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埭 溪 镇 东 红 村 生 态 护 岸 整 治 工 程工 程 量 清 单 预 算合同编号:(招标项目合同号)招标人 : 湖 州 市 吴 兴 区 埭 溪 镇 东 红 村 股 份 经 济 合 作 社 (单位盖章)编制单位 : 嘉 兴 市 中 诚 建 设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单位盖章)编制时间 : 2018年9月17日填 表 须 知1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盖章、签字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盖章、签字。2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3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
2、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4投标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总 说 明合同编号: 项目及标段名称:埭溪镇东红村生态护岸整治工程 第 页共 页1、 项 目 概 况 : 本 工 程 为 生 态 护 岸 建 设 工 程 , 其 中 包 括 侯 射 港 生 态 护 岸 557.36 米 ; 机 埠 内 港 生 态护 岸 171.9 米 ; 长 港 港 生 态 护 岸 243.84 米 。2、 招标 范 围 : 土 石 方 开 挖 、 回 填 , C25 砼 生 态 砌 块 挡 墙 , 土 工 合 成 材 料 铺 设 , 伸 缩 缝 安 装 等 工程 内 容 。项 目 基 本 建 设 项 目 投 资 约
3、 74 万 元 , 计 划 工 期 为 60 日 历 天 。 工 程 质 量 要 求 合 格 。3、招标人供应的材料、提供的施工设备4、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4.1 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图纸及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浙水建【2012】42 号)等一起阅读和理解。4.2 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仅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除另有约定外,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根据招标设计图纸按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浙水建【2012】42号)计算规则计算的用于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工程量。最终结算的工
4、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和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浙水建【2012】42 号)计算规则等规定、按合同约定予以计量的有效工程量。4.3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以及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浙水建【2012】42 号)的规定。4.4 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类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它项目费。4.5 除清单另有规定外,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工程单价计价。4.6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质量合格的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
5、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间接费、设备费、利润、补差和税金等,并考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4.7 措施项目清单的金额,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工程的施工方案,按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计量单位计价。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工程单价计价。4.8 其他项目清单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本标段安全施工费为以招标控制价中的建筑安装工作量为计算基数,费率不得低于2%, (未按要求报价的做无效标处理) ,安全施工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且实行标外管理。安全施工费的使用范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安全施工费的使用,由承包人提出方案和预算,经监理审核,发包人批准后按方
6、案实施进度支付。4.9 投标报价参考依据:1.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设计的埭溪镇东红村候射港、候射港机埠内港、长港港生态护岸整治工程 。2.现行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1-2007) 。3.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 年) ,以下简称(2010) 规定 。4.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年) 。5.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 年) 。6.关于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 (浙水建201249 号) 。7.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浙水建201242 号) 。8.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 年) 补充规定(一) 。9.湖州市造价信息 2018 年第 8 期信息价除税价部分。10.浙水建201614 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11.与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5 其他1、工程建设中所需的建筑安装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供应。2、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的供应由承包人自行解决。3、施工临时道路承包人应自行考虑场内道路的修筑与维护、及场外道路的维护,费用计入措施项目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