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海珠区赤岗涌堤围维护管养工程资格审查文件招 标 人: 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工程设施维护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 O 一二年二月2重要提示一、实施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内设置查询地点,以及公布查询电话和经办人(保持其通讯方式的有效性和畅通性) ,接受报名投标单位关于资格审查方面的情况查询。招标代理单位接受投标资审情况查询的主持人及经办人应熟悉了解、清楚相应招标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报名投标单位资审合格或不合格的具体原因及合法依据。报名投标单位应凭报名凭证(投标报名费单据或已递交的投标担保金单据) 、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证
2、明向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情况查询,招标代理单位和前来查询的报名投标单位,应对查询情况用书面形式作为备忘确认证明。二、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按上述第一点有关设置查询点、查询要求和程序进行废标及相关情况查询操作。三、招标代理单位上述的工作情况,将列入招标代理单位的综合诚信评价排名的考核。四、投诉时须提交相关的查询资料。3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修改声明:本资格审查文件使用 GZZB2010-003-1 招标文件范本的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文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公告中不再转录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
3、p:/)下载查阅。通用条款号:1.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 号) 、国家计委第 4 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穗建筑201069 号) 、 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 、 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 (穗建法200516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现文: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 号)
4、 、国家计委第 4 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穗建筑201069 号) 、 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 、 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 (穗建法2005161 号) 、 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及操作程序的通知 (穗水工程招标【2008】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通用条款号:1.7.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五日内,投标
5、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现文: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4(以下无正文)5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1.申请人须知1.1 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 号) 、国家计委第 4 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穗建筑201069 号) 、 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 、 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
6、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 (穗建法200516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1.2 招标人,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 本项目招标使用 GZZB2010-003-1 招标文件范本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所有与该范本不同之处,均在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修改中载明。1.4 自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之日起计,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在原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申请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
7、。这种要求和答复应在每一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以书面或传真形式进行。投标申请人答复拒绝延长的,视为撤回资格审查申请文件。1.5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1.5.1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1.5.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份数见招标公告。1.5.3 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的签章。1.6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1.6.1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61.6.2 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1.6.3 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
9、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1.6.4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1.6.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 )。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1.6.6
1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1.6.7 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1.6.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1.7 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1.7.1 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11、1.7.2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1.7.3 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7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 24 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2.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2.1 总则2.1.1 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2.1.2 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
12、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1.3 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2.1.4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13、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2.1.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2.1.6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2.1.7 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1.8 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报名单位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1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报名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2.1.9 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8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1.10 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2.2 评审工作机构2.2.1 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公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2
15、.2.2 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择优(若有)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2.2.3 由招标人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2.3 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2.3.1 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2.3.2 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
16、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2.3.3 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审核情况” ,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2.3.4 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合格条件。2.3.5 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2.3.6 编写资格审查报告。2.4 确定正式投标人2.4.1 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2.5 正式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
17、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补充、更换资9料的时间应不少于 15 天,资审结果如有变化,应在开标前 5 天上网公示。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投标程序。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招标人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5 人,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如尚未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补充公告,按新的规定修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增加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10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
18、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审核情况序号 项目 内页 码 报名提交资 料要求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备注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4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8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备查9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复印件 原件备
19、查10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水利水电类中级或以上) 原件备查11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原件备查(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原件备查12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施工合同 原件备查13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14投标人出具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记录的证明(格式见附件四)原件17 投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五) 原件15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六) 原件16申请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情况表(格式见附件七) 原件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 (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 2 日内提供原件复查。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