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浔镇小微企业园工程 EPC 总承包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 0572-2372728 湖州市龙溪北路 1155 号四楼 1 南浔镇小微企业园工程 EPC 总承包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 0572-2372728 湖州市龙溪北路 1155 号四楼 2 南浔镇小微企业园工程 EPC总承包监理项目 招 标 文 件 【资格后审 综合 】 项目编号: G( J) 2018-038N 项目名称: 南浔镇小微企业园工程 EPC总承包监理项目 招标人 : 湖州嘉伦绿色家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2、 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日期: 2018年 3 月 南浔镇小微企业园工程 EPC 总承包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 0572-2372728 湖州市龙溪北路 1155 号四楼 3 目 录 招标项目概述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授予合同 八、其它 九、技术规范条款 第二章 合同(参照 GF-2012-0202示范文本) 一、合同协议书(参照 2012-0202 示范文本) 二、通用条款(参照 2012-0202
3、示范文本) 三、专用条件(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四、附录 A、 B(参照 2012-0202 示范文本) 第 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文件 二、资信标 三、技术标 四、商务标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南浔镇小微企业园工程 EPC 总承包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 0572-2372728 湖州市龙溪北路 1155 号四楼 4 招标项目概述 一、 南浔镇小微企业园工程 EPC 总承包监理项目 经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批准 (浔发改投资 2017368 号) ,由 湖州嘉伦绿色家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作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业主委托 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
4、司 通过 公开 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二、工程描述: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整个施工阶段(所有前期工程、房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室外总布等所有工程范围施 工监理工作)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 建设地点 : 湖州市南浔镇横街村 投资估价: 约 22000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费约 20000 万元 ) 质量标准: 合格 监理服务期: 与施工工期同步 (自合同签订后开始至本工程竣工资料备案归档及保修阶段服务) 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监理人员到位率如下: 总监 90%以上,专业监理 95%以上,监理员 100%。 三、投
5、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4 月 4 日 上 午 9 时 45 分 。投标文件采用密封形式派专人直接送至 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 1 号楼北门二楼 F区开标区 域 2号 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 660 号) 。 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项目总监 开标时必须到场 ,否则拒绝其投标。 五、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 /份(与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交纳)。 联 系 人 : 金小颖 联系电话: 0572-2372728 传 真: 0572-2166839 湖州嘉伦绿色家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南浔镇小微企业园工程 EPC 总承包监理项
6、目 招标文件 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 0572-2372728 湖州市龙溪北路 1155 号四楼 5 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规定、要求 ) 1 1.1 工程名称: 南浔镇小微企业园工程 EPC 总承包监理项目 建设地点: 湖州市南浔镇横街村 投资估价: 约 22000 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费约 20000 万元 ) 要求质量标准: 合格 2 3.3 要求工期: 与施工 工期 同步(监理服务期同实际施工工期,即自合同签订后开始至本工程竣工资料备案归档及保修阶段服务)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3 3.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 12.0
7、660 万平方米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整个施工阶段(所有前期 工程、房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室外总布等所有工程范围施工监理工作)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 4 2.1 资金来源: 自筹 5 16.1 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 其中资格文件、商务标分别包封,技术标和资信标可以装订在一起单独包封;正、副本分开装订及包封。 ) 中标后另提供副本 2套,及整套投标文件的电子版,以 U 盘或光盘的形式提供。 6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 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本工程不接受
8、 联合体投标、浙江省外企业须经进浙备案;】 项目总监资质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省外进浙投标项目总监须进浙备案 )(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 13.1 投标有效期 60天(日历天) 8 14.1 投标保证金数额: 1 万元(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以本工程项目编号 : G( J) 2018-038N) 作为工程名称交纳或提供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招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9 12.1 工程报价方式: 总价报价 10 4.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17.
9、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 1 号楼北门二楼 F区开标区域 2号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 660 号) 收件人: 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2 1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2018 年 4 月 4 日上午 9时 45 分 (以开标室时间为准) 13 21.1 开标时间: 2018年 4月 4日上午 9 时 45 分 (以开标室时间为准) 地点: 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 1号楼北门二楼 F区开标区域 2号 开标室(南浔镇南林中路 660 号) 14 31.1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 10% 15 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第四章 南浔镇小微企业园工程 EPC 总承包监理项目 招标文
10、件 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 0572-2372728 湖州市龙溪北路 1155 号四楼 6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 1 本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 1项; 1. 2 建设单位: 湖州嘉伦绿色家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 3 招标代理单位: 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 4 工程项目批准文号: 浔发改投资 2017368 号 2、资金来源 2.1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 4 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款项下的合理支付。 3、招标范围及工期 3.1 本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
11、; 3.2 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项; 3.3 要求工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项; 3.4 要求质量标准: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项; 3.5 本招标工程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3.6 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校修复费用等; 3.7 要求建设工程监 理服务工作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和
1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 2002189号)和省、市建设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实施。 4、踏勘现场 各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 5、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南浔镇小微企业园工程 EPC 总承包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 0572-2372728 湖州市龙溪北路 1155 号四楼 7 6、监理服务费 6.1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费的 最高限价为 236 万元 ( 本工程投资估算暂按 建安工程费20000 万元
13、,最终监理费按审计造价结算 ),超过该最高限价报价的,否决其投标。 6.2 监理单位应自行负责办公及生活场所的建设,其生活、办公用房及必需的办公(含电脑)、生活设施、交通工具、通讯工具以及各种测量仪器、实验仪器均由监理单位自备, 其费用计入监理服务费报价中。 7、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要求 各类监理人员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7.1 总监理工程师应为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7.2 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 师岗位证书后方可上岗, 且取得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年限满两年 。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与信息管理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
14、技术职称证书,并应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的监理经历。 7.3 监理员必须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取得监理员及以上岗位证书后方可上岗, 且取得岗位证书年限满一年 。监理员同时应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的监理经历。 7.4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均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能胜任相应的工作并常驻现场。 7.5 监理人员配额:根据本工程特点人员和湖州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 要求设总监理工程师 1 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中 房建 专业 3 名, 安装 专业 2 名, 市政 专业 2名,监理员 不少于 8 名(其中房建专业不少于 4名,安装专业不少于 3名,市政专业不少于 1 名) ,监理总人数不
15、少于 16 人 ,总监必须到位不得设置总监代表且不得兼职专业监理工程师(相应专业是指国家注册资格证或省级监理资格证上的专业)。 7.6 本工程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为 房建 专业,主导监理员专业为 房建 专业,主导监理员不少于 4 人。 7.7 开工前需派 1名监理员负责工程前期相关工程质量监管,工程正式开工后,监理人员群补到位与施工同步开展监理工 作。 8、投标监理机构和项目总监的要求 8.1 根据湖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湖建发 2009 233 号 )规定:该项目为一级工程,投标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最多只能同时在一南浔镇小微企业园工程 EPC 总承包监理项目
16、招标文件 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 0572-2372728 湖州市龙溪北路 1155 号四楼 8 个一级工程中任职。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只能在一个工程项目中任职。如开标时发现不满足以上条件,则否决其投标。同时任职期限是指: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监理工作量的开始至经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之日止。 8.2 总监必须常驻工地,若有特殊原因而不能到工地的,必须向招标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总监到 位率必须占月施工天数的 90%以上 ,总监到位率未达到月施工天数的 90%的,按(月施工天数 90% 实际到位天数) 2000 元 /天在监理酬金中扣罚,总监未经建设单位批准擅自休息的按
17、 2000 元 /天在监理酬金中扣罚; 专业监理工程师到位率必须占月施工天数的 95%以上 ,专业监理工程师到位率未达到月施工天数的 95%的,按(月施工天数 95% 实际到位天数) 1000 元 /天在监理酬金中扣罚; 监理员到位率必须占月施工天数的 100%以上 ,监理员到位率未达到月施工天数的 100%的,按(月施工天数 实际到位天数) 500 元 /天在监 理酬金中扣罚。 8.3 投标书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监理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如须变更必须把具有同等优秀业绩变更人员名单提前 15天提交,经招标人批准后才能变更。对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如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出重新
18、更换。同时招标人保留采取一切非常措施权利;在工程延期阶段,上述条款同样适用。 8.4 监理机构的人员构成框图(附个人照片)、总监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监理员职责、监理人员工作守则、监理工作程序框图、质量控制程序图、安全文明监理程序图、造价控制程序图、进度控制程序图等应张贴在现场监理 部。 8.5 在施工期内,发包人因工程相关问题召集会议,标书配备人员必须当场,无故不可请假,不满足要求,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合同。项目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将建立监理机构人员到位率和履职情况检查记录制度,对监理企业监理人员不到位、到位率较低或履职情况较差的,建设单位有权向监理企业提出更换或增加监理人员要求,情节严重时将
19、向工程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指纹考勤机由监理单位提供,钥匙由招标人保管,由招标人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6 在施工期间,如监理单位人员不能及时发现工地质量问题,委 托人有权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罚,按照 5000 元 /次扣罚。 8.7 监理人及其派出的监理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在专业技术技能、职业道德、关键工序工作等方面甲方不满意的,委托人有权提出更换,监理人应当在 12 小时内委派能够胜任监理岗位要求并委托人满意的人员,且换人次南浔镇小微企业园工程 EPC 总承包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 057
20、2-2372728 湖州市龙溪北路 1155 号四楼 9 数每个岗位不得超过 2次,否则视为监理人不具备监理能力,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8.8 工程交付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监理人无法提供其已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检查并向施工方、甲方提出意见等有效工作的证明,监理人应当按每处承担违约金 3 万元 。该质量问题如因监理人原因直接造成的,需要对他方进行赔偿或补偿的,监理人除需承担其全部赔偿补偿额外,还需按该赔偿 (补偿 )额 2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8.9 如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等施工时要求现场必须有旁站人员,并保证 24 小时轮流值班。 8.10 所有驻地监理人员必须提供最近 3 个月中任何 1 个月份
21、的本单位依法缴纳个人社保金的有效证明,外省进浙监理企业驻地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进浙备案中的人员。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解释 9.1 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2 投标人在现场踏勘后以及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8 年 3 月 23日 前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工程建设栏 -建设公告”中相应
22、工程的公告中的“提问”区进行提疑,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 9.3招标人 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或要求的澄清,招标人都将于 2018年 3月 27 日 前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工程建设栏 -建设公告”相应工程公告中的“答疑信息”区进行发布。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10.2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将 以 电 子 文 档 形 式 在 湖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http:/) “工程建设
23、栏 -建设公告”中相应工程公告中以“重要通知”形式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南浔镇小微企业园工程 EPC 总承包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 0572-2372728 湖州市龙溪北路 1155 号四楼 10 10.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0.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中予
24、以明确; 10.5 补充通知须报南浔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招标投标监督站备案后方可发布在相关网站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投标文件由 资格文件、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和资信部分三部分组成。 12.2 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1)企业概况; (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 授权代理人的社保证明(提供由本单位为其 缴纳的近 3 个月中任何 1 个月的社保证明。可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通过网上社保查询系统进行打印并盖企业公章并提供
25、查询网址); (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查); ( 4)企业资质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 5)拟参加投标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和岗位资格证书;(原件核查) ( 6)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项目总监在建工程情况说明; ( 7)投标人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业务备案证明的复印件(原件核查) , 项目总监须提供备案证明(若项目总监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 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 ( 8)拟投入本工程所有监理人员(含投标授权人)的社保证明;提供由本单位或驻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中任何 1 个月的社保证明。可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通过网上社保查询系统进行打印并盖企业公章并提供查询网址);(原件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