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城东区统计局责任清单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一)行政确认1、地 方 统 计 调 查 项 目 流 程 图项目类型:行政确认 承办部门:城东区统计局办理地点:城东区昆仑东路 188 号服务电话:0971-8175503 监督投诉电话:0971-8175503 符合条件 不符合条件所需材料:1、以部门 、基 层单 位名义发出的统计调查方案、 统计调查报 表审批申请表或备案的函件。2、调查 方案和表式(包括:总说明、报表目录、基层表式、综合表式、统计标准和分类目录、指标解释、逻辑关系及针对抽样调查的抽样方案等。应明确表述 调查目的、 调查对象、统计范围 、调查方法、调查频率、填 报要求、报送渠道、时
2、间要求等)3、相关文件( 包括新建立该调查项目的背景材料、重大调查项目的研究论证材料及试点报告等)。符合条件的申办人携带材料提出申请所需材料:1、调查 方案和表式(包括:总说明、 报 表目录、基层表式、综合表式、统计标 准和分类目录、指标解释、逻辑关系及针对抽样调查的抽样方案等。应 明确表述 调查 目的、调查对象、统计范 围、 调查方法、调查频 率、填报要求、报送渠道、时间要求等 )2、相关文件( 包括新建立该调查项目的背景材料、重大调查项目的研究论证材料及试点报告等)经办人员审核材料(10 个工作日)会议研究( 3 个工作日)办公室及时复函办理(2 个工作日)退回申报材料并告知理由退回申报材
3、料重新审核备案2(二)行政处罚1、行政处罚通用流程 图项目类型:行政处罚 承办部门:西宁市城东区统计局 办理地点: 城东区昆仑东路 188 号 服务电话:0971-8175503 监督投诉电话:0971-8175503 案件来源1.日常工作中发现 2.监督检查发现 3.媒体曝光 4.群众举报 5.上级交办1.确定被检查单位 2.制定检查计划 3.制作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和送达回执并送达现场检查现场检查1.出示有效证件(2 人以上)2.现场查看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帐、 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 证明和资料 3.制作现场检查 笔录和调查笔录文书 4.对与检查事项有关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
4、音、 录 像、照相和复制5.复核文书,双方签字,被检查人盖章复核案件对案件的违法程度进行初审,需要立案 查处的,提 请立案,填写立案审批表,送主管负责人审批调查 取证、撰写调查报告,填写案件处理意见审批表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和送达回执并送达行政处分并通报行政处罚超过两万元,可以申请听证当事人申辩不诉讼不复议不执行送达听证通知书听证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送达回 执并送达申请 法院强 制执 行执 行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 议行政复议确定行政复议的时间、地点,并告知受理不受理维持处罚决定撤销变更处罚决定行政诉讼结案,写成结案报告备案,归档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和 送达回 执并送达不够处罚条件,责令改正,撤案3
5、(三)行政检查1、行政检查通用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检查 承办部门:城东区统计局 办理地点:城东区昆仑东路 188 号服务电话:0971-8175503 监督投诉电话:0971-8175503 问题 问题不严重 严重 拟定统计执法检查事项立案调查( 3 个工作日)到相关单位现场检阅资料、实地查看实物(5 个工作日)纠正存在问题或下发整改通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送达回证(7 个工作日)结案(3 个工作日)4(四)其他行政权力1、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承办部门:城东区统计局 办理地点:城东区昆仑东路 188 号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 个工作日 优化时限:
6、0 个工作日服务电话:0971-8175503 监督电话:0971-8175503统计人员申请申请条件:承担法定统计工作任务的单位统计员(承担统计 月报、季报、年 报工作任务)。领证人员申报材料:填报申请表、提交合格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本人正面免冠小二寸彩照二张、两门统计资格考试合格成 绩单。考试人员申报材料:填报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本人正面免冠小二寸彩照二张、提交合格学历证书 。受理:区统计局将初审意见及全部申报材料自受理之日起 20 日之内上报省统计局有关部门。省局自收到初审意见及全部申报材料之日起 20日之内做出是否授予统计从业资格决定。经 省局核定后,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的,省人民政府 统计机构颁发统计从业资格证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