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年审、换证及变更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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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演艺设备工程企业 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管理规定 实施细则 ( 试 行) 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 2018.1 - 1 -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申请 . 2 第三章 培训 . 4 第四章 评定 . 5 第五章 证书有效期与复评 . 7 第六章 晋升等级 . 7 第七章 证书变更与补发 . 8 第八章 监督与管理 . 8 第九章 附 则 . 9 - 2 - 演艺设备工程企业 综合技术能力 等级评定管理规定 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发布的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制定 本细则 。 第二条 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

2、 技术与评定部 负责评定、升级 、换证 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申请 第三条 等级评定每年度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申请截止时间分别为每年的 4月 15日和9月 15日 ,逾期不予受理。 颁发证书时间分别为每年的 6月 30日和 12月 31日。 第四条 企业申请等级评定,应向 技术与评定部 提出书面 和电子版 申请,按照下述 要求组织 申请资料 。 (一)填写完整的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 一式 二 份,每份独立装订成册。同时提供一份文件的 电子版 ,存储介质 为 U盘 。 (二)相关证明 资料 一 份 , 须 按照以下顺序 扫描 做成 PDF文件或 独立 文件夹

3、,并附 目录与页码 。 1. 企业基本资信。 1) 营业执照副本 扫描件 一份。 2) 申请各类别一级及舞台机械二级的企业须提供 有效期内的 ISO 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扫描件 一份 。 2. 企业管理人员部分。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扫描件 、 个人简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 及学历证书- 3 - 扫描件 。 2) 企业负责人任职证明 、个人简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 及学历证书 扫描件 。 3) 企业技术负责人任职证明、个人简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及学历证书、职称证书 扫描件 。 4) 项目经理任职证明、个人简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及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

4、 5) 财务负责人任职证明、个人简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及学历证书、职称证书 扫描件 。 3. 企业技术人员部分。 技术人员(含售后服务人员)的个人简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及学历证书、职称证书 扫描件 ,每 个人员的所有资料应 做成 独立 文件夹 , 人员名单 按照申请表中(表 八 ) 分类汇总 。 4. 工程业绩资料。 专业灯 光、专业音响、舞台机械及音视频系统集成工程 业绩资料 达到等级评定条件的主要工程业绩,每项工程项目的资料须按下列顺序扫描成 PDF文件或同一文件夹内,按照申请表第十项顺序排列: 1) 当期评定结束时间上溯 5年内完工并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 合同扫描件。 合同标有

5、总价款的页面须加盖合同签署各方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或合同签署各方加盖的骑缝章完整、清晰可辨。 合同须包括标有单价、品牌、型号、数量及规格参数的设备清单,且须加盖合同签署各方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如合同本身不包含设备清单,须提供招标公告和包括设备报价单在内的投标 文件。 通过招投标签订的合同,须提供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 如工程项目为分包,则分包合同金额不得大于总包合同总额的 50%,同时须- 4 - 提供总包方与业主或代建方签署的带有设备清单的合同扫描件。 2) 工程项目的验收报告扫描件。 3) 凡用于申报舞台机械一级评定的工程业绩,须提供工程业绩检测合格报告扫描件。 演艺灯光、演艺音响及演

6、艺视频制作服务 类业绩资料 达到等级评定条件的主要业绩项目, 每项业绩项目的资料 须按下列顺序扫描在同一文件夹内或 PDF文件,按照申请表第十项顺序排列: 1) 当期评定结束时间上溯 5 年内完成并满足业主方要求的 演艺制作服务项目的合同扫描件。 合同标有总价款的页面须加盖合同签署各方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或合同签署各方加盖的骑缝章完整、清晰可辨。 合同须包括标有单价、品牌、型号、数量及规格参数的设备清单,且须加盖合同签署各方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通过招投标签订的合同,须提供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 如项目为分包,则分包合同金额不得大于总包合同总额的 50%,同时须提供总包方与业主签署的带有设

7、备清单的合同扫描件。 2) 所提供业绩项目的对应收款凭据(银行对账单)或是发票扫描件。 3) 演艺制作服务项目的设计施工图和现场演出影像。 第五条 招标 文件 及总包合同明文规定不允许分包 的 工程项目,不得用于非中标企业的等级 评定 工程业绩申报;同时, 凡 具有 等级 评定 类别的 企业 将中标工程 分包 , 仍可用于其申报工程业绩, 但 分 包企业不得用于同类别 等级 评定 的工程业绩 申报 。 第三章 培训 第六条 技术与评定部 每年举办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技术培训班 和 演- 5 - 艺设备 工程企业 项目经理 岗位培训班 (具体时间等事宜见 技术与评定部 通知),结

8、业后向 合格 学员颁发演艺设备工程企业技术 人员 培训合格证 和 演艺设备工程企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 。 第七条 申请等级评定的企业,应按照相应的 级别和类别要求培训相应数 量 的技术人员 和管理人员 。 此项培训 须 在 申报等级 评定 前 完成。 第八条 企业参培并取得 合格证书 的人员, 仅 对该 企业 有效 (工商核准变更企业名称 除 外)。 第四章 评定 第九条 等级 评定 按照 提交 申请 、初审、复审、 最终审定 、 社会 公示、 颁发证书 等程序进行。 (一) 提交 申请 。 接受 申请 资 料截止时间分别为每年度 的 4月 15 日和 9月 15日。 (二) 初审。 1. 审

9、查 申请资料 的初审工作分别于每年度的 5月 31日和 10 月 31日以前结束。 2. 技术与评定部 收到企业的 申请资料 20工作 日内进行初审并做出答复 。 如企业 申请资料 中 存在 遗漏或与所 申请 的类别级别不符合 的情况 , 技术与评定部 向其发出 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申 报初审 意见 表 ,企业应按照整改意见补充 有关 资料 , 并在规定时间内将 资料 送交 技术与评定部 。 3. 符合所申请类别级别的相应条件或 资料 补充后达到相应 条件 的,报 技术与评定部部长 批准后,由 技术与评定部 向其以书面形式发出 通过 初审通知书,同时收取评定 费。 4. 通过

10、初审的企业应在规定的日期内缴纳评 定 费,如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评定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 (三) 复审 。 1 书面文件复 审 : 技术与评定部 每年的 6月和 11 月组织工作人员及专家 到通过 初审的企业 进行复审,- 6 - 复审内容包括第二章第四条所列所有 资料 的原件及相关证明资料。具体时间以 技术与评定部通知为准。 2 工程考察: ( 1) 技术与评定部 每年的 6月和 11 月组织人员及专家对 通过 初审企业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考察 核实,并听取业主或使用单位对该项工程的质量和售后服务的评价意见。 具体时间以 技术与评定部 通知为准。 ( 2) 考察的工程业绩 项目 按随

11、机原则抽选 ,选中项目不得调换。 ( 3) 提供的工程业绩应与合同条款或要求相符,凡违反合同约定,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与 合同 不符;或不属固定安装;或因经济纠纷、业主变更、场地用途变更 等任何原因,而不能进行 工程业绩的 实地考察; 均认定 为 “不予通过” 。 (四) 最终审定 。 1 复审 工 作 结束后 5个 工作日内, 技术与评定部 将初审、复审的情况进行 汇总 ,提出评定意见,报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 由 理事长 召集的专题会 进行审议。审议结论分为: 予以 通过、不予通过、暂缓评定。 2 审议结论为“ 予以 通过”的,进入公示程序。 3 审议结论为“不予通过”的, 技术与评定

12、部 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告知 不予 通过的原因。 4 审议结论为“暂缓评定”的,纳入下一批次评定。 (五) 社会 公示 。 1. 通过审议的企业及工程业绩等信息在 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官方网站( )公 示 5个工作日,接受全行业及社会监督。 2. 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申请类别 、 级别、工程业绩名称 等信息。 3. 公示过程中未被 实名 投诉的企业即为通过 等级评定。 4. 对于受到 实名 投诉的企业, 技术与评定部 在 30个 工作日内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结果,按照管理规定有关 条款 进行处理。 - 7 - (六) 颁发证书 。 公示结束 20 个 工作日内 , 技术与评定部 向已通过评 定

13、的企业 颁发 证书 。证书分为 正本一份 及副本 二份 。 第十条 评 定 费用 。 (一) 壹 级 , 收 取 叁 万元 ( 30000.00)。 (二) 贰 级 , 收 取 贰万元 ( 20000.00)。 (三) 叁级 , 收 取 壹 万元 ( 10000.00)。 (四) 同时 申请 两项以上类别的,评定 费 用 分别 缴纳。 (五) 不予 通过的企业,已经缴纳的评 定 费用不予退还。 (六) 暂缓评定的企业, 已经缴纳的评定费用不予退还,可在下一批次评定中使用。 第 五 章 证书有效期 与 复 评 第十一条 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有效期截止后,证书自动作废。 第十二条 如需继续持有证书

14、,须在证书有效期结束前半年申请复评。 有关复评通知在协会网站上公布 (复评工作与新申报同期进行) ,不采取其他形式另行通知。 第十三条 复 评 视同初次申请等级评定。 第十四条 复评达不到相应 级别要求的 将予 降级,直至取消等级证书。 第 六 章 晋升等级 第十五条 已获 得证书一年以上的企业,可以申请晋升等级(以下简称“升级”)。 申请升级的 企业应达到所申请的类别和级别的 条件 。 第十六条 升级工作于 每年度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申请升级 资料 报送截止时间分别为 每年的 4月 15日和 9月 15日, 逾期不予受理。 换发证书时间分别为每年的 6月 30日和 12月 31日。 第十七

15、条 申请升级视同初次申请等级评定。 申请晋升 等级 的企业 应提出书面 和电子版 申- 8 - 请,并 按照本细则 第二章 第四条所列内容 组织 申请资料 。 第十八条 升级评定费。 (一) 二级晋升 至一级 : 获证三年内申请升级收取壹万伍千元( 15000.00),获证三年后申请升级收取叁万元( 30000.00)。 (二) 三级 晋升 至一级 :获证三年内申请升级收取 贰万 伍千元( 25000.00);获证三年后申请升级收取叁万元( 30000.00)。 (三) 三级 晋升 至二级 :获证三年内申请升级收取壹万伍千元( 15000.00);获证三年后申请升级收取贰万元( 20000.0

16、0)。 (四) 不予 通过升级的企业,已经缴纳的升级 评定 费用不予退还。 (五) 暂缓升级评定的企业, 已经缴纳的 升级 评定费用不予退还,可在下一批次评定中使用。 第 七 章 证书变更与补发 第十九条 因变更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等信息,申请变更证书,应当向 技术与评定部 提交 书面申请(包 括变更事项、理由及说明) ,同时提交 变更前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出具的核 准变更 登记通知书 复印件、 原等级 证书复印件 等。 第二十条 因 遗失证书申请补发证书,应在 技术与评定部 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原证书遗失的声明 。 第二十一条 变更及补发证书费用。 (一) 正本每份叁佰元( 3

17、00.00)。 (二) 副本每份 贰 佰元( 200.00)。 第 八 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技术与评定部 组织实施 等级评定工作 , 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对 等级评定 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第二十三条 企业 申请 采取涂改、伪造、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 提供不真实的资料 ,或对参与评定的工作人员和专家进行贿赂,一经 发现,取消其申请资格,三年之内不接受评定申请。 - 9 - 第二十四条 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第 二十 二 条所列 行为 )获取 证书的 企业 ,一经发现, 予以吊销证书,并在三年之内不 接受评定 申请。 第二十五条 技术与评定部 须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和本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并接受 企业、行业、社会 的监督。 第 九 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 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 技术与评定部 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 于 2017年 12月修订, 自 2018年 1月 22日 起实施。 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 2018年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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