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 生 就 业 指 导 手 册 ( 2018 届) 研究生院(研工部)就业指导办公室 二一 七 年十月 就业相关部门及学院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就业指导办公室 : 仙林:笃学楼 304 室,电话: 025 85891612; 随园:新大楼( 18 号楼) 106 室,电话: 025-83598459。 2.学生档案馆 : 025 85891255 地址:新北区图书馆二楼 201 室。 3.保卫处户籍咨询电话 : 85898247(仙林) 83598119(随园) 4.仙林派出所户籍咨询电话: 025-83148274 华侨路派出所户籍咨询电话: 025-84421490 5.学
2、院辅导员联系方式: 学 院 辅导员联系方式 学 院 辅导员联系方式 文 学 院 王田田老师 85891393 地 科 院 徐良将老师 85891623 新 传 院 钱 珺 老师 83598092 音乐学院 毛 倩老师 83598231 公 管 院 张 良老师 85898099 体 科 院 马小燕老师 85891416 法 学 院 朱志义 老师 85891024 美术学院 张蕴昭老师 85891833 商 学 院 程 曦老师 85898086 金 女 院 张 凯老师 83598777 教 科 院 许羚涵老师 83598197 电 自 院 王 淼老师 85481041 外 院 张碧莹老师 8359
3、8563 能源学院 王守芳老师 85481163 社 发 院 沈晓颖 老师 83598627 教师学院 王 瀛 老师 83598975 数 科 院 徐 倩老师 85898782 国 教 院 董 胜 老师 83598326 物 科 院 陶 进 老师 83598305 计算机学院 王海康老师 85891340 化 科 院 李 宁 老师 85891154 心理学院 孙宁成老师 83598813 生 科 院 李天雨老师 85891950 马 院 顾美红老师 85891675 环境学院 贺德刚老师 85891947 目 录 一、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 . 1 二、相关就业材料(就业 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就业
4、报到证) 的作用与使用 . 1 三、毕业研究生就业手续办理流程 . 3 四、不同类别的用人单位签约盖章程序 . 4 五 、毕业生违约及改派程序 . 6 六 、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生就业问题 . 7 七 、档案寄发事项 . 7 八 、其他注意事项 . 8 九 、就业常用网址 . 8 1 一、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 毕业生就业是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进行自主择业。 2018 届毕业生派遣期为二年(自毕业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毕业生在派遣期内落实工作单位的,研究生院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办理派遣手续;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还未落
5、实工作单位的,派遣回生源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当地人才市场),此类毕业生届时需自 行联系学院辅导员,领取回原籍就业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档案转接等相关手续。 二、相关就业材料( 推荐表、协议书、报到证 )的作用与使用 (一)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简称推荐表),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审核印发,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加盖研究生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公章方可使用。推荐表是学校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在校情况的凭证,也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进行就业洽谈、双向选择的介绍信。 在求职期间可复印多份使用,原件交给最终签约单位 。 (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两联,由 江苏省
6、教育厅统一审核印发,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加盖研究生院指导办公室公章2 方可使用。毕业生要妥善保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谨防遗失。在与用人单位确定达成就业意向后,可签署就业协议书。 协议书在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签字后即生效 。因此,各位毕业生签约时应深思熟虑。 毕业研究生一般凭与用人单位签定的、盖章完备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办理就业报到证。如果未签订协议书,但有正式的录用通知等也可办理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应将手续完备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第一联原件交用人单位;第二联原件自行留存,将复印件交学校办理报到证。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里的栏目请逐项填写完整。 签约单位不具备档案接收资质的(如私企等),需要单位所在地区人才
7、市场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盖章或出具接收函 。 (三)就业报到证 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由粉色上联、白色下联组成,是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档案寄送以及到工作单位报到的凭证。上联(粉色)由毕业生交报到单位,下联(白色)存入毕业生档案。就业报到证非常重要,户口迁移、转正、提职、岗位变动等很多流程都要凭就业报到证才能办理。 凡是在就业状态的毕业生都应及时到学校办理就业报到证 。 2018 届毕业生第一次集中 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时间为2018 年 6 月中旬。 3 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是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发,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一人一份,要妥善保管。如因考博、进入博士后流动站、出国或自主创业等原因不需
8、这些就业材料的毕业生,在办理户档时应退回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再办理相关手续。 三、毕业研究生就业手续办理流程 (一)毕业生填写就业推荐表、制作个人简历。 (二)通过“双向选择”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三)毕业前签约的研究生: ( 1)登录南京师范大学就业创业网( http:/ : 登录(用户名:学号;密码:未修改为学号后六位) 学生 就业手续签约信息上报 ( 2)将手续完备的毕业生就业协议送到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登记,由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统一转交至研究生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初次派遣需在 2018 年 5 月底前上交材料)。 ( 3)研究生院就业指导办公室统一审核信息并制作就业数据,由就业办统
9、一代为办理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后发至各学院,由学院将其发放给毕业生。 (四)毕业后签约的研究生:我校除法定节假日和寒假外,常年(含暑假)在星期 二上 午为毕业后落实单位的毕业生集中办理派遣手续。具体时间为: 暑假期间 星期二上午 8 点 30 分4 11 点 30 分收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星期三全天发放就业报到证; 正常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办理地点:随园校区 18 号楼 106 室。 所谓手续完备,是指不仅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要加盖用人单位的章,还要加盖档案接收单位的章,或档案接收单位出具接收函 (具体参见四、不同类别的用人单位签约盖章程序); 2、毕业生可以自 行 或委
10、托他人办理以上手续 。如 实在不便, 也可将相关材料(就业协议书 )邮寄(仅限顺丰) 、扫描拍照 到研究生院就业办(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 122 号南京师范大学 18 号楼 106 室, 025-83598459)。 3、就业报到证是在校生办理户口迁移的依据,毕业生拿到就业报到证后应立即到相应校区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党员同学到学院找辅导员老师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五) 考取博士或进入博士后流动站的毕业生 凭调档通知或录取通知书(进站证明)复印件和未使用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出国的毕业生 凭毕业研究生回原籍报到申请表和未使用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研究生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档案转
11、寄手续。时间 和地点同(三、四)。 (六)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资格的研究生,一律不得办理派遣手续。 四、不同类别的用人单位签约盖章程序 用人单位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国家机关、部队。 一般出具调档函或录用通知书,5 不签就业协议。毕业生凭调档函或录用通知书及空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可以办理派遣手续。 第二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一般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盖章可以分为四种情况: ( 1)档案放在单位(即有编制),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即可; ( 2)档案不放在单位,实行人事代理的,除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外,还需要人才市场盖章或者出具接收 函。 ( 3)公办中学、小学、幼儿园及中专学校,除学校盖章外,还需要根
12、据隶属关系,由县(区)或市教育局人事部门盖章,或不盖学校公章,直接由县(区)或市教育局人事部门盖章; ( 4)民办学校(含高校),除学校盖章外,还需要学校所在地人才市场盖章。 第三类:非国有企业。 根据单位的需要,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盖章外,还需要人才市场盖章。 1、总的原则是,档案和户口需要有资质的单位部门接收管理; 2、档案管理部门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盖章或出具接收函具有同等效力;3、几个大 城市签约注意点:( 1)上海市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盖章办理入沪申请上海市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可以入沪的黄表);( 2)北京市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盖章北京市人事局
13、审批(人事局接收函)或国务院部委审批表;( 3)天津市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盖章天津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表。( 4) 广州市和深圳市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盖章当地6 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接收函) 。 五、毕业生违约及改派程序 (一)违约:学校提 醒毕业生签约时一定要慎重, 不要为“ 保底 ” 随意签约, 更不应随意违约。若确因特殊情况 需要更改就业意向的,可按照以下程序办 理: 1、到研究生院网站就业指导版块下载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 2、本人填写申请理由并请原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或由原单位出具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 3、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4、持旧的一式两份毕
14、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完备的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 到两校区 就业办 申请办理新的就业协议书。 5、研究生院就业办审核后,确认可以重新办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可以当场打印、发放新协议书。 (二)改派:毕业生在办理就业报到证后 一年之内 ,因个人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或者因政策限制等原因 不到原单位工作,而 新的用人单位又为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性质 ,希望毕业生到省教育厅重新办理就业手续的,可以按照下面的流程(材料)办理改派手续。 1、毕业生应先向原单位提出要求改派的书面申请,原单位同意后在申请上盖章,或由原单位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新接收单位人事部门的接收函或调档函。 7 3、毕业生凭: 原
15、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新接收单位的接收函; 原就业报到证红联 ,在规定办理时间内 到研究生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派遣手续。 4、毕业生办理完改派手续后,持改派后的就业报到证,到原单位办理户口转迁手 续和人事档案转寄手续。 1、毕业研究生在办理就业报到证后不去单位报到或因毕业生个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退回的毕业生,学校一律不予受理改派; 2、改派手续办理时间地点同本手册第三(四)条。 六、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生就业问题 培养性质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如果需要重新就业,必须向研究生院就业办提供与原定向或委培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允许其自主择业的证明。研究生院就业办将需要重新就业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毕业生上报教育厅,经教育厅批准后方可重新就业。 1、教育厅原则上不批准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重新就业; 2、解除定向 、委培关系的研究生只意味着研究生院就业办可以帮助其办理派遣手续、重新就业,并不能改变其定向(或委培)的培养性质。 七、档案寄发事项 1、毕业研究生在办理就业报到证后,档案由学校学生档案馆通过邮政 EMS 统一寄发。因此,就业协议或接收函上需写明档案寄送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和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