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定安县统计局责任清单目 录一、部门职责登记表 .2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无) .4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4(一)统计行政管理领域事项监督 .4四、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 .72一、部门职责登记表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 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划以及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依照全国各类普查条例、专项调查方案,牵头拟定全县重大普查调查方案、计划。 组织实施全
2、县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文化产业调查等重大普查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开展普查调查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2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县情县力相关统计数据。对普查调查资料进行开发应用和分析。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生产情况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进行农业产值计算和农业经济核算,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调查、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全县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
3、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组织开展限额以下单位统计抽样调查。收集、整理、汇总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县社会旅馆接待游客统计抽样调查,组织开展旅游服务业主要指标调查工作,核算旅游服务业增加值,收集、汇总、综合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能源生产、消费、销售统计,开展能源消费核算,开展环境统计,并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统计,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3搜集、整理和提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统计资料。组织实施人口变动调查、劳动力调查、劳动工资统计,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人口就业方面的统计 3序号 主要
4、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 注数据。组织实施社会科技发展基本情况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收集、审核、汇总、评估小康监测指标数据,撰写小康监测报告。组织开展企业创新调查,收集、整理汇总和提供统计数据。 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编印定安县统计年鉴、定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报告等统计资料。 加强统计分析,撰写统计报告,研究复杂多变的社会经济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及时提供统计咨询建议。 4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
5、依据。及时跟踪监测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强经济运行分析预警,及时发布统计预警信号,为决策提供预警监测服务。5监督检查各镇(场)、各部门、各企业统计工作,指导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监督检查各镇(场)、各部门、各企业统计工作,夯实统计基础建设,建立基层统计基础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全县统计队伍建设,组织各镇(园区、场)、各部门、各企业统计人员参加统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6加强统计队伍建设,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 组织各镇(场)、各部门、各企业统计人员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编制本单位专项经费,承担专项经费管理责任,做好专项经费决算。 7 监督管理统计专
6、项经费。 负责依法购买、登记、配置本单位固定资产,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完善固定资产台帐,及时进行固定资产报废和报损处理。配合县纪委组织开展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 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组织实施社情民意调查。 8承担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社情民意调查等任务,以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工作。 依法推进统计信息公开,接受统计信息咨询。注:1、根据形势任务发展,需要突出强化和增加的职责,请单列,并在备注栏中说明依据;2、由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履行的职责和工作事项,在备注栏中注明责任单位。45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无)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一)统计行政
7、管理领域事项监督1、监督检查对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公民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2、监督检查内容统计调查对象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检查事项如下:(1)是否存在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2)是否存在违反统计调查制度、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3)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4)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5)是否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6)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7)统计调查项目是否依据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备案;是否在统
8、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6(8)是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随意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间等问题;(9)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10)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是否具备法定资格,是否依法报经审批或备案,是否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法定标识;(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3、监督检查方式(1)经常性检查:根据年度检查计划,结合相关专业报表上报时间的特点分月开展检查工作。(2)专项检查:根据上级统计部门统一部署,局集中一段时间对本专业调查单位进行检查。4、监督检查措施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在
9、核查统计数据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向检查对象查询有关事项;(2)要求检查对象提供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3)就与检查有关的事项询问有关人员;(4)进入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和统计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核对;(5)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登记保存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7(6)对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5、监督检查程序(1)制定检查方案,成立检查组。检查方案包括确定检查对象、时间、重点内容、具体要求、工作安排、检查组组成人员等。(2
10、)发出统计检查通知书。向检查对象发出统计检查通知书,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检查时间、重点内容、具体要求、检查工作安排及检查组组成人员等有关检查事项。(3)实施检查。检查组人员向被检查人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告知其享有的合法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监督检查人员对被检查人履行统计法和统计报表制度的情况实施逐项检查并制作现场数据检查笔录,对相关人员制作询问笔录,交当事人确认签字; 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执法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4)提交检查结果。根据被检查人存在违反统计法的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是否主动消减违法危害结果等情况,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6、监督检查处理(1)发现
11、被检查人有统计违法情形的,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应当依法采取补救措施;(2)对统计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发现被检查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注:每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均应明确以上事项。8四、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序号 服务事项 主要内容 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1 统计数据发布 和查询编印统计报告、定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定安县统计年鉴等常规统计资料。采取电话、邮件等方式提供统计数据查询、咨询服务。国民经济核算与综合统计股638239762各类普查、调查数据的发布和查询运用普查公布、普查年鉴、资料汇编等方式发布和提供各次普查和各类调查主要数据,开发、编印各类普查、调查资料,提供各类普查、调查的数据查询和信息咨询服务。普查中心 638239763 统计政务公开 信息发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统计信息进行公开发布、并及时有效地对信息咨询、投诉进行答复。办公室 638239764 统计法制宣传 活动每年 12 月初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宣讲统计法律政策,发放统计法制宣传品和统计普法宣传折页等。办公室 638239765受理统计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申诉咨询服务受理社会公众、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申诉,并按法律规定予以登记、处理;及时答复社会公众有关统计法律方面的咨询。办公室 63823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