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闽林院 201621 号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院级教学督导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院各处室系部馆科中心、工会、团委: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学督导实施办法(试行)已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望遵照实施。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 年 3 月 4 日2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学督导实施办法(试 行)根据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的若干实施意见(闽林院2014 109号)文件精神,为了推进学院“ 三风” 建设 ,加强日常教学督 导管理,更好地做好院级教学督导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督导人员组成教学督导组成员由具有丰富的教学或管理经验的副高以上职称的人
2、员组成,具体如下:1.聘请退休教师(干部)为专职教学督导员;2.学院督导室及相关教学部门的管理人员。二、督导人员职责1.对教学工作进行巡课和听课,并根据教学督导的职责范围,于每学期初拟定督导工作计划,期末对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提供书面报告。2.有计划地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风、学风,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3.采用不定期进行教学巡课和随堂听课,了解教师的上课情况,听取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流,并进行必要的指导;填写教学巡课表、 听课评议表,做好有关记录。34.对教学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落实,根据学院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学院分管领导。5
3、.每月召开一次教学督导工作例会,掌握各阶段的教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督导工作的实施与管理1.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受学院委托负责院级教学督导日常管理与实施,不定期编写教学督导工作通报。2.专职教学督导员和学院督导室及相关教学部门的管理人员共同履行教学督导职责,开展教学巡课和随堂听课等教学督导活动;3.教学督导工作经费由学院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专职教学督导员的督导工作量以实际督导记录和指纹考勤为补贴发放的依据;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造册,院领导审批,上报学院人事处发放。4.专职教学督导员,在江南校区工作场所设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公室,并享用中午免费工作餐;在天麟校区的工作场所另行安排一处教学督导值班
4、室。四、聘请专职督导人员的津贴和工作量1.专职教学督导员基本津贴专职教学督导员在完成每周 6 次督导工作的前提下,按照每人每月 1200 元的标准发放津贴;督导工作超过部分每次加发 50 元,每人每月最高津贴为 1800 元。42.专职教学督导员应完成督导工作量专职教学督导员完成一次督导工作应包括进行 1 次巡课和听课 1 个课时,课后及时与教师沟通,同时提交巡课和听课记录表。附件:1.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巡课表2.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听课评议表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 年 3 月 4 日5附件 1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巡课记录表学年 第 学期第 周 星期 第 节 年 月 日 巡课情况备注督导员6附件 2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督导随堂听课记录表学年 第 学期 主讲教师:第 周 星期 第 节 年 月 日 课程课题课堂教学情况备课情况听课建议备注督导员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