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项 目 名 称:机 械 设 备 生 产 项 目建 设 单 位:山 东 众 诚 和 晟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盖 章 )编制日期:2019 年 4 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
2、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机械设备生产项目建设单位 山东众诚和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孙宝玉 联系人 孙宝玉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豪德商贸城 C 区 6 街 3 栋 088 号房联系电话 13573146416 传
3、真 邮政编码 272000建设地点 济宁市高新区接庄街道南集村西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31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 2000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2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5%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 7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概况机械加工业给予制造业以至关重要的零配件支持,在工业体系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基础地位。近些年来,随着全球零部件低成本外包采购需求增强,世界制造加工业中心逐渐向中国转移,大量资金与先进技术涌入中国,这使得我国的机械加工产业获得了飞速的发
4、展。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和市场需求,山东众诚和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择址济宁市高新区接庄街道南集村西投资新建机械设备生产项目。项目租赁厂房,占地面积 2000,总建筑面积 1180,其中车间建筑面积 1000,原材料区面积 100,成品区面积 25,办公生活区建筑面积 180(其中,原材料区及成品区位于生产车间内)。购置电焊机、切割机、铆钉枪、行车等生产设备 8 台套,正常达产后,可达年生产 20 套乳化沥青设备、15 套改性沥青设备、20 个沥青罐的生产规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
5、理名录(2017 年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的规定 ,本项目属于“二十二、金属制品业 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其他(仅切割组装的除外) ”,本项目为机械设备的加工制造。根据要求,本类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山东众诚和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详尽的实地勘查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济宁市高新区接庄街道南集村西,租赁现有厂房进行项目的生
6、产。(具体位置见附图 1 项目在园区位置图,附图 2 项目地理位置图及周边敏感点分布情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 2000 平方米。根据生产工艺、运输、消防、安全等要求,结合车间现状,力求工艺路线紧凑合理,节约和合理用地,节省投资,有利生产,方便管理。同时,在设计过程中根据工段的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和组合。车间东北角为成品区,东南角为原材料区,其余区域为生产区(具体平面布置情况见附图 3)三、产品方案及规模项目正常运营后,可达年生产 20 套乳化沥青设备、15 套改性沥青设备、20 个沥青罐的生产规模,产品生产工艺为下料、焊接及组装。主要生产的产品种类及生产能力如下表所示:表 1-1 主要产品及生产
7、规模一览表序号 产品名称 年产量 单位 备注1 乳化沥青设备 20 套 用于沥青乳化过程的 搅拌工艺2 改性沥青设备 15 套 用于改善沥青稳定性 的搅拌工艺3 沥青罐 20 个 用于储存成品沥青合计 55套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占地面积 2000,总建筑面积 1180,其中车间建筑面积1000,原材料区面积 100,成品区面积 25,办公生活区建筑面积 180(其中,原材料区及成品区位于生产车间内)。具体见附图 4 建设 项目平面布置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 1-2:表 1-2 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 建设内容 备注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建筑面积 1000m2,主要存放电焊机、切
8、割机、铆钉机等生产设备。辅助工程 办公生活区 建筑面积 180m2,主要用于员工办公生活。原材料区 建筑面积 100m2(位于生产车间内),主要用于储存原材料。成品区 建筑面积 25m2(位于生产车间内),主要用于储存成品。储运工程运输方式 拟建项目原辅材料和产品运输全部采用汽车运输,依托社会运输力量。供水系统 本项目采取自备井供水。排水系统 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后环卫部门清运。供电系统 依托供电管网系统,项目年用电量 2.5 万 KW,能够满足生产、生活需要。公用工程供热 生产采用电加热,办公室采用空调供热废气 下料、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 15m 排气筒
9、排放。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后环卫部门清运。噪声治理 隔声、降噪减振设施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边 角 料 、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除锈产生的废渣、焊渣收集后统一外售。环保工程绿化工程 车间周边进行绿化五、主要原辅材料主要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年消耗量见下表:表 1-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序号 原材料 年用量 存储地点 来源1 圆形钢 10 t 生产车间 外购2 板材 25 t 生产车间 外购3 304 不锈钢 5 t 生产车间 外购4 五金件 300 t 生产车间 外购5 不锈钢管 5 t 生产车间 外购6 焊条 50 kg 生产车间 外购7 氧气 70 kg 生产车
10、间 外购8 乙炔 70 kg 生产车间 外购六、生产设备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表 1-4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1 电焊机 3 台2 切割机 1 台3 铆钉枪 3 台4 行车 1 台本项目生产设备型号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订)限制及淘汰类设备范围内。七、公用工程1、给排水给水:项目用水为自备井供水。项目用水为生活用水。生活用水:建设项目劳动定员 10 人,用水量按 50L/人d 计算,共生活用水量为0.5m3/d,年工作日按照 300 天计算,即 150m3/a。排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内的雨水管网,排出
11、厂外。职工生活用水按产污系数 0.8 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0.4m3/d,其水质简单,主要污染物为 CODCr、BOD 5、SS 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环卫清运。项目给排水平衡图如下:生活用水 化粪池新鲜水 环卫部门清运150120 120损失 30图 1 项目水平衡图 m3/d2、用电该项目用电负荷主要为生产设备、照明用电等,主要用电设备中断供电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根据电气负荷等级划分规范要求,用电负荷等级均为三级。3、其他职工人数:本项目职工人数为 10 人。工作制度:项目全年生产时间为 300 天, 采用单班工作制。八、项目选址及建设可行性分析1、项目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是机
12、械设备生产项目,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年修正)规定,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1)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建设租赁现有厂房,项目建设不占用基本农田,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本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接庄街道南集村西,根据济宁市高新区接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文件,项目建设符合济宁市高新区接庄街道办事处总体规划。(2)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接庄街道南集村西,项目建设不占用基本农田,
13、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通知中,规定凡列入限制目录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禁止目录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规模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凡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限制目录和禁止目录执行中国务院发布的产业政策和土地资源管理政策对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另有规定的,按国务院规定
14、办理。该建设项目所用厂房为租赁现有厂房,无需新征土地,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限批或禁批范围。3、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1)项目与山东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关系表 1-5 项目与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条款 具体要求 拟建项目情况 符合性一、一般规定第十四条实行沿线区域分级保护制度。根据南水北调工程调水水质的要求,将沿线区域项目在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15km 以外,属于一般保护区 。 符合划分为三级保护区: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核心保护区是指输水干线大堤或者设计洪水位淹没线以内的区域。重点保护区是指核心保护区向外延伸十五公里的汇水区域。一般保护区是指除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
15、护区以外的其他汇水区域。第十五条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沿线区域内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总量、需要削减的排污量以及削减时限,应当符合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削减已有污染源的排污总量;在未完成削减排污总量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可能有重大水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环卫清运符合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符合第十六条沿线区域内的水污染物排放,应当按照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执行。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前款规定标准、超过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指标或者对调水水质产生明显影响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16、应当责令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排污单位应当限制产量和污染物排放量,并不得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量的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产治理。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环卫清运,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 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 DB37/3416.1-2018)一般保护区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二、城市污水和垃圾污染防治第二十三条城市生活垃圾以及其他垃圾的处理,应当通过垃圾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可以进行资源化处理的,应当予以分类拣选和回收利用;属于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分定期清运,集中处置。项目一般固废,外售物资
17、回收部门处置。符合三、工业污染防治第二十四条设置排污口、扩大排污口或者改变排污口位置的,应当符合水体水质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削减幅度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核心保护区内不得设置排污口;原有的排污口,应当于调水前拆除。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环卫清运,无需单独设置排污口。符合重点保护区内应当严格限制设置排污口。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应当严格执行禁止与限制开发建设的产业名录,并优先安排无污染或者污染轻的项目。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建设其他项目的,应当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及削减幅度的要求;不符合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
18、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项目不属于禁止与限值类开发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环卫清运,无需申请总量。符合第二十六条核心保护区内除建设必要的水利、供水、航运和保护水源的项目外,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其他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原有的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应当于调水前拆除或者迁移。本项目位于一般保护区。 符合第二十七条重点保护区内不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染严重的企业或者生产线,应当依法予以关闭、搬迁或者停止运行。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环卫清运,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 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 DB37/3416.1-2018)一般保护区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四、面源污染
19、和其他污染防治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水体排放、倾倒生活污水、垃圾、油类、酸液、碱液和剧毒废渣废液等有毒有害物质。在核心保护区或者主要河流两岸露天堆放、储存固体废物以及煤炭、石灰等易污染水体的物质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止污染水体的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分定期清运,集中处置。项目一般固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符合4、“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与济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 35.368,东经 116.724,根据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本项目位于最近的泗河兖州段以东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东南侧 5
20、.8km 处,不在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详见附图 4:项目所在地生态红线图)(2)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济宁市高新区例行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现状指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区域噪声符合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项目区蓼沟河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IV 类标准的要求。地下水水质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 III 类标准要求。企业拟完善废气、噪声及固废处理设施并确保达标排放,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功能,因此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影响。(3)本项目与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性分析项目运营过程中需要消耗一定量的水、电,本项目周围配套设施较为完善,公共设施方便,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项目与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目前济宁市尚未公布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总体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闲置厂房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状况较好,不存在相关的原有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