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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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训内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2,3,第一节安全生产、危险源、事故隐患,第二节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第三节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四节 隐患自查自报标准主要内容,4,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是一种生产经营单位行为。,一、安全生产,5,A. 企业的状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条件,B. 不可承受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预防,C .企业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结果,要做,排查治理,考核,生产的条件是安全的 生产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生产具备一个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有了安全的条件才能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生产的过程是安全的 通过人、机、料、法、环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没有发生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生产的过程是安全的。只有过程安全才会有结果的安全。,参与生产的人和物不因生产中的危险危害因素而受害,生产的结果是安全的,人和物都安全,这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目标。,6,二、危险源,(一)定义,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GB/T28001-2001),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GB/T28001-2011),理解要点:,危险源具备导致事故、事件的潜在能力。,危险源的对象:根源;状态。,理论可减少,实际可控制。,能量或能量载体、危险物质,指控制能量、危险物质意外释放的措施的失效的状态,7,正常运作的高压锅炉,是能量的载体,客观上存在由高压而产生的机械能。,只有在压力超过设计值,或锅炉炉体失修、严重腐蚀,不能承受工作压力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发生高压锅炉爆炸等事故。,8,(二)危险源的构成三要素,1.潜在危险性; 2.危险源的存在条件; 3.触发因素。,是指危险源一旦触发事故,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或损失大小,或者说危险源可能释放的能量强度或危险物质量的大小。,指危险源所处的物理、化学状态和约束条件状态。如,物质的压力、温度、化学稳定性,盛装压力容器的坚固性,周围环境障碍物等情况。,不属于危险源的固有属性,但它是危险源转化为事故的外因,而且每一类型的危险源都有相应的敏感触发因素。,一定的危险源总是与相应的触发因素相关联。 在触发因素的作用下,危险源转化为危险状态,继而转化为事故。,9,安全科学理论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把危险源分为两大类,即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三)危险源的分类,(1)第一类危险源的含义,1.第一类危险源,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包括各种能量源和能量载体) 。,决定了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它具有的能量越多,发生事故后果越严重。,为了防止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必须采取措施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控制危险源。,10,(2)第一类危险源常见的类型,①供给能量的装置、设备; ②使人、物具有势能的装置、场所、设备; ③能量载体; ④失控下能产生巨大能量的装置、场所、设备; ⑤失控下可能积蓄能量或突然释放的装置、场所、设备; ⑥危险物质; ⑦生产、加工、储存和废弃处理危险物质的装置、场所、设备; ⑧能导致运动的人体伤害的物体 。,典型的能量源。如工作中发电机、变压器、锅炉等,它们运转时供给或产生很高的能量。,相当于能量源。如电梯、提升机械、高度差较大的场所等,使人体或物体具有较高的势能。,拥有能量的人或物。如运动中的车辆、机械的运动部件、带电的导体等,本身具有较大能量。,正常情况下按人们的意图进行能量的转换和做功。如强烈放热反应的化工装置,充满爆炸性气体的空间等,正常情况下多余的能量被泄放而处于安全状态。如各种压力容器、受压设备,容易发生静电蓄积的装置、场所等,如各种有毒、有害、可燃易爆物质等,在意外情况下可能引起其中的危险物质起火、爆炸或泄漏。例如炸药的生产、加工、储存设施,化工、石油化工生产装置等。,物体的棱角、工件的毛刺、锋利的刃等,一旦运动的人体与之接触,人体的动能意外释放而遭受伤害。,11,2.第二类危险源,1.第二类危险源的含义,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是系统从安全状态向危险状态转化的必要条件。决定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它出现越频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越大。,2.第二类危险源常见的类型,①人的因素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人失误。,一般是“三违”,即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12,②物的因素 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物的故障(或失效) 。,③环境因素 生产作业环境中的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照明或通风换气等方面的问题。,④管理因素,将管理方面的缺陷列入事故隐患的范围,充分说明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更加重视对管理的要求和控制。,管理是指各种生产活动的开展所必须的各种组织、协调等行动。,而管理缺陷又恰恰是中国企业多年来一直未能清晰对待的影响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因素。,13,3.两类危险源之间的关系,①第一类危险源是事故发生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②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第二类危险源出现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第一类危险源在建设项目设计、建设时已经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全面加强烟草行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烟运〔2011〕116号 卷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企业安全工作重点是第二类危险源的控制问题。,14,三、 事故隐患,(一) 定义,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16号令),理解要点:,隐患分为两类,一类是“违反”型隐患,另一类是由于某些因素而引起的三种现实表现。,将各种“违反”的概念规定为事故隐患,为我国在安全生产管理领域加强对遵守各种规定的“执行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规定为事故隐患,这就对事故隐患的起因给予了重视,也就从理论上对事故隐患的原因分析和管理有了相应依据,理论可消除,实际可消除。,隐患是较高风险值的危险源,是不可容许的临界状态,是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控制的危险源。,15,(二)事故隐患的特征,1.隐蔽性,暂不会构成危害,使人不易觉察,意识不到,感觉不出它的存在。,“祸患常积于疏忽”,才使隐患逐步形成、发展成事故。,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常常遇到认为不该发生事故的区域、地点、设备、工具,却发生了事故。这都与当事者不能正确认识隐患的隐蔽、藏匿、潜伏特点有关。,隐患不及时认识和发现,迟早要演变成事故。,16,2.危险性,隐患一旦触发成事故,就可能造成巨大的灾害。,“蝼蚁之穴,可以溃堤千里” ,在安全上哪怕一个烟头、一盏灯、一颗螺钉、一个小小的疏忽,都有可能发生危险。,17,3.突发性,集小变而为大变,集小患而为大患。,有一道推理题,叫“荷花塘之谜”:如果池塘中有一朵荷花,每天的面积扩大一倍,30天后就会占满整个池塘。那么,第28天的时候,荷塘里会有多大面积的荷花?,根据计算结果:1/4面积扩大到占满整个池塘的水面需要两天,第28天荷塘里会有1/4面积的荷花。,这种现象说明了原因和结果之间的时间延迟,只要池塘里有一朵荷花,就意味着一定会有荷花占满荷塘的一天,第28天的1/4面积荷花是前28天累积的结果,隐患也不例外。,18,4.因果性,隐患是事故发生的先兆,而事故则是隐患存在和发展的必然结果。,俗话说:“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在企业组织生产的过程中,“严是爱,宽是害,不管不问遭祸害”,就是这种因果关系的体现。,19,5.连续性,一种隐患掩盖另一种隐患,一种隐患与其它隐患相联系而存在。,例如:在产成品运转站,如果装卸搬运机械设备、工具发生隐患故障,就会引起安全通道堵塞、作业场地变小,并造成调整难、堆放难、起吊难、转运难等方面的隐患。,连带的、持续的、发生在生产过程的隐患,对安全生产构成的威胁很大,搞不好就会导致“拨出罗卜带出泥,牵动荷花带动藕”的现象发生,而使企业出现祸不单行的局面。,20,6.重复性,只要企业的生产方式、生产条件、生产工具、生产环境等因素未改变,同一隐患就会重复发生。,事故隐患治理过一次或若干次后,并不等于隐患从此销声匿迹,永不发生了。,2011年11月10日,遵义市消防部门监督检查员在监督检 查中发现贵州烟叶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复烤厂使用不合格灭火器后,及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到期后,消防部门监督员对其进行复查验收时,却发现该单位仍在使用不合格灭火器,复查不合格。,遵义市消防部门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贵州烟叶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复烤厂处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共计罚款壹万元。,21,7.意外性,人——机系统中,有些隐患超出人们认识范围,或在短期内很难为劳动者所辨认,但由于它具有很大的巧合性,导致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故的发生。,例如:2m以上高度会造成坠落伤亡事故,1.5m高度有时同样也会坠落死亡;36v是安全电压,然而夏季在劳动作业者有汗的情况下,照样会发生触电伤亡事故……这些隐患引发的事故,带有很大的偶然性、意外性,往往是我们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始料不及的。,指未超出现有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和规定以外的事故隐患。,22,8.时效性,如果从发现到消除过程中,讲求时效,是可以避免隐患演变成事故的;反之,不能有效地把握隐患治理在初期,必然会导致严重后果。,对隐患治理不讲时效,拖得越久,代价越大。,9.特殊性,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岗位,其表现形式和变化过程,更是千差万别的。,23,10.季节性,某些隐患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化,有明显的季节性特点。,夏天天气炎热、气温高、雷雨多、食物易腐烂等,必然会带来人员中暑、食物中毒、洪涝、雷击。,冬季又会由于天寒地冻、风干物燥,而极易产生火灾、冻伤、煤气中毒等。,以上对事故隐患特征的分析,其目的是为了更深刻地认识和掌握隐患产生、发展的规律,从不同的实践角度及时感知和发现隐患的各种征兆,矫正人们的不安全行为,教育人们超前做好隐患的防治工作,改善和提高物的安全状况,从而真正达到预防事故的效果。,24,(三)安全、危险源、事故隐患、事故之间的关系,,危险源是物质自身属性,理论可减少,实际可控制!,隐患是一种状态、可以是一种行为、可以是一种缺陷。理论可消除,实际可消除!,1.危险源与事故隐患的关系,危险源≠事故隐患。 危险源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是引发事故的根源。,隐患决定事故发生可能性的大小,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5,危险源,,辨识,受控,安全,,,,失控,隐患,,未发现,事故,,未整改,,整改,受控,,,检查,排查,整改,治理,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2.安全、危险源、事故隐患、事故之间的关系,对危险源的控制,实际就是消除其存在的事故隐患或防止其出现事故隐患。,26,安全隐患-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未检验 安全阀未校验 压力表未校验,27,安全隐患-设备防护,转动部位未有效防护,,安全隐患-厂内交通,道路未划线,人车混行 叉车上站人,28,安全隐患-个人防护,不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隐患-承包商,承包商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现场混乱 设备陈旧,无安全保障 不执行安全制度,29,四、《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1.主要负责人职责,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第八十一条规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30,2.从业人员报告义务,第五十一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督检查职权,第五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31,第二节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由来,二、隐患排查治理主要法规、政策和文件,三、隐患排查与隐患治理概念,五、与其他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的关系,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构成,32,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由来,1.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国办发明电〔2007〕16号,2007年4月20日,华建敏国务委员在在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明确要求。,2007年5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定位: 范围是重点行业和领域 属阶段性专项行动 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促进2007年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33,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008 年定为隐患排查治理年。,2008年2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明电—国办发明电〔2008〕15号,2月1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施行。,《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定位: 范围是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 属全年的工作,是专项行动的深化; 治大隐患,防大事故; 为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打基础。,34,二、隐患排查治理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暂行规定》制定提供了实践经验和理论准备。,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重要政策措施在今后持续下去,并使隐患排查治理的理念逐渐在社会上普及,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2007年12月28日,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局长令发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暂行规定》的出台,标志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35,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2010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基本规范》较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更为详细地规定了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程序。,《基本规范》中隐患排查治理被定位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础。,安全生产标准化与隐患排查治理应相互促进共同发展。,36,3. 国发〔2010〕23号,2010年7月19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第4条要求 :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37,事故总量依然很大,死亡人数仍在8万人左右,重特大事故尚未有效遏制,38,4.国发〔2011〕40号,2011年11月26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坚持科学发 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通知》第十三条要求 :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监控管理。 充分运用科技和信息手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企业要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析,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级政府要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39,5.安委办〔2012〕1号,2012年1月5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通知》决定在全国推广北京市顺义区等地区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事故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争取用2-3年时间,在全国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40,三、隐患排查与隐患治理概念,1.隐患排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理解要点:,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方法是定期组织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鼓励、发动职工发现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此项工作通常与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相结合。,41,2.隐患治理,隐患治理就是指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理解要点:,按照职责分工实施治理。,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42,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构成,(一)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目的,1.为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奠定坚实的基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前提是什么?,就是首先通过主动排查,全范围、全方位、全过程地去发现每一个一般和重大的隐患,然后综合采取各种有效手段,治理各类隐患和问题,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只有这样,“安全第一”才能得到真正地实现。,排查治理隐患是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的最基本任务和最有效途径。,43,2.有助于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谁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理所当然地也是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通过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促使企业由被动接受监管变为主动排查治理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主动加强安全生产,有效地防范了各类事故的发生。,3.有助于加强和改进政府安全监管。,谁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进一步明晰监管职责,解决了政府部门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管什么,怎么管,谁去管”一系列实际问题;其次是改善了监管手段,提高了监管效率。,44,(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形成部分,实行分 级 分 类 监 管,,,,隐 患 排 查 标 准,,工 作 职 责,,考 核 制 度,,信 息 系 统,,隐患自查自报,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和安全生产状况分类分级,负有安全生产职责政府部门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不同等级进行监督管理。其核心内容概括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类分级,依级监管”。,标准制定应科学严谨,按照科学性、全面性和系统性的原则,考虑不同类别的企业可能存在隐患的区别,将隐患特点相近的企业归为一类,将隐患自查标准分为65类。,明确企业、行业、属地、专项以及综合监管部门各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职责的范围、内容和要求,从而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工作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对各级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绩效考核是推动政府各项政策措施贯彻执行的重要手段; 对生产经营单位奖惩机制的建立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真正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的重要保障。,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是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平台,要实现对全国生产经营企业隐患的动态监管,信息化手段是一个必要的条件。,企业应明确自查自报管理机构和责任人、联络人。 根据事故隐患自查标准,开展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治理登记制度,留存登记档案。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治理情况,按时限规定如实在网上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汇报。,45,五、与其他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的关系,(一)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关系,1.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的主要依据是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为主的各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基本规范》中第八项核心要求即为隐患排查和治理,对隐患排查、排查范围与方法、隐患治理和预测预警等四个方面做出了原则性规定。,《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YC/T384.1-2011)4.19.3 事故隐患管理。,46,2.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内容的具体化,《基本规范》中以隐患排查和治理方面只提出了基本要求和原则性规定,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作为一个具有依据明确、结构完整、内容充实和可操作性强的独立运行的系统,为企业提供了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进一步细化和深化。,47,3.突出了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所涉及的部门和单位比较多,如安全监管部门、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还有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尽管企业仍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责任主体,但还需要其它部门和单位的具体动作和参与才能共同完成此项工作。,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则突出了企业的主体责任,自建体系、自查自改以及自己上报等工作均是其职责,还要接受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以及核查,充分体现了“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企业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负主体责任的精神。,48,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反映了安全生产标准建设的动态过程,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可以更好地促进企业全面、深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使政府有关监管部门能及时、准确地掌握其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对隐患排查治理的上报有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这就保证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及时上报,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效掌握情况和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提供了保证。 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通常要求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3年,到期时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延期,换发证书、牌匾。,49,(二)与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关系,1.两者目标相近,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预防事故、减少损失而进行的事先发现及时治理和整改的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目标还包括政府部门通过这一监管形式能够更全面、更准确、更真实地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而安全检查则主要是企业内部的工作。,2.两者责任主体相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都是以企业为责任主体,企业都要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对此两种工作都要负全面的责任。,50,3.两者依据不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依据主要为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这种标准按行业又划分为很多类别。,安全生产检查更多的是依据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管理和技术标准。,4.安全生产检查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细化和延伸,隐患排治理工作标准是由政府部门主导编制的,需要较强的通用性。,安全检查完全是企业自主行为,其检查的广度和深度均超过按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开展的排查工作。,51,5.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企业根据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开展自查工作,自查工作是一种全范围、全方位的全面排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则是一项日常化、经常化的常规工作,如果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取长补短,更能使这两项工作取得1+1>2的综合效果。,52,第三节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企业自查隐患,二、企业隐患治理,三、企业隐患自报,自查自报解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载体的问题,明确了企业“管什么、怎么管”和政府部门“查什么、怎么查”,实现了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工作的全覆盖、全过程管理。,隐患自查自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单位隐患排查制度组织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定期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相关部门上报。,53,一、企业自查隐患,(一)准备工作,(二)组织机构建设,(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四)全面培训,(五)实施排查,(六)纳入考核和持续改进,54,一、企业自查隐患,企业自查隐患就是在政府及其部门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确定自身分类分级的定位,采用其适用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通过准备、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制度、全面培训、实施排查、分析改进等步骤形成完整的、系统的企业自查机制。,烟草制品企业:烟叶复烤;卷烟制造;其他烟草制品制造。,55,(一)准备工作,为保证隐患自查工作能够打下坚实的基础,企业必须做好与之相关的准备工作。,收集信息,,辅助决策,,领导决策,隐患排查治理是涉及到企业所有部门、所有生产流程、所有人员的一项系统工程,如果不做好全面的准备,那么所建立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将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结果必然是“一阵风”式的开展一次“运动”,不能做到深入和持久的开展自查工作。,由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人员,对现行的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各种信息、文件、资料等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进行收集。此项工作也可以委托与企业有合作关系的服务方来实施。,将收集信息形成的有关材料向企业管理层汇报,并说明有关情况,使企业管理层的领导能够全面、正确理解和认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企业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出正确决策。当然如果企业领导有机会参加相关培训则更是事半功倍的方法。,高、中层领导需要从思想意识中真正解决为什么要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问题,并为此项工作提供充分的各类资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才会在企业得到有效和完全的实施。,56,(二)组织机构建设,形成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网络,确定各个层级的隐患排查治理职责。,领导层,,管理层,,操作层,由企业一把手担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负责人,以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班子为总决策管理机构,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为办事机构,以基层安全管理人员为骨干,以全体员工为基础,形成从上至下的组织保证。,主要负责人通过安委会、领导办公会等形式,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到其日常工作的范围中,亲自定期组织和参与检查,及时准确把握情况,发出明确的指令。 主管负责人要在其职责中明确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将有关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主要负责人的帮手。 其他有关领导也要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至少要知道、过问、督促、确认。,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骨干力量,编制有关制度、培训各类人员、组织检查排查、下达整改指令、验证整改效果等是主要的工作内容。 还要通过监督方式对各部门和下属单位及所有员工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解,纳入考核,全力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方位和全员化。,按照责任制、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中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在日常的各项工作中,员工要有高度的隐患意识,随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隐患,自己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同时采取临时性的控制措施,并注意做好记录,为统计分析隐患留下资料。,57,(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现状评估,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策划,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编制,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文件管理,58,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本依据,需要企业将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上级和外部的其他要求全面掌握,将其各项具体的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通过编制工作转化为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再经过全面地执行和落实,变成企业的管理行动。,1.现状评估,企业要通过评估确认管理现状与企业适用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之间不相符的地方。,法律、法规识别及其它要求的收集和识别,,组织机构分析,,规章制度评价,识别的主要工作就是收集与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并对所收集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符合性进行评价。,认真梳理现有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及其网络是否能全面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要求、是否有足够的资源保证、工作效率是否满意等方面。,收集、整理企业现有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的规章制度,并对其充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价。,59,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策划,(1)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章制度策划,首先要搞清的问题,(2)在弄清上述问题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增加或修订制度,(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基本结构和内容,(4)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的细化,60,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策划,(1)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章制度策划,首先要搞清以下几个问题:,①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的目标与指标; ②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③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需要解决的人、财、物等方面的资源需求; ④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流程); ⑤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所需要的记录(台帐); ⑥与企业现有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安全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件的关系。,61,(2)在弄清上述问题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 《贵州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中对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所需要的规章制度的要求,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确定在已有相关制度的基础上所要增加或修订的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对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建立的制度,62,①《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②《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63,第十条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③《事故隐患建档监控制度》(事故隐患信息档案),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④《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⑤《发包、出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64,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报告制度》,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65,⑦《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制度》,第十五条。,⑧《事故隐患治理保障制度》,第十六条。,⑨《自然灾害事故诱发隐患预警制度》,第十七条。,⑩《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第十八条。,66,(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基本结构和内容,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关的内容应包含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并有专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还要在操作规程中有所体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结构和内容并没有统一的模式和要求,各单位都有符合实际需要、适应本身特点的文件形式规定,但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67,①编制目的; ②适用范围; ③术语和定义; ④引用资料; ⑤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各类人员相应职责; ⑥隐患排查主要工作程序和内容等具体规定; ⑦需要形成的记录要求及其格式; ⑧制度的管理:制定、审定、修改、发放、回收、更新等; ⑨相关文件。,当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还必须有符合本单位相关规定的文件标题和编号。 最终要确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文件数量和框架结构及与其他文件的关系。,68,(4)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的细化,企业应根据其适用的政府部门制定颁布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标准的内容和要求应当进行细化。,例如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中规定“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内容,企业就应当提出更具体的要求:明确督促的方式方法、检查的方式方法、检查的频率(是每周还是每月参加一次)等。,69,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编制,组建一支精干、高效的文件编写组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在编制过程中最对文件质量影响最大的应当是编写人员的水平。,文件编写组成员组成应做到 “老中青”结合;“工技管”结合。,老同志经验丰富,年青人学历较高、视野开阔,中年人兼而有之,形成“黄金搭档”,取长补短。,工”是一线作业人员,他们对生产实际最了解,有丰富的一手经验,“技”是技术人员,他们在专业方面的长处,“管”是各类管理人员,他们站得高看得远,擅长协调和沟通。,制定严格的编制计划,明确任务、时间、责任人和质量要求,计划必须落实到人,按规定的时间节点检查编制进度,最后由一个进行统稿,以保证格式的统一和内容的协调。,70,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文件管理,审批发布,,文件管理是制度编制和贯彻的重要保证,应当特别关注几个环节:,发放,,保存,,文件的使用,,文件的修改,,文件作废和存档,由各级领导按职责权限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文件进行审阅,征求相关意见并进行最后修改,然后按文件发布的权限进行审批,最终按企业文件管理的程序正式发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发放到哪一级、哪些人,直接影响到本制度能否充分贯彻执行的程度。很多单位在实际工作形成了文件只发放到中层领导这一级,再向下就仅仅是组织员工学习(宣读),导致很多真正需要按文件规定进行操作的人员无法获取相应的文本,使文件内容得不到有效实施。 发布不仅是发个红头即可,应当将新增的规章制度纳入已有的文件体系,如汇编、电子版(光盘)、内部网络等。,保存的目的不单是存放,更重要的是方便其使用,因此文件应当保存在方便获取、便于查阅的地方,并应将相关手续告知给有关人员。,发布文件的目的是使之得到有效的执行使用,这就要求每个相关人员必须不折不扣的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必须养成良好的“死板”习惯,在制度面前决不能“灵活”使用。,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根据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方法和程序,逐级向上反映,由文件编制部门按手续收集反馈意见,并根据规定的步骤和程序进行修改。,当文件换版、作废时,应按相应的步骤规定执行,以防止使用已经过期的文件,保证相关岗位和人员获得有效版本。 已作废的文件除大部分销毁或处理掉以外,还应保留底稿,目的是使文件的修改有一定的连续性,为今后其他文件的编制提供参考。,71,(四)全面培训,1.初步培训,在全面铺开工作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初步的培训,使其掌握“谁来干?干什么?如何干?工作质量有什么要求?”等内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初期培训对象:,一是对领导层(高层与中层)人员进行背景培训;,二是对承担推进工作的骨干人员进行全面培训。,通过培训,使相关领导充分认识到企业实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重要意义、作用,让他们了解整个实施过程,知道自己在整个过程中的工作职责,以及应该给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支持和保障。,主要内容包括:背景(可与领导层培训合并进行)、相关政策法规、隐患排查标准内容详解、制度编写、隐患排查治理过程等方面。,醒悟,72,2.全员培训,隐患排查的主体是企业的所有人员,包括从领导到一线员工直到在企业工作范围内的外部人员,以保证排查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在颁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文件之后,组织全体员工,按照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要求,学习相应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文件内容。,所有人员能不能或者会不会隐患排查是关键,必须对其进行有针对性和有效果的教育培训。,在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中要将隐患排查的内容纳入,并根据需要做专门的培训,还要确认培训的效果,以保证所有人员有意识、有能力地开展隐患排查。,73,(五)实施排查,1.排查计划,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较长,需要制定一个比较详细可行的实施计划,确定参加人员、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安排、排查记录等内容。,为提高效率也可以与日常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自评工作或管理体系中的合规性评价和内审工作相结合。,74,2.隐患排查的种类,(1)专项排查,是指采用特定的、专门的排查方法,这种类别的方法具有周期性、技术性和投入性。,主要有按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进行的全面自查、对重大危险源的定期评价、对危险化学品的定期现状安全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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