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新思路以山西省为例摘要: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是“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重要体现,也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前提。当前,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可考虑以下思路:一是完善制度体系,优化政策支持;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 协同脱贫行动;三是转变思想理念,激发脱贫动力。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三大攻坚战, “精准脱贫”位居第二。打赢这场战役 , 要着力于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对山西来说, 聚焦深度贫困、致力富民大计是治晋理政的内在要求。为了实现稳定脱贫, 2017 年 12月 1 日, 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
2、实施。该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 扶贫对象范围、识别和退出程序, 扶贫开发的各项措施、扶贫资金和项目的来源、管理和监督, 明确规定了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监督与考核。该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山西省的扶贫工作走上了法治化轨道,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制度保障。进一步做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 还需要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一、完善制度体系, 优化政策支持脱贫攻坚阶段, 贫困无论在深度和广度上较之以往都更为多元、动态和复杂。贫困的多维性和深刻性决定了扶贫脱贫过程中应广泛纳入各种扶贫和脱贫资源, 发挥各扶贫脱贫主体的优势, 才能从根本上有效回应扶贫脱贫的内在要求。有效整合多元扶贫资源和力量, 要求健
3、全现有扶贫脱贫制度体系, 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一) 完善扶贫脱贫的纳入机制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对象上来讲, 截至 2016 年底, 山西省共涉及 65.4 万人, 占全省农村贫困人口的 45.4%, 解决了这些人口的贫困问题, 就能把握脱贫攻坚的主动权, 带动面上扶贫工作的全面提升, 实现进度和质量的有机统一, 确保全省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目标1 。因此, 从扶贫对象上来讲, 我们要把这 65.4 万人都纳入扶贫脱贫的机制之中, 不能漏掉一个。从扶贫脱贫的主体上来讲, 不仅要将政府作为主体, 还要将相关社会组织、社会群体及一部分个人作为主体, 更要将贫困群体作为主体, 真正使扶贫脱
4、贫成为全社会都来关心的重大工程。要创新完善各项扶贫脱贫合作机制, 将各类扶贫主体及其资源纳入扶贫脱贫活动中, 使其运用各自优势和资源, 形成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大扶贫格局。(二) 建立健全精准脱贫的实施和监督机制由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重, 越往后脱贫成本越高、难度越大, 不论是在扶贫措施方面还是在退出机制方面, 都要求精准到位并起到真实效果。这就要求建立健全各层级各地区在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评估等各环节的配套机制, 尤其是要加强监督, 以体制机制创新规避政策异化与风险。只有这样, 才能保障精准扶贫政策在各层级各环节顺利实现对接、衔接和承接, 确保“ 脱真贫、真脱贫”, 防止短期化行为。在
5、精准扶贫过程中, 要精准施策, 多下“绣花”功夫, 防止“盆景”效应, 更要防止“被提前脱贫” 与“材料脱贫”, 严防把精准扶贫变成“精准填表”。近年来, 一些地方或个别领导为了获得所谓的“政绩”, 在脱贫问题上做手脚, 大搞“材料政绩”, 耗时耗力耗财。人民日报 的记者在中西部一些县采访中发现, 很多第一书记对扶贫领域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既深恶痛绝又深感无奈2。对此, 审计署对“被提前脱贫”人口逐一核查, 将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脱贫人口重新纳入贫困范围或给予财政补助。2017 年 12 月 23 日, 审计署发布的审计报告指出, 被审计的各县共剔除和清退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10.18
6、 万人, 重新识别补录贫困人口 9.51 万人, 完善建档立卡数据信息 21.68 万人3。这些数据一方面说明中央“脱真贫、真脱贫”的决心, 另一方面也说明制度不完善被个别人钻了空子, 因此, 一定要建立健全精准脱贫的实施和监督机制。在此方面, 新近出台的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作出了明确规定, 为下一步的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制度指引。当然, 制度出台后, 关键还在于实践中的落实, 一定要严防那些将制度束之高阁、无视制度规定的行为。(三) 切实加强政策创新在政策创新方面, 要以习近平总书记 2017 年 6 月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引领,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聚焦深度贫困集中
7、力量攻坚的若干意见, 加强金融、土地、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政策创新力度, 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政策倾斜和政策支持, 确保深度贫困地区的扶贫脱贫工作获得多元政策注入的多元动能。具体来说, 可通过每年安排 30%中央及省专项扶贫资金, 加大对深度贫困县的倾斜支持力度;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调整, 统筹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 保障脱贫攻坚用地需求;创新健康扶贫机制,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实施免费培训计划, 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政策创新, 实现对脱贫攻坚战略的系统政策支持。二、强化组织领导, 协同脱贫行动脱贫攻坚必须依赖有力和统一的组织领导, 发挥各级党委和政府在脱贫攻坚中的核心作用。地
8、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 明确脱贫攻坚目标, 以问题为导向, 在脱贫攻坚战略过程中发挥引领协调、支持整合的组织领导作用。(一) 各级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应牢固树立问题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在深度贫困地区, “县委书记要统揽脱贫攻坚, 统筹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县县级党政正职要保持稳定”4。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同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向前发展的重要目标。因此, 作为领导干部, 尤其是作为深度贫困地区的县委书记在扶贫脱贫工作中应起到积极作用, 不仅要带好头, 还要负起责, 服好务, 把“四个意识”具体化为工
9、作中的问题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真正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核心工作和头等大事, 全面落实党中央战略部署, 集中力量打好脱贫攻坚战。(二) 发挥深度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 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深度贫困地区, 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更加重要, 因为其所处的环境更加恶劣, 任务更加繁重, 所以, 一定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选拔出优秀的支部书记, 配置一个强大的领导班子, 努力发挥村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与时俱进, 在新的形势下, 找准载体、找准抓手, 找准切入点, 使基层党建工作更加契合农村工作的实
10、际, 与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结合起来;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和考核过程中的基础作用;加强党委支部的党建工作, 以党建为抓手, 形成党委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坚强领导、党支部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积极引导、党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有力支持及干群对接引领脱贫攻坚多元参与的大扶贫格局。(三) 把深度贫困地区作为锻炼干部、选拔干部的重要平台时势造英雄, 环境锻造人。在深度贫困地区, 要切实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 锻炼我们的干部, 并善于发现人才, 将在恶劣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党员甚至是一般群众培养成能力强、作风正、有担当、敢作为的干部。在锻炼干部、选拔干部时, 要将脱贫致富本领作为重要指标。要在条件
11、许可的情况下, 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员的素质和致富带富的能力, 让更多的基层党员接受新事物, 接受现代技术培训, 增强现代发展意识, 切实把党员的作用发挥出来, 把更多的致富带头人发展成为党员, 把带头致富的党员发展成为村干部的后备人才, 建立一支队伍壮大、素质提高、结构改善的农村高素质党员队伍。三、转变思想理念, 激发脱贫动力思想脱贫是脱贫攻坚的前提和基础, 扶贫不能脱离扶智和扶志。深度贫困地区致贫的原因很多, 既有硬件方面如环境方面恶劣的原因, 又有软件方面如思想与观念滞后和贫困的原因, 也有知识贫困的原因。而相对于前者来讲, 后者更难治理, 因此应将其作为致贫的重要根源, 这一点不可忽视。(
12、一) 改变贫困群体的思想观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 扶贫先扶志。当前深度贫困地区较为突出的问题之一是思想贫困, 深刻影响着扶贫工作的开展和脱贫效果的实现。有些人虽然对贫困现状不满, 也明明可以靠自己的双手脱贫致富, 但是却不思进取, 等靠要思想严重; 有些人不以评上贫困户为耻, 反而将之作为一种荣耀;有些人已经脱贫, 但为了能够领取国家发放的困难补助, 以各种借口不愿意摘帽;有些人以盖了房子欠了债为理由要求进入贫困户行列;等等。这些虽然不是普遍现象, 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贫困户的精准确定, 使一些真正的贫困户因救济资源有限而难以得到有效的救助。物质上的贫困贫一时, 精神上的贫困贫一世。我们党也
13、看到了这一点, 并且将其明确写入十九大报告中加以强调“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所以, 我们在帮助困难群体脱贫致富时, 首先要认真地做好贫困群体的思想工作, 使其树立脱贫致富的目标, 以富裕为荣, 以贫穷为耻。(二) 加强对贫困人口的知识输入和能力培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 扶贫必扶智。深度贫困地区由于长期处于恶劣的自然环境之中, 各方面条件都不好, 教育水平非常低, 这些对贫困群体的知识增长和能力培养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 而这一点是这些地区长期陷入深度贫困的重要根源。因此, 帮助贫困人口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脱贫观, 从思想上摆脱贫困, 是当前扶贫攻坚的内在动力。这就要求在扶贫过程中,
14、要加大信息、知识的输入, 加强价值观念和技能的培养, 使贫困人口真正在思想上先行致富。(三) 形成系统化、长效化的扶智机制在扶智和扶志的过程中, 除了要积极发挥民政部门、企业和高校等传统扶贫主体的作用, 还应将非营利组织、智库以及公民等纳入扶贫主体, 搭建多元化参与平台, 使其发挥各自优势, 形成系统化、长效化的扶智机制。民政部门是政府管理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 在扶贫工作中, 其地位非常重要,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在扶智方面, 民政部门要做好政策制定、组织引导及协调各种团体、单位、非营利组织甚至是个人的扶智工作。既要想办法让全社会都来关心贫困群体的“智富”事业, 又要使有限的资源真正用于扶智, 让好钢真正用到刀刃上; 既不能让贫困群体望“智” 兴叹, 也不能让扶智者因为资源浪费而心寒。而作为拥有丰富智力资源的企业、高校、非营利组织、智库以及相关公民, 也要将贫困群体的“智富”事业放到心上, 真出力 , 出真力, 严防走过场, 否则非但起不到作用, 还容易造成浪费, 更会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