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晚晴化玻仪器有限公司合同 供方(甲方)南京晚晴化玻仪器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需方(乙方) 签订地点:南京 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注: 不收现金,转账或带转账支票提货 )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二、质量要求 行业标准 三、交(提)货日期及地点: 电话通知 四、验收期限和方法: 货到验收 五、包装要求和费用负担: 六、交(提)货方式、到达站(港)和运费负担: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 : 货到付款 八、违约责任: 依照经济合同法 九、收款方式: 不收现金,转账或带转账支票提货 十、本合同一式 贰 份,合同当事人各执 壹 份 。 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条例的规定执行。 供 方 需 方 单位名称 南京晚晴化玻仪器有限公司 (盖章)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游余华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南京市马台街龙仓巷 11 号 单位地址 电 话 025-83266608 电 话 传 真 025-83266608 传 真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城北支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4133200001801600003048 账 号 税 号 320106765250976 税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