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印发常州大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现将常州大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常州大学2013 年 10 月 25 日常州大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迎接 2014 年江苏省教育厅对我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工作,根据考核细则学校在考核前需完成固定资产清查,摸清现有固定资产账实情况。学校经研究拟对固定资产进行系统清查,现将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一、组织领导(1)为保证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固定 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 长:陈 群副组长:封红旗 缪国斌 丁恒龙 王 瑾成 员:各单位、部门资产分管领导
2、(2)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办” ),办公室设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具体 负责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主 任:封红旗副主任:刘春林 孙凌峰 金 耀成 员:汤建华 严飞英 周 昕 毛忠行 邵晨燕 朱 琦“资产清查办 ”是固定资产 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的执行机构,组织实施全校资产清查工作,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并对清查工作统一协调、指导、督查 ;负责协调处理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自查结果的复核验收、各类资产清查报表及相关资料整理和上报;拟订资产清查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拟订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表和资产损益认定等,并就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及
3、时上报清查领导小组审定。(3)各单位、各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资产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固定资产自查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确定专人与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进行反馈。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负领导责任,对上报给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的各类数据资料负责。资产自查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占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并对资产 的使用状态、存在状态等清查结果作出书面报告交报清查工作组审核。二、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内容及基准日1清查范围:学校所属单位、部门占用或使用的固定资产,无论何种资金来源均纳入清查范围。2清查内容:纳入资产系统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实地盘点,核对固定资产
4、实物、保管人、存放地等情况,调查资产 的使用现状,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资产信息,彻底查清拥有的固定资产数量、价值及完好情况。3清查基准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为 2013 年 8 月 31 日。三、固定资产清查的原则1、“谁拥有,谁负责” 的原则拥有使用权则同时负有管理责任,各单位、部门负责清查本机构帐目上固定资产(实际使用部门发生变动,但未办理资产帐目调拨手续的固定资产由资产账目所在单位核查)。2、全面彻底的原则各单位、部门依据资产清查的要求,将各种固定资产(包括帐内帐外、库内 库外、地上地下的固定资产)全部纳入清查的范围,不留死角,按照要求将实物逐一核对登记填表。3、实事求是,准确无
5、误的原则固定资产必须如实反映资产的客观情况,要做到准确无误,不重不漏,帐卡物相符。四、具体要求1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资产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查工作,保 证达到清查工作的覆盖面和深度,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做到不疏、不漏、不虚、不重。2在自查的过程中对资产的状况进行如实反映,对盘盈、盘亏的资产分别填写盘盈、盘亏登记表,并说明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设备写出书面说明,经学校认定后履行相关手续。清查过程中不能将基准日后购入的资产当成盘盈,也不能将在基准日后报废的资产当成盘亏。3清查要求各部门所属的固定资产能落实到使用者本人的一定要落实到使用者本人,对于共用的资产要落实到具体保管人,由责任人亲自
6、签名,真正做到“ 谁用谁管”。4清查要求固定资产的存放地信息需精确至具体校区楼宇房间,存放在校外的固定资产需提供相应的存放地信息。5对于用自有资金购入的或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全部列入清查范围,未被 记入学校资产帐的一律视为盘盈资产处理,坚决杜绝帐外资产的存在。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一)学习宣传,组织发动,清查准备,制 订工作方案(2013 年 10月 28 日至 10 月 30 日)各单位、部门要组织职工学习文件,提高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认识,成立以 单位、部门领导为组长的专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或部门资产的自查工作,并协助配合学校清查组开展工作。资产自查工作小组和联络专人信息报“资产清
7、查办 ”备案。(二)对各单位、部门自查工作小组的业务培训(2013 年 10 月 31日)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对各单位、部门自查清查工作小组人员进行培训,讲 解清查程序、清查办法和填表要求。(三)各单位、部门自查(2013 年 11 月 4 日至 2014 年 2 月 28 日)各单位、部门要根据“ 资产清查办”统一提供的资产数据采用以帐对物、以物 对帐的核对方法进行实物盘点、函证等清查工作,统一使用固定资产自查登记表进行登记,清理清查时要做到认真仔细、信息项全面完整、盈亏真实、记录详细、不留死角,对盘盈、盘亏及损毁、丢失等状况列出明细并加以说明。(四)报表汇总(2014 年 3 月 3 日至
8、 2014 年 3 月 14 日)自查结束后,各单位、部门将固定资产自查登记表、盘盈登记表、盘亏登记表及自查工作总结以书面和电子两种形式报送送至清查办公室。(五)验收复查(2014 年 3 月 17 日至 2014 年 3 月 28 日)资产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学校总帐册和自查登记表对各单位、部门资产情况逐一进行复查、审核,重点审核保管人签字情况、资产存放地情况及盘盈盘亏情况,各单位、部门要积极配合,如发现漏登或帐物不符情况,予以纠正,进行补登,并由各单位、部门以书面形式加以说明。(六)清查结果的帐务处理(2014 年 3 月 31 日至 2014 年 4 月 4日)1基建工程已经竣工并投
9、入使用,但尚未决算的,相关部门抓紧时间办理手续。2帐外资产(盘盈)要全部计价入帐。3对盘亏财产和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要严格审查,查明原因,并形成书面材料,经学校审批后履行相关手续报省教育厅批复同意后进行核销, 对收回的变价收入全部入帐。(七)形成清查报告(2014 年 4 月 7 日至 2014 年 4 月 18 日)清查结束后,清查领导小组对清查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清查报告,提交学校党政领导。(八)总结表彰(2014 年 4 月 21 日至 2014 年 4 月 30 日)清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对各单位、部门清查工作进行评价,并召开固定资产清查总结会议,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重视不够,懈怠、推诿清查工作,影响清 查进度和清查结果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处理:1、不按时报表的单位或部门,将在全校通报批评;2、与清查小组对帐出现错误,不按要求改正,资产职能部门将停止办理该单位或部门固定资产入库手续,直至改正;3、不配合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工作,影响清查工作进度的单位,酌情扣减单位或部门装备经费指标;4、不按学校要求进行清查,帐物严重不清的单位,将不能购置新的设备。常州大学2013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