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案件审理的程序及案件检查、审理文书应注意的问题,区纪委审理室
2013.9,一、案件审理的基本知识,(一)案件审理工作的涵义和特点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是指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部门或审理人员,对调查结束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案件,在作出正式处理决定之前,按照规定的程序,遵循一定的原则,根据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对案件证据、事实、定性、处理、办案程序等方面所进行的审核处理工作。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查处理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必经程序,是调查处理违纪案件的最后环节。,关键要素:
审理主体:审理部门或审理人员。
审理前提:调查结束、处分决定作出之前。
审理内容:审核、处理、监督。
注意:
案件不能查而不审,以查代审,调查的案件需要作出处理的必须经过审理,才能作出处分决定。,(二)案件审理的任务,(1)审理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
(2)受理申述案件。
(3)草拟案件审理程序方面的条规。
(4)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5)编写典型案例,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在上述任务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项是审核材料,鉴别证据。,(三)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
定性准确
处理恰当
程序合法
手续完备,(四)案件移送审理时需具备的材料,1.线索来源材料或受理违纪线索登记表;
2. 初步核实呈批表(有a线索来源、线索编码;b、被反映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入党时间等;c反映的主要问题d承办人意见;e领导批示;f附反映材料 份)即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违纪线索登记表(增加),装在初核报告后,立案报告前;
3.初核报告(落款处初核组成员要亲笔签名);
4.立案呈批表(增加)即我们平时用到的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案件登记表;
5.立案决定书;
6.被调查人主体身份材料;
7.证据材料目录、证据材料;
8.违纪事实核对材料、被调查人意见、调查组对被调查人意见的说明;
9.被调查人的书面检查材料(检讨书);
10.调查报告;
11.基层党组织意见(包括会议记录)、委局检查室意见。,二、乡办案件审理的程序和内容,移送审理→指定承办人审核案件→处分前谈话(也叫审理谈话) →案审小组审议案件记录→形成审理报告→经分管领导同意按党员管理权限提请党委(工委)会审定→通过后下达处分决定、处分通知→处分决定后期执行情况如宣布、送达、存档、回访教育等报告表→立卷归档。,材料一,(一)处分前谈话,(二)案件审理小组审理案件记录 注意:案审小组人员不能为前期调查组的人员,即参加了调查的人员不能为案审小组人员。,材料二,(三)审理报告,材料三:,案件审理报告一般可分为:
首部
正文
尾部,(四)乡镇党委审批案件记录(讨论处分记录),材料四:,(五)乡(镇)党委处分决定,材料五:,注意事项:
1、处分决定(文件)一式二份存入违纪人员案件材料,其中一份交与违纪人看后,由其签署意见:是否接受组织给予的XXX处分并签名按手印。
2、如果违纪人对处分决定有意见,应书面提出。组织根据其违纪人所提意见负责做出说明及解释说服工作。
3.处分决定发文签及底稿要存入案卷,如果是复印件就要按复印要求注明。,(六)乡镇党委关于给予某某处分决定的通知注意:其正式文件,发文签、底稿(两者复印件)要存入案卷。,材料六:,(八)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附:党支部宣布处分决定会议记录)注意填写报告单位时如果是乡办案件填村党支部,如果是区纪委自办案件委托基层执行,报告单位就填乡镇党委或乡镇政府,并加盖公章。
(九)处分决定存入本人档案(或者村民党员档案)情况报告表。
(十)受处分人回访教育情况报告表(案件回访征询意见表)。,注意事项:,1、以上程序的时间一环扣一环,不能颠倒;落款时间均为小写。
2、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准立案的案件,在立案后向区纪委报送立案表并将有关案件材料送区纪委检查室预审;在批准处分前送区纪委审理室审理;案件处分后,在一个月内将全部材料组卷后报送区纪委审理室归档。
3、乡镇党委或乡镇纪委管辖范围的党员违犯党纪的立案权和处分批准权限,按照内东委办〔2004〕103号文件规定办理。如需给予违纪党员开除党籍处分的,应上报区纪委批准。,三、案件检查阶段应注意的问题,(一)线索来源:此材料必须经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批示(签明同意对某党员超生孩子的问题进行初核,并明确由谁牵头进行初核,有哪些人参与等。)
即:同意初核,请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xxx牵头、xxx协助进行初核。
领导签名:xxx
X年X月X日(小写)
(二)初核方案必须要分管领导签字。
(三)初核报告落款初核组组长、成员要亲笔签名。,(四) 立案:由初核组依据初核情况向党(工)委会提出立案,立案报告要有抬头,落款只能是XXX镇纪委或XXX镇纪委初核小组,不能落XXX镇纪委调查组。立案决定书各基层党组织要统一制作, 要附会议记录(复印件)。,(五)调查方案或办案计划:补充完善初核阶段尚未完善的证明和证据材料,必须要分管案件检查的领导签字。(六) 错误事实核对(见面)材料:调查组与违纪对象错误事实见面。,(七)调查报告
注意事项:A、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并签名。
B、落款处参加调查组人员应签名。
(八) 违纪人员的本人检查材料(检讨书)
要有违纪人员本人的书面检查材料,如没有书面检查材料的,应有调查组的书面说明材料。,(九)违反党纪的案件被调查人所在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单位党组、党委)的意见,违反政纪的案件被调查人所在单位意见。,(十)证据材料要求:按照主要违纪证据材料顺序排列进行卷内文件目录立卷(按违纪党员本人交待材料及调查笔录、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顺序排列)。
(十一)案件移送部门的处理意见和分管案件检查的领导同意移送审理的批示,检查室的意见均要在《区纪委监察局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上注明。
检查室的意见:新要求要有检查室主任签字,整个查处案件工作中需要注意的:
1.复印材料:凡是案件所需证明和证据材料的复印件,必须注明出处,原件存于何单位,复印多少页,复印时间,复印地点,取证人员,加盖提供单位印章,多页的加盖骑缝章。复印纸张一般要一致,最好用A4纸便于组卷,按规定区纪委自办案件、乡办案件卷宗都由区纪委统一保存,
2.党纪处分、行政处分与刑罚的关系:如果是具有党员公务员身份只要被判刑的(即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或单处附加刑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只看判决书落款时间是2007年6月1日以后的一律开除,由人事部门办理开除手续,处分由监察局办理。如果只是一般普通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处分决定由区纪委按程序办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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