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助学管理工作流程工作项目 工作内容 时间要求 工作单位 备注新生网上注册、统考课程报考 1-6 日 办学点、自考科新生相片采集、整理及上传 4-8 日 办学点、自考科网上报名注册统考课程报考(3 月、9 月) 报考错误信息更正 10-12 日 办学点、自考科衔接课程考试命题 25-30 日 专业学院、自考科试题、试题自审表、 细目表、保密 协议回收 次月 5-10 日 专业学院、自考科命题工作(4 月、10 月)试题及命题相关材料上报考试局 次月 15-20 日 自考科统计考试人数,试卷袋数报省自考办 考前 20 天 自考科印制考试工作手册,报送省自考办 考前 10 天 自
2、考科考点、考场布置 考前 5 天 办学点、自考科考前组织考生进行诚信考试专题教育 考前 5 天 办学点、自考科试卷送达办学点 考前 1 天 办学点、自考科答卷回收并送交专业学院 考后第 1 天 专业学院、自考科答卷评阅、成绩录入、试卷分析 考后 10 日内 专业学院衔接课程考试(1 月份第二个周末、 7 月份第一个周末)成绩、试卷分析结果报送自考科、答卷回库 考后 10 日内 专业学院、自考科制定实践考核方案、组织考生报名 考核前 3 周 自考科、专业学院、 办学点实践课程考核 周末或晚上 自考科、专业学院、 办学点实践成绩报送 考后 1 周内 专业学院实践考核(4 月、10 月)毕业论文成绩
3、报送 10 日前 专业学院支付考点考务费 考前 3 周 自考科准考证打印并分发到考生 考前 1 周 办学点统考课程考试(4 月、10 月)考前组织考生进行诚信考试专题教育 考前 1 周 办学点、自考科工作项目 工作内容 时间 要求 工作单位 备注整理、分类考试成绩单,分发到专业学院 次月 20-25 日 自考科成绩录入、统计及反馈办学点 次月 20-25 日 自考科收集、整理、核对毕业办证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1 份、专科毕业证复印件 1 份、毕业生登记表 2 份、专科毕业生名单 3 份(将整理好的材料送交自学考试科)20 日前 办学点将毕业生名单送学校财务处审核 28 日前 自考科毕业办证(材
4、料整理:5 月、11 月)整理毕业生课程合格证、录入毕业生审批表(将整理好的材料及毕业审批表送交自考科) 30 日前 专业学院整理、核对毕业生名单、毕业生登记表、 课程合格证,打印毕业生审批表。 5 日前 自考科毕业办证(报送与审核:6月、12 月) 毕业办证审核(到考试局指定地点) 10-25 日 自考科毕业生名册报学校审批 10 日前 自考科毕业证副署签章(7 月、1 月) 毕业证副署签章并送达考试局 10-20 日 自考科收集、整理、核对学位申请材料(见学士学位申请说明),将材料整理好报送 15 日前 办学点学位申请(5 月) 整理、核对及制表并将有关材料报送学士学位委员会审批。 25 日前 自考科成绩录入、整理、核对各学院及办学点送来的成绩。 1 日前 自考科成绩报送(5 月、11)分类、打印、签章并报送考试局 1 日前 自考科说明:各单位根据工作流程表的安排,认真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否则将视为教学管理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