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新城片区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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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平市新城片区道路改造工程 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闽联审南招 2017059-1 号 招 标 人: 福建省南平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 标 时 间: 2017 年 7 月 第 1 页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 5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5 二、投标须知 . 11 (一)总 则 . 11 (二)招标文件 . 12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13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15 (五)开标 . 16 (六)评标 . 17 (七)授予合同 . 17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 . 21 第四

2、章 工程建设标准和经济技术要求 . 33 第五章 招标项目图纸 . 3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4 一总 则 . 44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 . 44 三评标程序 . 45 四评标办法 . 45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 49 六提交评标报告 . 49 七附则 . 49 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平市新城片区道路改造工程 施工监理 (招标编号: 闽联审南招2017059-1号 )已由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南发改审批【 2017】 108号 文批准,招标人为 福建省南平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

3、况及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造价暂按 774.6626 万元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具备施工条件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为: 南平市新城片区道路改造工程 施工监理(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全过程监理。 全过程监 理 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 。 2.2 工程建设地点 : 南平市延平区 。 2.3 监理服务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 。 2.4 质量控制目标: 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5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用: 191766 元人民币(监理费计算 按国家发

4、改委 发改价格 2007 670 号文件监理取费 标准 80%计取 , 最终以财政审核的工程结算价为准进行计算,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含保修阶段费用, 延期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不另行增加监理费 ) 。 3、投标 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3 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 (包括人才流动

5、、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 ),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4 投标人企业法人和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监理 部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 (闽建法 200715 号 )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 投标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8 近六个月,未连续发生两起一般或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9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 及经验 等方

6、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10 根据闽建筑 2015 35 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和闽建办筑 2015 13 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公共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 “省外入闽监理企业”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企业主要人情况、驻闽机构基本情况、驻闽机构负责人情况”网页; 3.11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对中标

7、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3.12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 的获取 4.1 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

8、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 2017 1 号) 。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 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 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南平版 )打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选取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7:00 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

9、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闽联审南招 2017059-1 号 ”;或按闽建筑( 2015) 29 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建设工程 投标保证保险;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叁仟 元 整(¥ 3000 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8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 0512-58173200、

10、 400-850-3300、 0599-8317118。 7.2.投标人现场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签到地点为:南平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南平市亿发商贸城 7 号楼 2 层)。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必须到场 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保证金单据(其中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须提交原件,其他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单据提交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 (如光盘、 U 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1、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 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http:/ )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南平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地 址: 南平市府前路 56 号 ; 电话: 0599-8851632; 联系人: 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南平市八一路 310 号 ,邮编: 353000; 电话: 0599-8814275;传真: 0599-8814275; 联系人: 李先生、项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

12、帐号 :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409158388194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南平市亿发商贸城 7 号楼 2 层 行政监督机构 :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 0599-8723008 友情提示: 关于电子标书制作请登陆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 )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 公司,联系电话: 0512-58173200、 400-850-3300, 0599-8317118。 如果未办理 CA 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南

13、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 。 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 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在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应提供一份“ .nNPT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资料 。 第 5 页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

14、表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说明 : ( 1) 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福建省南平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 南平市府前路 56 号 联系人: 朱 先生 电话: 0599-8851632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南平市八一路 310 号 ,邮编: 353000; 电话: 05998-8814275 ;传真: 0599-8814275; 联系人: 李先生、项先生 2 1.3 本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南平市新城片区道路改造

15、工程 施工监理 招标编号: 闽联审南招 2017059-1 号 标段划分: 无 3 1.4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南平市延平区 4 1.5 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暂按 774.6626 万元 5 2.1 招标范围和内容 南平市新 城片区道路改造工程 施工监理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 6 2.2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7 2.3 监理服务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 。 8 3.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9 4.1

16、合格投标人 资格条件 1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2 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及 投标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3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及其他合格投标人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细则 。 第 6 页 10 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 6 踏勘现场和投 标预备会 招标人 不组织 踏勘现场。 招标人 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 12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的时间为 2017 年 8月

17、5 日 12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 投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的方 式为 无记名方式 : 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日期)提交给招标人,并可通过下列形式提交:网站: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招标人对投标人要求 澄清的答复或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发布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7 日下午 17.00 之前,发布的方式为: 网站: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投标人自行上网下载查阅。 需要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书面文件的可以向 招标代理机构索取。 投标截止时间若有延长 (也即更改开标时间 ),

18、将于原投标截止时间 2天之前 在 上 述网站 上 发布 , 投标人自行查阅 ,未查阅的责任自担。 投标人领取澄清招标文件时无需签收和确认。 13 15.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后 60 日历天。 14 1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叁 仟元 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应从 投标人 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 以 电汇或银行转账 的形式,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7: 00 时之前 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公告)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闽联审南招 2017059-1 号 ”;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 章

19、)与资格审查申请书提交; 或按闽建筑( 2015) 29 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注: 由于投标人提供虚假、空头、无效票据以及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帐或数额不足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转帐支票出票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转账账号须与开户许可证上基本帐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截止到投标有效期满。 第 7 页 15 17.1 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申请资料: 要求 (要求、不要求)提交;

20、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 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及联系电话: 江苏国泰新点软 件 有 限 公 司 0512-58173200 、 400-850-3300 、 0599-8317118。 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1、 所有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所涉及到单位盖章部分,需盖单位公章。 2、 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 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在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3、 如果未办理 CA数字

21、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关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通知。根据通知,进行办理。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 4、 投标单位应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下载或升级最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5、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 (如光盘 或 U盘 等,用信封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用 。 6、 公 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或送达的,视为逾期送达。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22、标人不予接收。 注: 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因仔细确认相关网上材料是否选择完整,如相关材料没有选择,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 16 17.2 投标文件份数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具体要求: 一份加密的 .NPTF 格式投标文件上传到企业业务系统中;一份不加密的 .nNPTF格式的备用投标文件刻 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 U 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于开标前带至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人未提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注: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人额外提供伍份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7 18

23、投标文件(投标申请资料)的总包封和标志规定 投标文件(投标申请资料)按照相关要求制做电子投标文件; 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 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 8 页 18 19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地点: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平市亿发 商贸城 7号楼 2 楼 收件人: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 2017 年 8 月 2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必须到场 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保证金单据(其中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须提交原件,其他方式

24、提交的保证金单据提交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 (如光盘、 U 盘等,用 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19 23.1 开标时间、地点和公布内容 开标时间: 2017 年 8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 号楼 2 层) 公布内容:投标承诺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

25、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投标报价等。 20 29.4 中标公示 方式地点 公示方式: 网站 公示网站: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1 31.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10% 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电汇或转账或保函)的方式提交 22 32 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 日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并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监理合同。 23 35 监管部门 部门名称: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点: 南平市玉屏北路 1 号 电话: 0599-8723008 24 13 监理服务费用

26、投标人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投标报价应与投标须知第13.1(3)条款规定的本项目施工 监理服务收费额一致,否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及其计算详投标须知第 13.1 条; 25 36 其他 36.1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36.2 本项目 监理费计算 按国 家发改委 发改价格 2007670 号文件监理取费 标准 80%计取 , 最终以财政审核的工程结算价为准进行计算,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含保修阶段费用。延期不予增加监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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