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政府在农产品营销中的作用李雪龙 9 月 12 日19 日,长沙市现代农业领军人才专题研修班第三次培训在中国农大举行,本次培训的专题是企业运营及营销管理。农产品营销,说到底是企业和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在培训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政府在农产品营销中究竟有没有作用?扮演什么角色?怎么发挥作用?下面,谈谈自己的所思所想。政府在农产品营销中应当大有可为。市场经济理论告诉我们,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四大基本职能是: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从我国是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这个大背景下出发,从解决十三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既是重大经济问题、又是重大政治问题的基本国情来考
2、量,从农业在我国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来思考,政府在推进农产品营销、建立新型农产品流通体系中不仅应有所作为,而且大有可为。具体来讲,应该具有以下六大作用:一、 加强农产品宏观调控,引导社会投资农业。宏观调控,既可以引导生产,又可以引导投资。农业本来的投资就不足,但近些年社会资本投资农业还存在盲目和浪费现象。加强宏观调控不只是中央政府的事情,作为地方政府,同样应当有所作为。地方政府可以针对农业投资热点,定期发布相关行业、相关品种的分析报告,提出投资农业建议,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避免投资浪费。二、 加强市场监管,净化消费环境。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市场执法,管好农业
3、投入品,防止假冒伪劣农产品进入市场。在引导消费方面,加强健康消费、绿色消费、有机消费的宣传,发布消费警示,引导生产者与消费者建立互信机制。在引导生产方面,加强农产品“三品”认证与管理,加大优质农产品生产支持力度。三、 加大政府投入,打通流通渠道。加强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在规划上给农产品市场、仓储、物流等留足空间,在用地指标、税费优惠等方面予以支持,在周边环境优化给予扶持,当前要支持企业专建或自建冷链物流建设,以满足农产品鲜活不便长途运输的需要。科学管理城市交通,合理规划线路,解决农产品进城、进入消费者的“最后一公里”问题。组织大型农产品会展活动,促进农产品营销。鼓励支持农超对接、农社对接、
4、农企对接、农校对接等,支持农产品直营直销,解决农产品流通环节过多的问题,既让生产者享有流通环节利润,又让消费者得到质优价廉的实惠。四、支持协会发展,强化行业自律。非政府组织发育程度是衡量市场经济成熟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政府机构和人员有限,面对庞大的市场监管对象,没有非政府组织作用的发挥,无论如何是管不了、也管不好的。要支持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政府对农业的支持,逐步由以支持市场主体为主向支持非政府组织发展为主转变,加快解决单个市场主体解决不好、解决不了的问题,克服市场失灵,形成行业自我规划、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自律的良好态势。五、 支持品牌建设,引导流通升级。对单个企业来讲,政府要改善服务,帮助企业做好品牌创建的相关工作;要加强保护,加大打击侵权力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要给予奖励,对优质品牌要给予一定的奖励扶持。对区域来讲,要做好特色农产品的地理标识认证及管理,着力打造农产品区域品牌。对集群来讲,要做好集群规划、整体营销,协调各方利益,避免同质化恶性竞争,做到市场共闯、利益共享。六、支持人才培养,建设营销团队。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营销团队的培养,加快农产品营销理论和前沿知识的普及推广,支持企业优秀营销团队的建设。建立农产品营销队伍交流平台,提供互相学习促进共同进步的机会。组织优秀农产品营销团队外出考察学习,引进新理念,创新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