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南汇新城镇镇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健全工作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临港地区管委会、南汇新城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意见,结合南汇新城镇实际,就南汇新城镇镇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镇长办公会议是在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下,镇政府实行集体领导的决策性会议,镇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都应通过镇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章 议题的确定 第三条 镇长办公会议作为镇政府集体议事决策的主要形式。会议研究的主要内容和范围包括 : 1.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重要指示、决定和工作任务,并结合南汇新
2、城镇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部署推进落实南汇新城镇重点工作。 2.酝酿需要提交南汇新城镇党委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重要文件,执行镇党委有关事项的决定。 3.研究执行镇人大有关决议、建议和意见,落实镇党代会、人代会等重要会议的决议、决定,讨论镇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工作。 4.研究部署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镇年度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民生实事工程等重大决策;审议或通报重点工3 作、重大项目和民生实事 工程推进过程中需要制定的总体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及阶段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5.研究审议南汇新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重大改革措施实施方案,包括属于公共资源配置、财政性投资
3、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城市规划和布局、重点区域规划和建设过程中需要协调和制定的重要政策等。 6.研究审议年度财政预算、预算执行及预算调整的情况。 7.研究讨论专项资金的设定、使用和管理,审议新城镇未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支出事项,以及已列入新城镇年度财政预算的超过 100万元(含)的大额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的购置项目及超过 300 万元(含) 的其他大额资金支出事项。 8.研究推进与群众利益密切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交通出行、文化教育、卫生医疗等重要事项;分析研究社会稳定工作中需要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研究通报重大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及应急处置办法。 9.研究讨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改革
4、措施;研究确定加强城市管理、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有关体制机制建设的重大问题。 10.适时通报南汇新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分析社区、居村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并研究解决措施和办法。 11.审议南汇新城镇规范性文件草案等。 12.研究部署南汇新 城镇主办、协办、承办的,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筹备工作。 4 13.在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过程中需要审议和通报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条 提请镇长办公会议审议的议题由各职能部门、单位提出,报分管副镇长初审同意,其中凡属“三重一大”事项或其它重要议题需事先征求党委相关成员意见,再由办公室汇总并报镇长审核确定。 第五条 提请镇长办公会
5、议审议的议题,必须事先已经各方面充分沟通、基本意见达成一致,填报部门意见会签单(附件 1)和议题报批单(附件 2),报分管副镇长审阅同意,方可安排上会。 上会议题若为规范性 文件,应当经过专业法律审核并出具法律审核意见书。 审议事项如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应当做好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应当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群众参与度;内容涉及多部门的,应当事先做好沟通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 议题汇报单位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周的周五下班前,按规定程序和格式要求(附件 3)向办公室报送议题材料。 汇报材料应当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基本
6、文种的行文要求,内容简明扼要,表述清晰规范。 第七条 镇长办公会议的议题数量根据需要适度 安排。会议安排审定后,非紧急事项一般不临时追加议题。 第八条 下列事项不列入镇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 1.会前未经协商论证,或协商论证不充分的事项; 2.相关材料未经分管副镇长审阅的议题; 5 3.属于政策法规明确规定或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4.镇长、副镇长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的事项; 5.其他不符合议事范围的事项。 第三章 会议的召开 第九条 镇长办公会议由镇长召集并主持,镇长不能参加时,也可委托副镇长召集和主持。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有特殊需求可按提请召开。 第十条 会议
7、出席对象为镇长、副镇长,新城镇各办、企业服务局、司法所、申港社区、芦潮港社区、综合社区负责人,邀请人大主席、副主席出席会议,根据议程需要邀请有关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或其他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主持人可以根据议题需要,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第十一条 镇长办公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副镇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须向镇长请假,并由办公室备案。 汇报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向办公室请假,同时指定其他汇报人员。 第十二条 办公室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前 1 天通知出席、列席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并将会议通知及议题相关材料送达镇长、副镇长及其他与
8、会人员。 第十三条 镇长办公会议由汇报部门、单位负责人汇报,再由分管领导补充发言,然后由其他与会人员发表意见,6 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由镇长发表结论性意见,并就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第十四条 议题汇报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会上发表的意见与此前提供的议题最终书面意见不一致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四章 执行与监督 第十五条 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原则,凡经会议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政府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主要领导带头执行,并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镇长 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 凡中共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党组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南
9、汇新城镇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意见明确的“三重一大”事项 需提请管委会党组、新城镇党委联席会议审议。 第十七条 经会议审议通过的结论性意见,以正式印发的会议纪要为准,并作为各部门、单位执行会议决定的依据。各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会议纪要执行,及时反馈落实情况,确保政令畅通。 第十八条 办 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会议纪要起草完成后,经出席会议的办公室副主任确认,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请镇长签发,再由办公室按照规定范围及时发送。 第十九条 办公室负责镇长办公会议决议事项的督办,各部门、单位应积极配合,认真执行,并根据时间节点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 7 第二十条 参会人员
10、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传播和扩散会议内容,不得录音、编印会议记录。 如因泄密造成影响的,须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镇长办公会议材料会签单 2.镇长办公会议议题报批单 3.镇长办公会议材料格式 8 附件 1: 镇长 办公会议 材料会签单 : 现送上 XXX (征求意见稿 ),请于会签,并与 年 月 日前退回我办。逾期不退回视作无意见。 年 月 日 草案名称 会签意见(征求意见达成一致意见后会签确认) 部门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9 附件 2: 镇长 办公会议 议题报批单 一、议题名称
11、二、议题协调情况( *议题协调一致方可上会) 1、是否已经部门专题研究或专家研讨(日期、领导、专家) 2、涉及规划、资金、土地、编制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征求意见情况 3、征求意见修改后的汇报材料是否经相关部门会签确认 4、是否为规范性文件并经法律审核 三、分管领导意见(批示或指示要求上会的意见) 四、是否涉及“三重一大”或其他重要事项,并征求党委相关成员意见 五、建议 列席单位 六、其他事项 汇报人 密级 单位 年 月 日 10 附件 3: 镇长 办公会议 材料格式 标题:小二 宋体加粗 署名:四号 楷体 -GB2312 放在题目下面一行,加小括号 日期:四号 楷体 -GB2312 放在署名下面一行(会议时间) 正文:四号 仿宋 -GB2312 正文与日期之间空一行 正文小标题: 一级小标题 小三 宋体加粗 二级小标题 四号 楷体 -GB2312 加粗 三级小标题 四号 黑体 四级小标题 四号 仿宋 -GB2312 加粗 行距: 固定值 30 磅 数字书写一般用阿拉伯数字( Times New Roman) 附件说明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多个附件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要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附件: 1. XXX 2. XXX 3. 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