丙为长男,壬为长女,丙丁到寅,火长生之地,见二三重者,主双生男,而壬癸到申,水长生之地,见二三重者,主双生女。 84. 时与胎运月合,必须延月而生。 胎者,受气也,生时与胎月合者,主延月生也,如胎元癸卯,时柱戊寅,戊癸合。 85. 辛多旺相,老妇长年。 六辛为太阴,主妇人临旺气者,定主阴人寿长也。 86. 金盛逢刑,非法亡没。 金临盛旺之乡,克身者,主非横杀伤亡殁也,如甲日见庚,且庚临申酉旺地,克甲也。 87. 甲逢壬癸,生于江水之中。 如甲生人逢壬癸水,或坐申子辰三合水之地,主生于江水之地中,即水多木泛之象,主人湖海生
19、涯。 88. 运泛他乡,孤木柱逢多水。 木生人,逢二三重水在旺地,主漂泛。 89. 辛干丙巽,术士医流。 戌亥,为天门,乃天医,辰巳为地户,乃地医,丙药医师,干为天门,巽为地户,辛金为针,丙火为药,医卜卦命僧道之术。 90. 阳干支有相刑,主人斜眼之疾。 阳干者,甲丙戊庚壬,其 干支有刑克者,主头面眼目疾。 91. 旺中戊己,儿孙后代为官。 戊己土旺在辰戌丑未盛旺之乡,主儿孙为乡里之官。 92. 太乙与神后休囚,阴谋争讼。 太乙巳也,神后子也,子主阴淫,巳主争讼,如命中巳子全,犯休囚者,主阴谋争讼。 93. 五阳前建,定出清官。 甲乙丙丁戊,为前五阳,在建阳之地,上临官禄,主门出清显官人。 9
20、4. 五阴后逢犯刑空,盗贼非横。 己庚辛壬癸,为后五阴,如犯空亡、刑害,主是非横事之灾也。 95. 相冲壬戌,丙戌居墓者凶。 壬戌上见墓,丙辰、丙戌、戊辰、戊戌,为凶。 96. 辰 多而斗讼官嗔。 辰为天罗,命局多见者,主好斗讼。 97. 戌见而凶顽小辈。 戌为地网,命局多见者,主虚诈小人。 98. 旬中六甲,多主尊荣。 六甲旬中生人,又得六甲,主人尊重,若再有气,主建官星之地,尊荣者,如甲子旬中,又见甲子是也。 99. 天罡如逢日时,散失人口。 木尽为天罡,六癸是也,日时癸酉、癸未、癸巳、癸卯、癸丑、癸亥逢之,主散失人口。 100. 木逢金盛,配遁儿郎。 若木人逢金盛旺来克者,则主儿女配遁他
21、乡,而不得力,如子女宫有此者,则准。 101. 金上安土,门中耗散。 卯酉为门户 ,凡卯酉上见戊己土,为隔间之病,谓门不通,有黤散焉。 102. 五行太过,复为怯败之根宗。 命中五行求其中和平衡,太过与不及,均属不美。 103 三命建元,推详强弱之正道。 凡命要均平,不可太过不及,升降之气不要衰旺,故曰元有本也,正道也,各得其正也。 104. 八方之卦,能推阴女盛衰。 八卦推妇女之象,干者阳也,主父、公。坤者阴也,主母、姑。艮,小男。震,长男。坎,中男。巽,长女。兑,小女。离,中女。凡女命在死绝无气之地,定为如常人家女也,若在三合,支合,干合,或壬癸、亥子水,及生旺之地,则为淫贱之 女,因其水多也。 105. 一路九宫,更辨阳男得失。 九宫者,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干六、兑七、艮八、离九等是也,将四时上下之类,若合多少起,便从所得之宫起之:一吉、二宜、三生、四杀、五鬼、六害、七伤、八难、九厄。 106. 人逢建破,妨害尊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