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谯区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市容及环境卫生管理市场化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czcg201804-037 交 易 文 件 招 标 人: 滁州市南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盖章) 滁州市南谯区龙蟠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二一八 年 四 月 十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 二、投标人须知 . 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5 一 总则 . 25 二 投标文件初审 . 26 三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 28 四 比较与评价 . 29 五 推荐中标候选人 . 29 第四章 招标范围
2、及服务要求 . 33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62 一 合同协议书(格式) . 6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78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交易文件的确认 . 57 1 原公告与此次招标文件公告不一致的以此次招标文件中的公告为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zcg201804-037 项目名称 南谯区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市容及环境卫生管理市场化服务项目 招 标 人 滁州市南谯区城市管理行 政执法局 滁州市南谯区龙蟠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地 点 滁州市南谯区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 投标人资格 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企
3、业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物业管理企业;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具有滁州市物业项目经理合格证书; 4、外地企业中标后需办理入滁备案手续,并在中标后 30 日内在当地注册分公司; 5、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 年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 “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 201317 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
4、贿行为承诺书”; 8、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 2014】 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 购预算 投资估算价约 299 万元 /年 采购限价 详见交易文件 服务期限 项目期限 3 年(合同一年一签) 发布时间 2018 年 4 月 9 日 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日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3 日 08 时 30 分 开标时间 2018 年 5 月 3 日 08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信 息 内
5、容 项目概况: 南谯区清流路、南谯路、湖心路、紫薇路、丰乐大道、创业路、中都大道、同乐路、永乐路、龙蟠大道、阳明路、东坡路、全椒路、醉翁路、草塘路、敬梓路、仁 和路、龙山路、西涧路共 19条主次干道及稻香路、凤谯巷、范岗巷、徐岗巷、八里巷、文昌路、幼安路、新生路、南直隶路、高速地产南巷、爱丽舍宫西巷、爱丽舍宫南巷、一院南区西巷、一院南区北巷、武警支队南巷、湿地公园北侧巷共 16条背街小巷市容及环境卫生管理市场化服务招标项目。 承包管理服务内容为:沿街门面“门前三包”宣传劝导;沿街违规摆摊设点、违规出店经营、乱倒垃圾、乱停放、乱搭建、乱涂画、乱悬挂及违规侵占城市公共场地等城市不文明行为劝阻;开展
6、沿街各类广告标牌检查,对影响市容或危及他人或公共安全的,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 、加固或拆除;沿街各种生活噪音、施工扬尘和焚烧杂物产生烟尘和恶臭污染行为劝阻;街头流浪人员联系收容遣送;协助基层组织开展市容及环境卫生管理;2 提供人员、劳力或设备车辆完成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等,具体概况详见交易文件。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项目款支付方式 详见交易文件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交易文件等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交易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 5 万元 ;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 中心下列账
7、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1、 收款单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收款单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帐 号: 123340010400044210000000259 帐 号: 181227797200 3、收款单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 建设银行滁州南谯政务新区支行 账号: 34001739008052504778-1568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南谯区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市容及环境卫生管理市场化服
8、务项目”投标保证金。 注: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交易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交易文件获取时间: 2018 年 4月 10日 17 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交易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如投标人对交易文件有疑问,请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 17 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内 容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相同的电子光盘投标文件:一份;须分标段编制、密封、递交。 投标单位 CA 锁一枚;授权委托书一份(手持)。 (投标单位中标后须递交与网
9、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3 份 ;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 25.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 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6.1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具体密封要求 电子光盘须单独密封。 26.2.2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在 2018 年 5 月 3 日 8时 30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27.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
10、理有限公司 时 间: 2018 年 5 月 3 日 8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地 点: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接收处 (滁州 市龙蟠大道 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 ) 29.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8 年 5 月 3 日 8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滁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滁州 市龙蟠大道 109 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 ) 29.4 开标程序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先资格审查,再开技术标,最后开商务标。 30.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评标专家人数 :5
1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2.1.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 是,评标委员会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32.1.2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 滁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http:/ 等网站 32.3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7 36.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转账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一年中标价 10% 收款单位: 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滁州南谯政务新区支行 账号: 3400 1739 0080 5250 0044 缴纳时间: 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履约保证金退还
12、: 服务期满后,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送至区公管局,区公管局对符合条件的,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第五章3 付款方式、时间、条件 承包经费以按月支付的方式付款。(详见交易文件合同条款) 报名及交易文件领取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交易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 交易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特 别提示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2、如果过程中出现交易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工程最新投标文件; 3、各投标单位请注意投标报名成功后,一定要用本单位身份下载交易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文件
13、上传。如出现投标人相关序列码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 4、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上传到投标单位系统 -诚信库管理中对应栏目,制 作资格审查文件时插上 CA 数字证书,从投标单位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材料未上传到投标单位系统对应栏目的按无效标处理,责任自负。 5、投标单位须用 CA 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请及时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证书办理窗口办理并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通知 -关于投标单位(工程施工类)办理 CA 证书的通知。网址:http:/ 0550-3019013 赵工。因未及时办理 CA 锁手续导致无法
14、报名投标的,责任自负; 6、请各投标单位开标时,务必携带本单位 CA 锁。开标时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 7、本项目投标单位需采 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工具下载请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左下方进行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单位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 3801701。 8、 本项目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开标。如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自负。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8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
15、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事指南 -我是投标人 - 诚 信 库 申 请 - 投 标 企 业 入 库 须 知 ( 新 系 统 ) 查 询 。 网 址 :http:/ 1)、注册及系统问题处理: 4009980000 2)、技术咨询: 0550-3801701 3)、 CA 锁使用问题处理: 400-880-4959 4)、 CA 锁办理问题处理: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 -我是投标人 -投标报名栏目 -“企业网上报名及网上
16、提问(质疑)操作手册”。网址: http:/ 3、企业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交易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补充说明和图纸等); 4、投标人的 MAC 地址一致,投标无效; 5、投标人使用相同 IP 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6、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 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8、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
17、,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9、投标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10、投标企业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 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11、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若投标企业家数少于 10 家(含),在资格审查环节中,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失 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投标企业家数大于 10 家
18、,则在专家评审结束后,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结论,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12、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3、本项目不接受本市正在立案查处的企业投标。 14、投标企业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
19、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 其他相关要求 严禁挂靠投标或中标后转包,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备注 1、 投标人若为外资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标后将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网上公示,如有失信行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2、系统中提供的表格与交易文件中不一致时,以交易文件中提供的表格格式为准。 3、如招标公告的规定与交易 文件的规定不一致,以交易文件为准;如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与投标须知的规定不一致,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4、如本文件前后章节、条款、内容规定不一致,以对招标人有利的解释为准。 5、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议时,如为授权委托人参加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审查,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审查 。项目负责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滁州市物业项目经理合格证书原件审查。 开启投标文件前将按上述要求进行到会审查,不能通过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项目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可以为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