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5 年甘肃省康复治疗专业技能大赛指导方案一、大赛目的推广与普及康复治疗技术,展示我省康复治疗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成果,进一步推动全省康复事业加快发展。二、大赛组织机构1、主办、承办及协办单位主办:甘肃省卫计委、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承办:甘肃省康复医学会、甘肃省残疾人康复学会协办:甘肃省康复中心医院2、组委会组成人员为保障大赛顺利进行,成立康复治疗专业技能大赛组委会:主 任: 刘维忠 省卫计委主任华文哲 省 残 联 理 事 长副主任: 姚振华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残疾人康复学会会长金中杰 省卫计委副主任蒋录基 省残联副理事长执行主任:余学军 省卫计委人事处处长曾占奎 省残联康复处处长
2、王彦成 省卫计委医政处处长石秀娥 省康复中心医院常务副院长 委 员:省卫计委、省残联相关业务部门及各参赛单位领队。3、组织机构职责组委会下设评判委员会和秘书处2组委会职责:负责大赛的组织安排和赛事管理;指导大赛评判委员会和秘书处的工作;对大赛期间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对大赛各项组织和赛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判委员会职责:在组委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大赛各阶段的评判工作。负责制定相关竞赛技术文件,赛程赛事规划、抽题和评判,场地、设备调试、检测、确认及安排;负责竞赛结果的核实、发布等工作,负责赛事争议问题的最终解释。为保证竞赛命题的公正性和保密性,评判委员会分设命题组和评委组。命题组由业内知名专家担任,
3、专门负责命题和建立题库工作。评委组由组委会商请国内技术水平较高地区相关单位,推荐作风好、技术精、经验丰富的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康复专家出任。秘书处职责:负责大赛宣传及招商赞助,大赛组织工作以及其他会务工作。三、竞赛时间、地点初步定于 2015 年 6-7 月在兰州举办,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四、竞赛内容1、理论考试的内容,参考卫生部发布的常用康复治疗技术操作规范(2012 年版),下载地址:http:/ 年版),下载附件即可,操作技术同样参考上述规范的相关内容。2、典型病例包括脑卒中,颅脑损伤,脊髓损伤,骨关节疾病,人工关节置换术后,小儿脑瘫六种常见疾患。3、理论考试和操作技术中,物理治疗和
4、作业治疗内容比例均为 70%和 30%。五、竞赛方式3在职人员与在校学生分组竞赛。分为理论考试与操作技能竞赛两部分,理论知识成绩占个人总成绩的 30%;操作技能成绩占 70%。1、理论知识考试(分 A、B 卷)全体参赛人员统一参加,题型为单项选择 50 题,时间为50 分钟;选手凭身份证、参赛证入场,证件不全不准进入考场。按照参赛证号对号入座,单人单桌。不准携带手包、书籍、纸张、通讯设备等物品,违者取消竞赛资格。逾时 15 分钟未到考场视为自动放弃。2、技能操作考核围绕典型病例的录像信息,列举相应的问题及操作技术示范要求,选手逐一作答并演示相关技术,回答评委提出的相关问题。主要考查点:发现问题
5、、分析问题的能力即明辨性思考的临床推理能力;操作前准备;评估病人;操作过程(规范、熟练度、力度等);操作后处理;仪表及其与病人沟通能力等。详见考核评分表。时间为 20 分钟。为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抽签获得技能操作序号( 竞赛过程中不再更改)。引导员将按照序号依次安排进入操作区。选手自行抽取操作题目,操作完毕即告知操作成绩, 选手迅速离开考区。六、成绩评定1、理论知识成绩满分 100 分, 占个人总成绩的 30%。命题以常用康复治疗技术操作规范(2012 年版)为依据,试题采用单项选择题形式。2、技能操作成绩为 PT、OT 各 100 分,由五位评委独立打分, 平均分数为选手的技能操作成绩, 占
6、个人总成绩的 70%。3、个人总成绩由理论与技能操作成绩分别按 30%、70%加计。如若成绩相同, 以技能操作成绩高者为先;若仍然同分, 可并列排名。4、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依据成绩排序。4七、竞赛规则1、命题专家在评判委员会监督下完成各阶段的组卷工作,试卷密封保存至考场现场打开。2、竞赛活动中,评委严禁与选手交流考试有关的问题,选手对于竞赛的任何疑问, 可通过工作人员向组委会咨询或反映。3、选手出场顺序以每个参赛队为单位抽签决定,并由各参赛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依次按顺序逐项逐个进行比赛。4、每批次比赛前 30 分钟,当日批次参赛选手凭参赛证和身份证进入候赛区。由竞赛现场裁判组织指挥选手到指
7、定的准备室进行各项赛前准备工作。竞赛裁判员负责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检查。各参赛选手应对竞赛设备和仪器进行检查确认。5、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由领队与组委会联系提出申诉。组委会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通知领队。6、进入各阶段竞赛赛程,评委佩戴评委证, 通讯工具统一收集, 评分工作中不允许讨论。八、奖励办法本次技能大赛奖项由甘肃省卫计委、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颁发奖励证书。1、团体奖:按照各队参赛选手理论成绩与技能操作成绩之和排名,设一等奖 10%,二等奖 20%,三等奖 40%及部分优秀奖,各队随队技术指导给予相同等级的奖励。2、个人奖:按照个人理论成绩与技能操作成绩之和排名,设一等奖 10%,二等奖 20%,三等奖 30%及部分优秀奖。