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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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印发江门市蓬江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蓬江科 20059 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蓬江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蓬江府办 200537 号)要求,区科技局制定了江门市蓬江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并经区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蓬江区科学技术局 二 五年四月十九日 2 江门市蓬江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蓬江区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保证区科学技术奖 的评审质量,根据江门市蓬江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区科学技术奖的申报、评

2、审、授奖等各项工作。 凡奖励办法已作出明确具体规定的,本细则不予重复。 第三条 区科学技术奖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加速科教兴区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第二章 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第四条 奖励办法第五条所称“区属组织”,是指从事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在本区纳税的企业、区属事业单位和 区属 其他组织,以及与上述单位合作研究、开发应用,并将 科技成果应用于本区的国内外组织。“公民”是指实施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第五条 奖励办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装备和改造”,是指在为了改造传统产业,创造性地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并在改善生产手段,缩短

3、研制周期,3 降低物资消耗、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效益。 第六条 奖励办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应用推广先进适用科学技术成果”,是指在组织或实施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中,有所创新,对原有科技成果或提高其技术水平或改进其工艺方法,并能结合实际,形成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措施。 第七条 奖励办 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软科学成果”是指以促进经济、科技、社会的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水平为目的,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所取得具有创新性和指导性的科学技术成果。 第八条 奖励办法第六条第(七)项所称“重大科学发现”是指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的重

4、大科学发现。“重大技术发明”是指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 第九条 区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必须创新性突出,实施应用(或出版、发表)一年以上,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 著,推动科技进步作用明显。 第十条 区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的评审标准如下: (一)技术开发项目 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省内先进以上水平,成为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成果转化程度高,对本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重大作用,并创造了重大的经济效益,可以评为一等奖。 4 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市内领先水平,成果转化程度

5、较高,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作用,并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可以评为二等奖。 在技术上有一定创新 ,有一定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市内先进水平,成果转化程度较高,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一定作用,并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可以评为三等奖。 (二)技术改造项目 要求在技术改造后,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明显提高。评审标准参照技术开发项目。 (三)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项目 要求有所创新、措施得力,效果明显。评审标准参照技术开发项目。 (四)社会公益项目 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达到省内先进以上水平,并在行业得到广泛应用,取得了重大的社会

6、效益,对科技和社会进步 有重大意义,可以评为一等奖; 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市内领先水平,在行业得到较广泛应用,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对科技和社会进步有较大意义,可以评为二等奖; 5 在技术上有所创新,有一定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市内先 进水 平,已经在行业推广应用,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对科技和社会进步有一定意义,可以评为三等奖。 (五)软科学研究成果项目 软科学研究成果必须已被有关部门和单位所采用,且效益显著。评审标准参照社会公益项目。 (六)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设备研制、资 源开发利用、传统工艺复兴项目 能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

7、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达到省内先进以上水平,取得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进步有重大作用,可以评为一等奖。 能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达到市内领先水平,取得了较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进步有较大作用,可以评为二等奖。 能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技术和系统管理 方面有所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

8、域的科技发展有一定作用,可以评为三等奖。 (七)重大科学发现和重大技术发明项目 重大科学发现项目以其科学水平、科学价值和在国内外权威6 期刊发表的论文数及被引用数作为主要评审标准。 重大技术发明项目要求具有专利权、计算机软件版权或植物新品种权等;对本领域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达到同类技术的市内领先水平以上,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第十一条 奖励办法 第九条所称“特等奖”项目,是指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特别在高新技术领域或取得系列或重大技术发明,并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商品化、产业化,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升级,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并创造了巨大的经济

9、效益,申报前一年实现新增上缴税额达 1000万元以上(由税务部门审核确认);或者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者特别重大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引起该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 第十二条 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范围和标准由区科技局根据我区经济、科技发展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第三章 评审机构 第十三条 成立 蓬江区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技奖评委会) , 区科技奖评委会 办公室设于区科技局,负责科学技术奖的评审组织工作。区科技奖评委会主任委员由区科技局7 负责人担任,评委会成员由区科技局根据申报项目

10、专业情况提出拟聘人选报区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聘任。 区科技奖评委会聘请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在本区同行业专业人员中水平较高、知识面较广、熟悉本专业(行业)情况,在该专业(行业)工作五年以上 ,热心于科学技术工作,办事认真负责,作风公道正派的专家、学者和有关行政部门领导组成。 区科技奖评委会负责评定区科学技术奖的拟奖项目、拟奖人及拟奖等级;为完善蓬江区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提供政策性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蓬江区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十四条 区科技奖评委会成员实行聘任制,一届一聘,可连续聘任。 第四章 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第十五条 区科学技术奖申报程序 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按照任务

11、来源、单位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区科技奖评委会办公室。镇、街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通过镇、街科技管理办 公室上报;区直单位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通过区直主管部门上报;没有主管部门的单位可直接向 区科技奖评委会办公室 申报。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由项目主持单位组织上报。区级学术团体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可按专业报区有关业务主管局初审,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区有关业务主管局加具推8 荐意见报区科技奖评委会办公室。 区科技奖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对报奖项目进行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报奖项目提交给区科技奖评委会进行评审。 第十六条 申报区科学技术奖应填写统一格式的申报表,并提供真实、可靠的科技成果评价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

12、(包括推广应用 证明、知识产权证明、查新报告、研制报告、质检报告以及其他材料等)。 “科技成果评价”,是指通过鉴定、评审、评估、验收、专利授权、行业审定等方法,对科技成果的学术、技术价值和实用价值进行确认、评定的行为。 第五章 评审 第十七条 区 科学技术奖的评审规则如下: (一)区科技奖评委会以会议形式进行评选。经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先由全体委员根据项目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技术水平、实用价值、技术难度等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报奖项目进行评分,然后根据评分结果由评委会表决确定拟奖项目,产生评审结果。 (二)区科技奖评委会的 评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多数委员参加,表决结果方可有

13、效。 (三)区科学技术奖拟奖项目应当获得到会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 9 第十八条 一、二、三等奖各等级拟奖项目数,分别约占拟奖项目总数的 10、 30、 60。 第十九条 区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候选项目的完成人,不得以区科技奖评委会委员的身份参加被推荐项目的评审。 区科技奖评委会委员以及工作人员应当对候选项目的技术内容及评审情况保守秘密。 第六章 异议及其处理 第二十条 区科技奖评委会评定的拟奖项目、拟奖人及拟奖等级向社 会公布,实行异议制度。 第二十一条 异议分为实质性异议和非实质性异议。凡是涉及拟奖项目的权属和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与事实不符等问题所提出的异议为实质性异议

14、;对候选人、候选单位及其排序的异议,为非实质性异议。 拟奖项目的完成人、完成单位或推荐单位对拟奖等级的意见,不属于异议范围。如对拟奖等级不能接受,可以要求撤销。下一年度可以重新申报区科学技术奖评审。 第二十二条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拟奖项目公告之日起 15 日内向区科技奖评委会办公室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 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个人提出异议10 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写明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 凡是匿名材料或者单位未盖公章的不予受理。 第二十三条 区科技奖评委会办公室在接到异议材料后,

15、应当对异议内容进行审查,如果异议内容及其证明材料符合奖励办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应予受理。 第二十四条 实质性异议的处理由区科技奖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推荐单位或项目完成单位协助。涉及异议的任何一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推诿和延误。推荐单位或项目完成单位接到异议通知后,应当 在规定时间内核实异议材料,将调查、核实情况报送区科技奖评委会办公室审核。区科技奖评委会办公室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区科技奖评委会委员,或者有关专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非实质性异议由推荐单位或项目完成单位负责协调,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送区科技奖评委会办公室审核。非实质性异议涉及跨部门的,由区科技奖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推荐单位或项目完成单位协助,其处理程序参照前款规定办理。 推荐单位或项目完成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调查、核实报告和协调处理意见的,该项目不予授奖。 第二十五条 区科技奖评委会办公室应当 向区科技奖评委会主任报告异议核实情况及其处理意见,必要时,交由区科技奖评委会裁决。处理结果应通知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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